致孙宏斌: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

致孙宏斌先生: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

致孙宏斌: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

乐视网(300104)的最新年报已经出来,我们小股东看到了融创实际控制下的乐视网2017财报情况:营业收入70.25亿元下降68%,净利润亏损近139亿元,每股收益为亏损3.4815元,净资产为6.63亿元。

对于孙宏斌先生的融创中国投资乐视系这一年来产生的亏损165.6亿元,我是深表同情。这笔钱折合成黄金差不多有

58吨。为此我也写过一篇文章《中国股市第一小人致使33万股东血泪满襟》,对您表示同情,以及对失信寡义之人的鞭笞。

致孙宏斌: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

可是,于情于理于法,这都不能是您要拿走乐视致新也就是如今的“乐融致新”的理由。我简单谈一下,望关心乐视网的社会各界予以关注,也望您全面考虑此事。(笔者注:因为不断改名,文中涉及的乐视致新、新乐视智家、乐融智家是同一公司)


12017年报中,乐视网宣称“将继承以用户体验为核心,平台+终端+内容+应用的生态理念,集中资源聚焦大屏生态优势领域,结合分众自制和内容开放的内容战略,打造以互联网视频为核心的互联网家庭娱乐新生活”这一战略,如您拿走乐视致新,乐视网在

2017年报里面宣称的发展战略将彻底落空。如您已经决定拿走乐视致新,那为什么您部下现任董事长的乐视网还要宣布这样一个发展战略?那乐视“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为新增用户的拓展”就不可能实现了。


2、同样据该年报,乐视网主要业务是:视频平台广告发布业务;终端业务即公司销售的智能终端产品的收入;会员及发行业务和其他业务。可见乐视网失去乐视致新的话,主要业务的前面两项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乐视网将真正的陷入绝境。


3、这份年报显示,终端业务收入2016年度和

2017年度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是46.09%35.88%。乐视网宣称的核心竞争力分别是,稳定的存量用户及终端用户,全方位覆盖的优质视频内容资源,产品研发和创新优势。由此,我们也看到,这个核心竞争力的存在,是无法离开乐视致新这个终端业务的,拿走了乐视致新这个终端业务,对于乐视网的未来无异于釜底抽薪。


拿去了乐视致新,孙先生的损失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弥补,对于融创中国的股东也算是有个交代,某种程度上还可以配合融创有房子也有诗和远方的新发展理念,甚至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有可能。


但是这和孙宏斌先生宣称的“我也是个小股民”是自相矛盾的,小股民是没有这个深谋远虑和这个手段能力的,失去了乐视致新,小股民手里的乐视网股票就无异于一张废纸。而您已经收获了一个很不错的标的,就是原来的乐视影业如今的“乐创文娱”,融创持股为

40.75%,乐视控股持股16.36%,并且已经衍生出来“乐创文景”。真正的小股民除了一地鸡毛的股价,和一份满目疮痍的报表,其他什么都没有,而且更面临着乐视网失去乐视致新的风险。


以上是于情于理,您不能拿走目前仍被乐视网合并于报表内的乐视致新的理由。


以下谈谈于法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的原因。


12017

1月份,进行股权转让和增资后,乐视致新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12,452,712元,乐视网持有乐视致新40.3118%的股权,仍为乐视致新控股股东,融创旗下的嘉睿汇鑫持有乐视致新33.4959%的股权,为乐视致新第二大股东。这笔投资,是融创对乐视系第一笔一揽子投资的一部分。没有疑问的是,这笔投资融创亏了,亏在于对乐视网和贾跃亭的误判。

此后,201711

月,孙宏斌担任乐视网董事长期间,乐视致新和乐视网以旗下主要经营公司股权做担保分别向融创旗下的嘉睿汇鑫借款5亿元和12.9亿元。其中乐视网所借12.9亿元,孙宏斌担任董事长的乐视网将持有的乐视致新13.5416%股权和乐视云47.21%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天津嘉睿。对此,本次关联交易的中介机构中德证券在核查意见中明确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6 条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可是至今投资者仍未见到股东大会审议这一事项,可是
2017年报中,乐视网已经宣布“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并对外担保的风险”,声称董事会除应回避董事外一致审议通过了这份借款事项,“公司股东天津嘉睿通过借款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17.9亿元资金”,并“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所持新乐视智家股权质押,如若公司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导致质押资产被依法处置,公司将面临可能失去新乐视智家实际控制权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新乐视智家注册资本总数的34.9398%已质押给天津嘉睿汇鑫和融创房地产集团……公司存在失去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的风险”。

其实此处还包含一份融创房地产为乐视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同时乐视网以持有乐视致新

26.7702%股权为融创提供反担保的事项。至于乐视网合计拿出来担保的乐视致新股权为何超过了持股的上限,估计是报表上不同部分的统计口径问题。

一方面,乐视网在年报中表示,“上述议案需审计、评估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另一方面,并没走这个程序,乐视网已经先期实际上将乐视致新也就是新乐视智家(乐融智家)股权质押给融创。

梳理这件事的过程,融创于2017年初投资失陷于乐视致新也就是新乐视智家之后,进行了后续主动借款或者担保并从乐视网获得乐视致新股权抵押的动作,意图取得乐视致新的控制权,以摊薄或者弥补投资损失。

此事的运作过程在法律上存在三大责任:其一,借款的动机。因为毕竟是孙宏斌对乐视网实际控制期间产生的这笔

12.9亿元向自己的借款以及30亿元担保,而事件发生时已经可以预见乐视网将无法还款,所以孙宏斌获得乐视致新控制权的目的非常显而易见;其二,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仅通过董事会决议就执行了协议,是非常明显的违法动作;其三,如乐视网年报所披露的那样,乐视网所持新乐视智家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状态,那么乐视网凭什么可以用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作为质押,融创又凭什么能取得这部分可能会被司法处置的股权的独家所有权而不是与众多债权人共享处置收益呢?乐视网所持新乐视智家的股份能够独立于一共15家合并于乐视网报表内的子公司被司法冻结状态下单独处置吗?如果能,那乐视网的其他债权人会善罢甘休吗?这会不会形成融创中国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受损呢?

致孙宏斌:您不能拿走乐视致新!

22018329日,乐视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经公司与各方投资者进一步沟通、商定,就乐视智家本次增资方案达成新进展:原增资金额不变,此前确定的各增资方拟按照120亿以上估值进行融资,经与各交易对方多次沟通、商议,拟调整为按照90亿估值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本次增资对于“乐视智家”也就是乐视致新的估值,也不能说不公允,但是也不能说是公允,因为这种调减30亿元调低了25%的“估值”,仅仅是公司与各方投资者“沟通”“商定”的“新方案”,既没有见到审计机构的意见,也没有见到保荐人的意见,也没有主管部门的意见,也没有小股东的意见,何其可笑,何其草率,何其任性!这样为了增资而增资,甚至是为了摊薄乐视网对乐视智家(乐视致新)的股权而进行的随心所欲的资产调减,不知道法律和小股东是否认可呢。毕竟无论乐视网怎么个烂摊子,它还是一家上市公司,它也还是有好几十万小股东的权益也需要维护的,大股东也没有发言,二股东和管理层也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如果说孙宏斌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么做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可,那么失去刚刚与腾讯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客厅内容合作、正在进行著名企业参与增资扩股、已经合并进乐视金融和乐视商城的乐视致新(新乐视智家、乐融智家)之后的乐视网小股东,将会面对什么样的局面呢。这就真的很尴尬了。


以上内容,是本人粗浅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请各方予以指正。本公众号ID 823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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