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著作、教科书把人祭和人殉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性质是不同的

一些著作、教科书把人祭和人殉混为一谈,认为两者被杀的都是奴隶,都暴露了奴隶制度的野蛮与残酷。其实,人祭与人殉性质是不同的。人祭是杀死活人,以祭天、祭神、祭祖宗,一般规模大,手段残忍,又称人牲,一次杀人常多大数百上千人,充分暴露了奴隶社会把劳动者当作奴隶,奴隶“就是会说话的工具”,能够被国王、贵族任意买卖、毒打甚至处死的实质。而人殉是杀死活人为死人陪葬,是阶级社会长期存在的社会恶习,与阶级统治有关,与奴隶社会没有直接关系。为死人殉葬的规模也较大,贵族大墓中发现被杀殉者有数十、上百人是常事。

一些著作、教科书把人祭和人殉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性质是不同的

就其目的来看,人祭是杀活人来祭天、祭神、祭祖,祈求上天、鬼神、祖先保佑活人幸福安康、吉祥如意,是一种宗教仪式,目的是为活人。玛雅文明在古典期达到了辉煌的顶峰,但也用活人祭祀。奇琴伊察城内的“圣井”是进行活人祭祀的地方,考古工作者曾在直径60米的巨大水井里,挖出过令人难以置信的珍宝、戒指、项链和金银饰物,甚至童女的骨骸,这些都是献给玛雅雨神查克的祭品。商是一个尚鬼重祭的王朝。商王朝将王权神秘化,强化人们的王权神授意识,以愚其民。武丁以后,先王死去后都称“帝”,成为天帝的“宾客”,因此,祭祖就显得异常重要。祭必杀生,到商中晚期后发展到大量使用人牲。那些完全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底层成员(包括被俘虏、掠夺过来的人),被活生生地投入火中、沉入水中、埋入土中,或者死于刀斧之下,以示他们的灵魂被送到了神祇的身边供神驱使,从而取悦于神灵,求得神的庇佑。殷墟考古发现,一次人祭可以用300~~400名活人祭品。

人殉是杀活人来陪死人去死,祈求死者在地下继续得到被殉者的照顾和服务,目的是为死人。《墨子》记载:“天子(诸侯)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完全符合商代的情况。商王死后,被杀殉陪葬的人都在几十至一二百人之间;武丁之妻妇好的墓中,也发现了十五具人殉遗骨,可以辨认的有男性四人、女性二人、儿童二人。秦穆公墓、秦始皇陵、明陵、清陵等都有人殉陪葬者。秦宣太后有个老情人,书面语称面首,叫魏丑夫,宣太后这老太太将死时非要让魏丑夫陪葬,还让臣下发表意见,吓得面首赶紧找人说情,好说歹说,老太太才放弃让面首陪她进棺材。清代同治皇帝死后,慈禧太后强迫同治皇后殉葬,皇后不肯,被慈禧太后处死后殉葬。

就其杀祭与殉者的身份来看,人祭被杀者多为奴隶包括俘虏,因为奴隶是能被奴隶主任意杀戮的会说话的工具,其身份与牛马相近,所以把奴隶和牛马等动物一起杀祭是正常的。公元4世纪,地处非洲东北部的阿克苏姆王国,与罗马、波斯、中国并称为世界四大强国,该国依靠象骑军和水军组成的强大军队,不断向外扩张,获取了大量的土地和奴隶。这些奴隶多用于生产和家务劳动上,也有的作为礼品馈赠亲友,乃至像牲口一样被杀死做祭品。

人殉的对象则有妻妾、亲属、近侍、武士、厨工、大臣、奴隶等,凡是死者生前与之发生关系、为其服务、生活甚至政治上离不开的人,都是殉葬对象,所以殉葬对象不全是奴隶或多数不是奴隶。商王墓中,殉葬者除了最下层社会成员外,还有商王的近臣、嬖妾和侍卫。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 秦始皇死后,秦二世曾下令:始皇后宫无子者,一律为始皇殉葬,成为秦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人殉。二世唯恐为秦始皇陵做工的工匠泄漏内部机密,竟于尸体下葬后,将所有在墓内工作的工匠统统埋在墓内,也是一种陪葬,制造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惨剧。位于南京的孝陵地下,陪朱元璋瞑目的嫔妃达四十人,其中只有二人,先于皇帝病故,其余三十八人都是治丧时勒令而死的。明成祖的长陵,殉葬者十六妃。明仁宗的献陵,殉葬者五妃。明宣宗的景陵,殉葬者十妃。明景帝在英宗复位后被降为王,死时仍有数名嫔妃从殉。

一些著作、教科书把人祭和人殉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性质是不同的

就其规模和时间来看,人祭规模比较大,每年固定时候进行,人祭与被祭对象没有必然联系。古代中美洲地区有一个特异的习俗,就是盛行以活人祭祀神灵。阿兹特克人的民族主神维洛波切特利,被看做是年轻的战神和太阳的象征,传说她以人血为食,只有每天供奉活人的心脏和血液,她才能永葆神奇的威力,不断地发光给人们带来福音。阿兹特克人用活人作祭品的数量是惊人的,一天之内用数千人进贡是很平常的事。为庆祝大神庙竣工,国王召集全国的俘虏来到大神庙顶端,令其排成四行,反绑着依次从祭司面前走过,走进死亡,祭司们总共耗时四天四夜,用大约两万颗人的心脏来祭神,才圆满完成这一旷世的祭奠。血祭的程式是,把活人带到神庙顶端(因为那里离太阳最近),由祭司将人平放在石桌上,然后斩首或剥皮,剖开胸膛,取出跳动的心脏,放入罐子里,点燃后举过头顶,献给神灵,并让血顺着台阶流下,再把尸体抛向石阶滚下来。人殉一次性进行,人数较少,在中国古代主要盛行于商代。

就其仪式和虔诚来看,人祭比人殉更注重仪式的完美和对祭祀的虔诚。从前,有一位国王外出打猎,不小心弄断了一截手指。国王为此非常难过,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有失尊严的不光彩的事情。但有位大臣却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反而乐观地说是好事。国王认为这位大臣幸灾乐祸,是在奚落自己,一怒之下,把他投进了大牢。一年之后,当地土著人活捉了再次外出打猎的国王,并准备将他杀死祭神。然而,主持祭祀的巫师在对国王进行全身查验时,却发现祭品少了一截手指。如果拿一个不完整的祭品去祭神,是对神的不敬,于是就将国王释放,而改用随行的大臣来献祭。国王逃回本国后,觉得说自己断指是好事的大臣,确实没有说错,便释放了这个大臣,并向大臣道歉。不料,大臣却说:“一年的牢狱之灾对我来说也是好事,如果我不坐牢,那个将被送上祭坛的人将是我。”这个故事,意在说明“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但也反映了古人对神的虔诚,对祭祀重视到了极度挑剔的地步。

一些著作、教科书把人祭和人殉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性质是不同的

在新石器时代,大约1.2万年至2万年前,所有没有开化的人们都认为,种植技术比起其他活动来更依赖于巫术的力量和行动,而不依靠技巧和人力,每当播种季节来临,有些氏族就会举行用活人来献祭的仪式,也有些氏族经常性地以活人祭祀神灵。这些不幸的用来做献祭的人,都是通过精挑细选的童男童女,并不是遭到遗弃或者地位低微的人。童男往往会被看作是一位神灵,在献祭前,他会有非常好的待遇,还是被人膜拜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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