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執行人張娜!歡迎大家舉報!

「獲嘉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張娜!歡迎大家舉報!

執行法院:獲嘉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張娜

身份證號:4107241982****1043

家庭地址:獲嘉縣太山鄉辛章村三街072號

執行內容:原告徐翠霞起訴被告張娜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獲嘉縣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537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張娜應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徐翠霞支付欠款30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張娜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徐翠霞向獲嘉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獲嘉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張娜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獲嘉縣人民法院決定對張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獲嘉縣人民法院舉報。

(獲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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