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王长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王长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王长法

失信被执行人:王长法

身份证号码:4123231979****6055

现住地:河南省民权县北关镇相府营村委

执行法院:民权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豫1421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0000元

案件详情:原告普某某诉被告王长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421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长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普某某借款5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25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普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王长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该院举报。

联系人:郑法官

联系电话:1760370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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