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碼頭龍王廟涉嫌強迫遊客捐錢,被全省通報批評並取締!

相信很多人還記得今年過年宏興碼頭涉嫌強捐的事情。

事件回顧▼

據都市快報報道:咸陽宏興碼頭設置募捐最低門檻,甚至出現強制收費行為。

咸陽××碼頭龍王廟涉嫌強迫遊客捐錢,被全省通報批評並取締!

2月22日,都市快報記者拿著一名女子免費提供的三炷香走進大殿,上完香準備離開時卻被一年輕小夥子叫住“這裡有個功德香,添個香油錢。”記者往功德香內添了10元錢後,小夥子遞過來一條紅色祈福帶稱,上面寫上名字蓋上三寶印可以消災免難。

隨後,記者又被一名貌似算命先生的工作人員接待,他要求遊客在祈福帶上寫上名字並進行募捐。工作人員拿出的募捐本上捐款額少則3、4百元,多則5、6百元。記者稱沒帶那麼多現金只掏出20元時,他卻回覆說“不要緊,用支付寶、微信也可以,一般最少要99元。

最終,記者並未募捐而是轉身離去。

咸陽××碼頭龍王廟涉嫌強迫遊客捐錢,被全省通報批評並取締!

而其他遊客可沒有記者這麼幸運了。

咸陽人李女士大年初四來到龍王廟內,當時工作人員要求她募捐100元,不給錢的話不放她離開,同行人員也不允許入內查看情況。

記者從龍王廟門口免費送香的女子瞭解到,該龍王廟已經被承包,所謂的“工作人員”都是老闆僱傭來的。

看來原本用來“保平安”的寺廟,完全成了承包商圈錢的場所。但是2018年2月1日起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宗教活動場所是非營利性組織,不得從宗教場所獲得經濟利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

咸陽××碼頭龍王廟涉嫌強迫遊客捐錢,被全省通報批評並取締!

7月31日,陝西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針對旅遊市場亂象整治,召開2018年上半年涉旅案件行政處罰新聞通氣會。

會上通報了全省上半年11起涉旅典型案件,這些案件包括合同問題、經營許可問題、產品合規問題、責任險問題、個別黑導問題等。其中咸陽宏興碼頭景區在內


案件1:

西安蝸牛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經營西安東線臨潼“一日遊”時,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導遊曹某欺騙旅遊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

行政處罰:

對西安蝸牛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萬元;對當事導遊曹某處以罰款1萬元。

案件2:

西安曲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遊客赴阿聯酋7日遊時,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

行政處罰:

對西安曲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萬元。

案件3:

陝西浪客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海南旅遊產品時,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

行政處罰:

對陝西浪客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3萬元,對負責人郭某處以罰款1萬元。

案件4:

陝西中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遊客簽訂的旅遊合同中,存在因年齡差異而差別收取團費的違規行為。

行政處罰:

對陝西中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9仟元。

案件5:

陝西遊大大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行政處罰:

對陝西遊大大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00元,對直接責任人張某處以罰款2仟元。

案件6:

寶雞市華東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經營赴臺遊資質的情況下組織遊客前往臺灣旅遊。

行政處罰:

對寶雞市華東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1萬元。

案件7:

渭南市旅遊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其下屬單位渭南市旅遊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富平南韓門市部組織遊客出境旅遊。

行政處罰:

對渭南市旅遊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萬元,並停止下屬門市部出境遊業務和宣傳活動。

案件8:

咸陽宏興碼頭景區“龍王廟”未在宗教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涉嫌強迫遊客捐功德,通過祈福活動騙取遊客錢財,屬於非法宗教場所。

行政處罰:

對該非法宗教場所進行了取締,對於捐獻款項予以查封。

案件9:

榆林金田園旅行社未按規定投保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旅行社責任險。

行政處罰:

對榆林金田園旅行社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責任人袁某處以罰款2000元。

案件10:

西安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導遊雷某擅自組織遊客赴四川旅遊。經調查,雷某存在私自承攬旅行社業務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

對雷某處以罰款5000元。

案件11:

西安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在旅遊市場日常檢查中,發現社會人員韓某在未取得導遊資質的情況下從事導遊活動。

行政處罰:

對韓某處以罰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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