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出4s店就被撞报废了,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赔偿要计算折旧费,这样做是否合理?

万丈悲欢


如果是全损,保险公司应直接按车损险的保险金额赔偿,所以新车就是按发票价格赔偿,没有折旧费一说。

全损直接按保额赔偿,根本无需计算所谓的折旧费;对方公司不肯的话,可以直接向自己的公司索赔,走代位求偿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不肯按保额赔偿,那么我建议你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然后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对方去索赔。

如果自己公司赔偿的话,按现在车损险的保险条款,全损就是按保额赔偿的,不管这个保额是不是比你实际价格高还是低,反正保了多少就赔多少,你是新车,一定是按发票价格投保的,所以不应该存在所谓的折旧费。

当然还有一种状况,就是发票价格比你实付的价格低,原因可能是为了少交点税,但是保险公司只能按保额赔偿给你,你再让他们超额赔给你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你只能自认倒霉了。

税的钱,保险公司没义务赔;但是,可以咨询4S店能不能退回;实在不行只能向司机索赔

保险只是保障你车辆的实际财产损失,并不包含你的税费的。所以,保险公司对税费肯定不会赔。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假如4S店同意出具“退车证明”的话,就是把车退还给4S店,税是可以退还的,这个要你自己跟它去协商了。

如果以上的措施不行,那么只有一条途径就是向全责方司机索赔,因为这一块对方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的,只能由他个人承担,估计要起诉才行了。


保道手记


不精通保险业务,站在个人的角度看,感觉保险公司定赔似乎没有毛病:

首先,“购置税其他费用1.68万全部弄好花了16.7万”,这个费用保险公司认赔确实没有道理,退税才是合理的。新车并没有用到正常报废期,这税收的自然也就不合理。但是,实务中退税可能很难,甚至于有关规定还可能不让退。

其次,扣除折旧费也是合理的。它涉及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车的自然磨损。假如你10万元买了新车,使用寿命是100万公里,跑10万公里的成本费就是10000元,跑10公里成本费就是1元,1公里是0.1元。也就是哪怕新车开出4s店1公里,也要产生折旧费。另一部分是车的本身价值。车虽然“被撞报废了”,但是并不是它就没有了一点价值,车胎等有的部件仍然能使用就不说了,就是一堆废铁也是有价格的。据说有的保险公司对车“残骸”折价有异议,保险公司可以自己回收处理,“残骸”也就不存在折价了。

第三,有的人购买车时,为了少交车船税等费用,购车发票少开价格,售车公司也乐得做好人。比如车价是10万元,发票上只开8万。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是按照发票收的,理赔时自然也要按照发票的数字赔。

这么一路算下来,实际上车的折旧费扣除了11000多元,这个钱扣除的数字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把车拆成零部件算说不定是扣除少了,如果从整车的价格算,扣除显然多了。

公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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