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我州与梅州市缔结足球友好城市

「要闻」我州与梅州市缔结足球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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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我州与梅州市缔结足球友好城市签约仪式在延吉举行。副州长韩先吉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我州签署协议。

韩先吉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说,1956年,国家体委授予梅县和延边“足球之乡”称号,62年过去了,“南梅县,北延边”一直在全国球迷中口口相传,在中国足球界备受赞誉。今天,梅州与延边缔结足球友好城市,是南北“足球之乡”合作的开创之举,是两地足球走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的里程碑。通过双方合作交流,两地足球合作必将结出丰硕成果,为中国足球事业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州市副市长张晨在仪式上致词。她说,梅州地处广东省东北部,是客家人的聚居地,是广东省惟一的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区,被称为“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在开放合作共赢的年代,南北体育缔结足球友好城市,可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仅为城市擦亮品牌,也会为中国足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希望通过两地合作,把两地足球产业链做长,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延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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