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打了几分钟,我忍无可忍反击把对方打到医院,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根本有型


这种情况下,只要你同时具备了如下两个条件,就要负刑事责任。一是,你不构成正当防卫;二是,对方达到轻伤以上程度。

正当防卫的认定不容易。

认定正当防卫,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不是靠某一个人的说法,而是要综合全案证据,最好是有监控,因为,“人”的证言是最“善变”的,在这个时候,“机器”远要比人更诚实。


正当防卫的认定是有条件的。

不是说对方先打你,你还手就一定是正当防卫,就像本案,“别人打我几分钟”,怎么打?是持有致命凶器还是用巴掌?是“往死里打”,还是就是扇嘴巴子?以此来确定你的人身是否遭受到了严重危险。另外,你是否有其它救济途径来摆脱这种危险,比如避让、逃离等等,以此来确定你的反击行为是否是在紧迫性条件下做出的,确定你是否具有防卫意图。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就是把你“打急了”而反击对方,属于相互殴斗,你们双方主观上都是伤害对方的故意,谁把谁打伤了,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方伤情要达到轻伤以上才会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是分水岭,轻伤以下,属于治安案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轻伤及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适用我国《刑法》,轻伤,3年以下;重伤,3—10年。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责任。当然,对方先动手打人,属于有过错在先,对你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后,还是那句“劝架语”:打架成本高,打赢了进监狱,打输了进医院,怎么都落不着好。一定要慎之再慎。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Beyond1975


悟空问答中类似的提问不少了,也回答了不少,问题不断地人仍然提这个问题。

这里用最简单有方式回答:

假如:对方先骂你、先打你的,你没骂他,他却打你几分钟,你也有伤,你忍无可忍用一刀捅死他,你说警察该抓谁?法院会不会判你罪?

假如:对方先骂你、先打你的,你没骂他,他却打你几分钟,你是轻微伤,你忍无可忍用将他打成重伤,你说警察处理谁?

回答是肯定的,警察肯定处理你。

别人把我打了几分钟”,“我(才)忍无可忍反击把对方打到医院”,从这个描述看,明显不是正当防卫,具体的理论就不说了。本质上属于“报复、泄愤”,但是具有正当防卫的某些特征。也这是会受到从轻处理的依据。

打架的来龙去脉都很复杂,简单的少,前奏基本上是相互争吵、辱骂等。法律总要有个标准来界定“是非”。这个标准主要以轻微伤与轻伤害为分水岭,轻微伤通常是治安案件,公安机关独家处理,多数符合调解条件;轻伤害为刑事案件,多数要走公诉程序,涉及公检法三家,结案权在检察院或法院。有的地方规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阶段可以和解结案,其实这是不合法理的;也有地方规定公安机关侦察阶段和解后,案件移交检察院备案,实际上是检察院授权公安机关结案,这种变通处理还是有点道理的。

个人判断,题主描述的情况应当基本属实,如果情节相反,有可能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了,也没有机会在这里提问答了。

总之,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害,该案件要走刑事程序,但是处罚会很轻,甚至免于起诉。如果对方达不到轻伤害,则适用治安处罚,调解不成,双方可能都要处罚。因为对方过错大,你过错小,但是对方伤重,你无伤或伤轻,处罚谁轻谁重,还要结合双方在全案处理过程中的表现等其他多方面的问题综合决定,很难判定


断牙虎110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你没什么伤,而把对方打成了轻伤或以上(需经法医鉴定),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但这里面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对方在打你的时候,你在抵抗中不小心致对方轻伤或以上,构成防卫过当,可能不需要负刑责,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2、对方在打你的时候,你奋起反击。在反击中,如果对方对你的侵害已经停止,而你仍继续把他打成轻伤或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对方在对你实施侵害时,你可以使用的手段,仅止于制止或结束侵害,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这是一条界线,过了界,就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对方只是轻微伤,则不需负刑责。

现在打人挺贵,我一朋友酒后扇了别人两个耳光,结果赔了两万多。本来对方打你,如果只是撒气,不危及生命安全,这是你让他为你家财政收入做贡献的好机会,一反击,估计你要给他们家打一段时间的工了,真的不划算。


冀彦伟GG


这种情况很不幸,题主需要付刑事责任。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公民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即公民在自身生命或财产遭受损失时,可以奋起反抗。可以保护自己。

其二但是防卫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能随意防卫。一般来说,例如题目中题主被人殴打,题主的防卫只限于使对方丧失加害的能力,例如把对方赶跑或击倒。在对方丧失加害能力后,要是把对方打进医院,题主就属于防卫过当,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其三只有遇到特别严重的犯罪,例如杀人强奸绑架等,公民才具有无限防卫权,才可以随便还击而不受追责。


律师独角兽


其实有时候法理和情理的区别很大的。

以情理来讲,对方先动手欺负你,你忍无可忍还手了,把对方打什么样都是对的。

但是以法理来讲,你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你首先需要做的是报警,让警方来解决,而不是私下解决,而私下解决产生的一切后果,都需要自己承担。

对方殴打你,你用适当的防御手段防御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过度,过度了就是故意伤害了。

我国故意伤害罪的起点是轻伤二级,也就是说你还手后,只是造成对方轻微伤,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造成对方轻伤二级以上伤情,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了,而由于是对方首先动手,而且还殴打了几分钟,如果伤情只是轻伤二级的话,警方会进行调解,一般检察院也并不会起诉。顶多也就是取保候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是轻伤一级以上或者达到重伤伤残的伤害程度,这就肯定是脱离不了责任的,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判刑是肯定的,不过法院一般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还是那句话,谁都要面子,出什么事之前都要报警,报警并不是说让警察及时来救你,而是给自己留一个余地,你报警就是尊重司法,你尊重司法,司法到时也会尊重你,你干事把司法抛一边,你不给人家面子,人家干嘛要给你面子?你自己再委屈,你确实违法了就是事实。

话糙理不糙,当然有时候确实身不由己,但是既然做了,就别后悔也别觉得委屈了,承受就行了。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首先,要看对方的伤情。如果对方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由于对方有错在先,此时尽管构成犯罪,但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又对对方进行了赔偿等,则也可以酌情从轻甚至定罪免刑。

最后,在正当防卫的场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题目描述,似乎看不出正当防卫的意图,但如果能举证证明对方的殴打程度比较严重,而你出于防卫目的进行反击时致其受伤,则可构成正当防卫。但在双方互殴的场合,是不成立正当防卫的。



风云26610126


如果是别人先动手打了你,你这种就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不过,在防卫过程中不能对别人造成重大伤害,不然还是会付刑事责任,但是会减轻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方如行凶、绑架、杀人类暴力行为则就可以无限正当防卫,即使把对方怎么样了都不用付
刑事责任


首要一点就是要懂法。只有知道哪些是应该享有的权利,才能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有权限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

我就问你抗不抗造



韦小宝1912275


首先定性题主与对方是互殴,是对方先动手(还可进一步研究其先动手的缘由)。如果题主只是打得对方不能再动手伤人,此时的题主大概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对方已经无力再动手伤人,而题主继续殴之,那就得视对方伤情而考虑题主的刑事责任了。

民事责任是另一回事。


不糊涂时涂糊不


一种情况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以制止侵害为必要限度,并且,防卫程度不能超过明显的必要限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不必负刑事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故意伤害:如果对方没有继续打你,而你继续打他,那就是故意伤害,对方鉴定为轻伤及以上,你需要负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是你们互相有伤害故意,那就是互殴,两者都有责任,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