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話|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楊海軍、袁光明、趙偉速來開福法院履行生效判決義務

通 知

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楊海軍、袁光明、趙偉:

申請執行人熊某某等42人與被執行人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楊海軍、袁光明、趙偉等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湘0105民初3835等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但你們至今仍未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本院已於2018年6月1日受理(目前42件)並進入執行程序。在此期間,本院已依法向你們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多次致電聯繫,然而你們至今既未履行義務,又未申報財產。

據法院生效判決,你們應償還申請執行人熊某某等人裝修費、材料費、人工工資等共計180餘萬元。由於42名申請執行人大多數來自外地,生活不易,掙的都是辛苦錢、血汗錢,還望你們尊重法律,主動履行義務。

現本院向社會公開“喊話”,敦促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楊海軍、袁光明、趙偉於本月21日之前至法院(開福區華章路1號)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逾期,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並視情節輕重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將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市民朋友如發現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線索,請及時與本院執行局何法官聯繫,聯繫電話0731-84816552。

特此通知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基本案情

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廷公司)成立於2016年7月7日,當時法定代表人為劉某,股東為劉某、王某。由於公司經營需要,故投入大量資金用於裝修、採購設施設備及人工工資。開業後,瑞廷公司沒有足額運營資金支撐,以致拖欠熊某某等人裝修款、材料款、人工工資等費用共計180餘萬元。

2017年3月30日,楊海軍與劉某、王某簽訂《店面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瑞廷公司的全部股份轉讓給楊海軍,公司所有債務與欠款由楊海軍承擔。楊海軍接手瑞廷公司後,重新向熊某某等人開具了欠條,並承諾三個月內還清欠款。

2017年4月11日,楊海軍因個人原因不能工商登記為瑞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於是與袁光明、趙偉簽訂債務協議,約定三人共同承擔公司所有債務,並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袁光明,股東變更為袁光明、趙偉。

三個月後,瑞廷公司未依約還款,於是熊某某等人將瑞廷公司告上法庭。

附被執行人相關信息:

湖南瑞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光明,地址:長沙市開福區瀏陽河街道福元西路220號英祥春天小區1棟247-262房,組織機構代碼:MA4L5CD4-9;

袁光明,男,身份證號:432322196202142212,地址:湖南省南縣南洲鎮老正街340號附11號;

楊海軍,男,身份證號:432322197411212218,地址:湖南省南縣武聖宮鎮武聖宮街76號;

趙偉,男,身份證號:220202197003064218,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萬振衚衕23-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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