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药经营须有证!资源县《农药经营许可证》首证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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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上午,资源县农业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举行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参加首发仪式的人员有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服务中心主任马军,资源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正荣,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小明及县农业局农药经营许可审批相关工作人员。

仪式上,县农业局办证工作人员现场为资源县百姓农药门市部办理了《农药经营许可证》。马军为农药经营者马良珍颁发资源县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广西农药经营须有证!资源县《农药经营许可证》首证颁发

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该县颁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式拉开了全县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序幕,也标志着该县农药经营许可办理工作全面展开。也是实现农药经营、监管由多部门共同管理划归到农业部门集中管理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农药管理效能、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力保障。

下一步县农业局将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西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2018年11月1日起该县农药经营主体必须持证经营,对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经营农药的,县农业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加大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农药经营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此次证件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要办理的农药经营主体可以在县政务大厅农业局窗口进行办理。

记者:易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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