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跑路与维权处理

一、充满艰辛的P2P跑路维权

没有投资人希望自己投资的P2P平台跑路,但是一旦因为选择平台不慎或者平台发生了意外风险事件,最终跑路,投资人就可能面临严重损失。由于P2P的高收益相比其他投资方式颇具吸引力,不少投资人都将数万、数十万的资金投入P2P平台,有的投资人缺乏分散风险的意识,将自己的大部分积蓄投入一家平台。因此,在平台出现问题时,自认倒霉、把投进去的钱当学费恐怕很多投资人都不会甘心。联合其他投资人进行维权,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才是此时的明智选择。

P2P跑路与维权处理

但是,P2P平台跑路后的维权并非易事。这首先与P2P投资的特点有关。P2P投资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投资标的主要存储在平台的服务器上,一般没有书面证据;涉及的投资人往往遍布全国,而且资金往来可能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个机构。这就决定了P2P平台一旦跑路,调查取证是比较困难的。且由于P2P平台的资金使用缺乏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一些平台尤其是诈骗平台负责人直接卷款潜逃,即使被抓获,资金也可能已被挥霍或者转移,投资人面对人去楼空的平台,维权更是困难重重。

此外,投资人方面的因素也是维权困难的重要原因。一是P2P投资人群体非常分散,沟通成本相当高,交通成本、时间成本等都可能阻碍投资人的维权热情。二是投资人群体比较复杂,处理问题的意见很难统一,例如有的投资人可能愿意协商解决,有的投资人则倾向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行动也就很难一致。三是由于P2P平台跑路的调查取证比较困难,法院审理也缺乏相关案例,从开始维权到结案所需时间往往比较漫长,一年甚至两年都属正常,不少投资人在这场持久战中逐渐疲惫甚至放弃。

尽管维权困难,但还是有一些维权成功的案例给投资人以鼓舞。例如,2013年4月,上线仅一个月的众贷网倒闭,投资人通过及时维权追回了本金,平台负责人声称“不做跑路者”未必完全是自觉自愿,与投资人的维权行动应是分不开的。又如,2014年2月,窑湾贷出现提现困难,投资人及时报警,平台所在地江苏新沂警方迅速扣下了平台现金和一部汽车,并根据投资人提供的投资证据返还了资金。事实上,积极开展维权,就有一定的挽回损失的希望。同时,投资人的维权行动也会对那些试图一跑了之的平台经营者形成一种震慑,有助于改善整个P2P行业的生态环境。

当然,由于上文提到的原因,多数情况下P2P维权不会像上面两个案例一样轻松。如2012年12月跑路的优易网,由于平台经营者卷款逃逸,直至近两年后的2014年10月,该案件才开庭审理;2013年7月出现逾期提现的网赢天下,同样在2014年10月开庭,历时一年零三个月;即使是进展较快的东方创投案,从平台跑路到法院宣判,也历时九个月之久。

二、P2P跑路维权的可行方式

P2P平台跑路后,投资人有哪些可行的维权方式呢?根据目前的情况,主要有商务谈判、民事诉讼、刑事报案三种。各种维权方式的概述及优劣势如下:

商务谈判——受害投资人在网站拖延钱款初期,立刻启动商务谈判,争取P2P平台通过一定手段解决危机,减少投资人损失。其优势在于较为私密,回款可能性大,有可能较快回款;劣势是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可能给平台经营者转移资产的机会。在网站出事初期,大多希望息事宁人,此时抓住机会与之交涉回款可能性较大。

民事诉讼——受害投资人作为原告到网站开设地法院民事庭起诉。优势在于投资人可在某种程度上把控案件进度。劣势在于花费较大,效率较低,且如果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立案难度较大。

刑事报案——受害投资人需前往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报案,提供相应证据,选择一个或多个罪名。优势在于效率高,花费少,因为刑事立案不需要立案费,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会组织侦查布控;劣势在于投资人报案后,案件进入公诉案件程序,不能再撤诉,如需知悉进度,需与具体办案人联系,证明身份后了解相关信息。投资人最好聘用律师追踪、监督、推进案件进程,防止当地人情关系干扰办案。

上述维权方式又可以简单地区分为是否报警。如果P2P平台是诈骗平台,那么一般应当迅速报警;如果P2P平台是只是暂时资金链断裂,而且其有相关自有资产或其他项目资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投资者可以暂缓报警,给其适当的时间,争取平台尽量多地偿还资金。但是如前文所述,如果投资人不报警,又缺乏相应的监控手段,反而可能给平台经营者转移资产甚至卷款潜逃的机会。因此,在很多情况下,要求警方介入可能是较为稳妥的选择。如果选择报案,为了尽可能争取有利的结果,减少损失,投资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报案前,投资人应及时搜集证据,保存平台上相关数据,以防网站的负责人销毁数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人员资料、投资历史数据、投资标的金额及有无担保等具体资料、投标合同、投标相关的银行流水记录等。由于单个投资人报警时警方一般不会立案,投资人可以建立维权群,抱团取暖。为扩大事件关注度,投资人可在行业门户网站发帖,或者选择向媒体爆料。有精力、有条件的投资人可以迅速赶到平台所在地,找到平台办公地点,查看现场具体情况,避免形势进一步恶化。

报案时,在同一地区的投资人可以一起到公安局报案,讲明具体情况,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在投资人较为分散时,也可前往平台所在地公安局报案,视具体情况要求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处理。立案后,可以就控制相关人员、冻结涉案资产等问题咨询律师,以便进行下一步的安排。如果警方不予立案,投资人应询问警方不予立案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证据缺乏,应当尽快补充证据;如果没有正当原因,投资人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警方施加压力。如果最终未能刑事立案,投资人可以开启民事诉讼,采用诉前财产保全等的方法将平台经营者的主要账户控制住。这样,一旦有款进来,有望优先满足原告即投资人的诉求。

立案后,投资人应当多咨询律师的建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的选择。维权不可半途而废,为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投资人可参考东方创投维权的经验,安排专人跟进司法环节。

三、P2P跑路维权的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采取维权行动应对P2P平台跑路,我们建议投资人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注重投资人之间的协调。如果投资人各自为战,很可能形成一盘散沙的局面,不利于维权的开展。部分投资人急于挽回自身损失,采取不适当的行动,不仅未必能达到目标,反而可能有碍于投资人群体的维权。为便于投资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考虑选出两至三名有时间精力、比较热心、社会经验较为丰富的投资人作为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大家与公检法办案机关沟通,与律师配合追款,以提高维权效率。投资人总数较多时,则可以按照投资人所在地区或者涉案金额分组选出代理人。投资人在维权过程中应有大局意识,讲究策略,不能私心太重。否则,如果因为投资人之间的扯皮耽误了维权进程,很可能得不偿失。

第二,依法维权。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法治环境也在不断改善。在维护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投资人应当尊重法律,采取合法方式。在某些案件中,投资人将平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经营者圈禁,实际上触犯了法律,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发生了非法拘禁或者斗殴、非法集会等违法行为,投资人不仅难以正常维权,还将受到法律制裁,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第三,在经济利益和精神抚慰之间寻求平衡。片面追求判处平台经营者重刑,可能不利于投资人追回本金。公允地说,犯罪嫌疑人应当罪、责、刑相符合。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设法补偿投资人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其的处罚也应是可以接受的。

P2P跑路与维权处理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投资人“踩雷”后如何尽可能挽回损失,但多数P2P平台跑路案例中,投资人只能挽回部分损失,因为经营者对资产的挥霍或转移,甚至有可能血本无归。即便挽回了经济损失,平台跑路带来的精神伤害及维权过程中耗费的时间精力也是很难弥补的。因此,投资人的维权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奈之举,更好的方法是用心甄别P2P平台,减小“踩雷”的概率。

文章选自陈文所著《P2P:中国式高收益债券投资指南》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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