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卻想領取失業金,法律告訴你,異想天開!

失業保險是我國五種社會保險中的一種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

那麼,是不是隻要沒在工作就有失業金呢?先看下面這一段對話吧

主動離職,卻想領取失業金,法律告訴你,異想天開!

老張:老黃啊,最近工作一點積極性都沒有,世界這麼大,我想到處走走

老黃:那你公司同意嗎?

老張:我還沒有提辭職。

接著老張問老黃一個問題

老張:那像我主動離職,可以領失業金嗎?聽說失業金可以領兩年,這兩年,我可以環遊世界,又有失業金領取。

老黃:你真的是異想天開!

那麼主動離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領取失業金的其中一個條件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比如說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的、用人單位暴力用工的、因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綜上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單位提出與你協商解除,則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

下面小編帶你看一下,領取失業金的其他條件吧

領取失業金的其他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1年;

2、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主動離職,卻想領取失業金,法律告訴你,異想天開!

主動離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並且領取失業金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的。 主動離職,卻想領取失業金,真是異想天開!

主動離職,卻想領取失業金,法律告訴你,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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