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勻市法院:傾心調解助維權 當庭給付化糾紛

日前,都勻市人民法院成功調撤一起企業間合同糾紛案件,被告當場向原告給付尚欠貨款四十餘萬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7年6月20日,原告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被告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簽訂銷售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承建的三都聖山國際大酒店建設項目供應加氣混凝土砌塊。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向被告交付了相關貨物,但被告僅支付了部分貨款,剩餘款項一直未予支付。原告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都勻市人民法院於黎法官考慮到該案案情雖較為清晰,但雙方矛盾劇烈,輕率的一判了之並不能從根本上化解雙方矛盾,反而會進一步加劇矛盾。如雙方矛盾沒有得到妥善處置,可能出現諸如不配合履行裁判文書、利用訴權故意拖延案件審理時間等情形的發生,最終對構建良好的企業間商業信用環境造成影響。為此,於黎法官以化解糾紛為導向,著重以企業自身信用為突破口,在高效處置案件的同時避免矛盾激化,最終使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並當庭履行相應的款項,圓滿的解決了該起企業間合同糾紛。

都勻市法院:傾心調解助維權 當庭給付化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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