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過去在農村吃不飽,爲什麼不抓魚、野雞和野兔來充飢?

小莊兄477


那時農村的糧食產量普遍較低,在市郊農村稍好點,可到附近公廁掏糞肥田,遠郊的偏遠的農村就產量更低。比如工分值近郊菜農一個工(10分)接近一塊錢,而遠郊的僅值角多點,潼南農村僅僅兩三角錢。工分值低意味著糧食產量低(僅水稻油菜籽賣幾文),人均口糧就很少了。那時農村有半年口糧的算好的。

生產隊把勞動力們綁得牢牢的。

那會兒農村家庭子女普遍多。大人們就像水牛兒被套上了枷擔整日在地裡幹活,婦女也一樣。那時水田裡野生魚不多,犁田耙田的活路里已被捉了不少,常常有收工的農人用草栓兩三條大鯽魚回家。生產隊長就用眼睛瞪拿魚者,成份高的只得乖乖奉上。

文革第二年寒假我去了農村老家。

天很冷,姑父為招待我挽起長衫提雞罩下了冬水田。手用吆牛棍劃田水躲藏的魚兒就驚慌地逃竄。他提罩罩住最後那朵渾水(魚兒逃竄會在水裡拱起如蘑菇雲般渾水)躬身伸手去摸就抓上了一尾鯽魚。他用了大半小時捉了十多條鯽魚剖了土碗大半碗。切了兩個酸蘿蔔用一鍋鏟菜油煮了兩大碗。煤油燈下我吃得很香甜。晚上仍是蘿蔔片熬的稀飯。姑姑身體不大好,家裡僅姑父一個勞動力,拖拽著六口人過活。那時沒有雜交稻,是一種高杆水稻,每畝不過七八百斤穀子,姑姑家老欠生產隊的口糧款。母親給我了二十斤糧票十五元錢。五元錢是回家的路費。

經常同表姐們上山割豬草割柴。有空了就跑到田邊用蝦爬拖魚,或把小河溝截斷捉魚,河溝裡魚兒多些:烏魚鯽魚鰟皮火燒斑。卻沒有人來捉,誰也耽擱不起那功夫。老家農村野雞野免很少見,偶爾一現逃得飛快。

那時生產隊把人管得很緊,人們得幹活。像我這樣貪玩抓魚的孩子,農村裡幾乎沒有。


殘陽餘暉3


小時候,每當我浪費糧食,奶奶總會向我道起她的小時候,“我們那個年代呀,吃不飽穿不暖,一天能有一頓飽飯吃就知足了,現在好飯好菜的伺候你,你還不吃!”

現在回想起來,我不禁產生了個疑問,既然農村人在過去吃不飽飯,為什麼還不抓水裡的魚,還有山上的野雞野兔來充飢呢?

確實,在過去,河裡到處都是魚,但那個時候沒有分田到戶,大人們的所有時間,除了吃飯睡覺,基本上都是屬於公家的,早八點到晚六點,有時甚至還要加班,下班後累得要死,就更沒空閒時間去抓魚、抓野兔了。

再加上那個時候是集體經濟,在農村,除了流水港和小野溝,稍微大一點的水塘,都是屬於集體財產的,大隊裡更是禁止捕魚,只有到年底的時候,才會集體捕魚,然後再按照每家的總工分,一般每家只有十幾斤。

另外,在那個時候,隊裡規定每家每戶鍋不能有火,也不準燒,只要哪戶人家開火冒煙了,都會有人來查,所以就算捉到了,也沒法搞著吃,偷著用自己的辦法搞,也沒有油和調料,煮出來的魚腥臭味濃一點,也不好吃。

看到這裡,不知道多少人會感嘆“往事不堪回首”,大家腦海中又會浮現出怎樣的回憶,但活在當下,還是珍惜現在美好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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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題主會這麼問,為什麼不抓?怎麼就不抓了?

普法君是70年代生人,在北方的農村老家也是吃過紅薯、窩窩頭、辣疙瘩鹹菜的,怎麼可能不去抓魚呢?

說句實話,除了生產隊養殖的魚跟雞鴨、兔子之外,外面的野物是有機會就要去抓的。我給你說說怎麼抓的吧。

1、筐子、簍子都來抓魚

那個年代生態環境好,農村到處水塘裡都有魚,於是,空餘時間抓魚打牙祭,也是不少人的愛好。

那陣子不是家家戶戶都有漁網的,在淺水區嗎,老少爺們就拿筐子、簍子,誰水溝引導小魚小蝦上鉤;在深水區,就拿縫衣針燒紅、掰彎製成魚鉤釣魚,餌料就是蚯蚓。

那陣子魚的品種不外乎是鯽魚、草魚、鯉魚、黃辣丁等。

說實話,魚不好釣,真的不好釣。

只有在村外的水渠水要幹掉時,那些魚才好抓,普法君在幾歲的時候參加過一個大規模抓魚,幾十號人都拿著筐子在幾十公分的水溝里扣魚,收穫頗豐。

2、自制火藥槍打兔子

我們村那一帶不是山區,沒有野雞,只有野兔,因此不少家庭中都有自制火藥槍來打兔子。

每年到秋冬季的時候,戶外莊稼少,野兔容易發現,還有就是冬天雪地裡容易發現野兔蹤跡,加上北方冬天的麥苗不大,兔子只能吃麥苗過冬,只要有兔子,基本就跑不掉。

看人家大兔子,是普法君比較樂意乾的事,村裡幾個老爺們,一人扛把獵槍,要麼帶條狗,10個、8個人組成一個小團隊,大傢伙在莊稼地裡圍成幾十米長的一個弧形隊伍往前走,有時候受驚的野兔會“蹭”的一下竄出來,立馬會被幾支獵槍瞄準射擊。

之後,打來的野兔,這些人就找個地方一起吃掉,剩下的骨頭就拿來餵了狗子。

或許有人說了,人家說的是吃不飽飯的時候,為什麼不打,其實這不矛盾,魚、兔子不會自動跳你家中去,還是需要人利用各種工具來抓,就像野兔,有槍的拿槍打,沒槍的下套。

4、在家裡窮瘋的那陣,老鼠都要抓來改善伙食

在冬天的野外,我們一群人找到一個老鼠窩後,會查看一下老鼠的足跡,以及進出摩擦的是否光亮,來確認主洞口,再到旁邊找到其他幾個次出入口堵住(老鼠一個窩有好幾個出入口),然後提一桶水往窩裡灌,並拿好大口袋堵住,老鼠被灌的不行不行的時候,就會順著主洞口出來,然後就鑽進我們的口袋裡,之後就會被摔死、燒著吃。

說會話,燒著吃的老鼠肉可好吃了,在那個一年到頭吃不到兩塊肉的年代,細嫩的老鼠肉可是美味。

當然,現在我可是不敢吃了,想想都要吐的,可在那個年代,絕對是一道佳餚……


普了次法


人們在過去在農村吃不飽,苗阿哥在九十年代的時候我家都還吃不飽,在九十年代,我家雖然種田,但是收成低,每年的糧食都不夠吃,每年都需要買米,很多時候還得吃野菜,五穀雜糧混合野菜煮的稀飯。


在過去幾十年,就是農村吃不飽餓肚子的那些年,我們村不要說是野生動物,就連草根毒蟲都被抓來吃了,為什麼不抓野兔,野雞,魚來吃,其實需要很多捕捉工具才能捉到這些動物。

在我爸爸他們小時候,我們村還是原始森林,還有老虎,狼等攻擊人類的動物,人們只能成群結隊的上山,如果單獨行動,就會很危險,那時候的老虎猖狂到進村咬人的地步,我一個爺爺家養的豬就被老虎連夜叼走,翻過我們村的後山而去。

為了能夠趕走兇禽猛獸,人們用竹子灣成弓箭,自制火藥槍,在山裡裝臉盆大的鐵夾子,在七十年代,我爺爺家房子背後全是參天古樹,需要幾個人才抱得住的那種,夏天我爸爸小時候每天到樹下能動撿到白鷺崽,這種白鷺專門吃魚的,很腥,沒有吃的,也煮來吃了。溪水裡魚也很多,人們用竹編去捉魚,或者用茶籽粉(山茶油籽壓榨油後剩下的渣子)投入溪水中,魚就暈乎乎的冒出來了。我爺爺還裝鐵夾子抓野豬,野兔,山羊,用我叔叔們的話來說就是:家裡什麼吃的都沒有了,我們村連草根都挖來吃了,沒得辦法只能冒險去捕捉山裡的動物來填飽肚子,捉到之後,煮一鍋水沒有油沒有鹽,燉熟了就吃,因為沒有油沒有鹽,吃了人也沒有什麼力氣,也不是每天都能捉得到。



大部分年月,都是吃紅薯,洋芋度日,米飯很少,有些家庭就去野外很遠的地方摘野菜回來煮稀飯,一小把米,一大鍋野菜,一家七八口人吃個精光。

在過去吃不飽的年代,由於長期吃野菜,很多人瘦骨嶙峋。雖然現在農村生活好了,我爺爺他們那一輩的人,依然很珍惜糧食,也許,只有真正經過苦難的人,才會真正的會去珍惜每一粒米。

無論是魚,野雞還是野兔,在吃不飽的年代,實際上是無法充飢的,實在餓得受不了沒得辦法,才會去捉這種動物來吃,我在八十年代出生的時候,因為體弱多病,我的爺爺還得去抓過山裡的動物來給我吃,經過多重磨難,我還是長大成人了。



其實溪水裡的魚,山裡的野雞,野兔也是非常有限的,對於普遍都吃不飽的農村來說,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夠抓,所以人們很少去抓來吃,在我們農村,很多70後都還得打過獵,打過野豬這種兇猛的動物,那時候打獵,其實就是為了充飢。

但是大多的時候,只能摘野菜煮稀飯來充飢,因為吃飽了,還得種地。


苗阿哥


我是90後的,沒經歷過那個年代。每當和老人們說起那個年代為何不抓魚和野兔充飢時,他們各有各的說法,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點原因。

1:缺乏捕抓工具。

雖然那時候野兔,野雞,魚蝦烏龜很多。但是,野兔野雞跑得賊快,而魚蝦烏龜在水裡不好抓。那時候的捕抓工具非常落後,抓野兔野雞都是靠陷阱,抓魚蝦靠手工製作的魚籠,往往一頓抓捕操作後,得到的只有一點可憐的獵物。而去狩獵人體是需要巨大能量消耗的。得不償失,於是就沒人去狩獵野味了。

2:沒時間去捕抓野味。

70年代還是集體公社化年代。每天早上8點出工,晚上6點收工。晚上有時還早加班。基本上沒個人時間去捕抓野味,而且幹活一整天的,人累得夠嗆,也不想去抓野味吃。而且,那時候什麼都是集體公社的,個人是不能生火的。一旦被集體知道,後果很嚴重。更嚴重的是,什麼都是集體公社的,只要稍微有魚的水塘,都屬於集體公社的。你想抓魚,只能去一些小溪流裡抓了。小溪流裡就算有魚,也是小小的。付出和收益不對等根本不值得去抓野味。

3:野雞野兔和魚蝦,都是高蛋白肉類。不是人們所需的脂肪。無法直接轉化為人體所需的能量。基本上得到補充的能量不夠付出的。而且在烹飪的時候,特別消耗人們生活所需的油。而且,那時候的人特別飢餓,晚上吃魚蝦時,會多吃米飯。本來家裡糧食就不夠。

基本上就是上面說的幾點了。至於哪個是真正的原因,大家自己分辨吧





村哥小凡


這個問題其實有一個盲區,沒有在農村實際生活經驗的基本很難理解解答這個問題!首先地荒山也荒,有人類聚集的區域一般都是野生動物的禁區,動物不到餓到極致是不會到人類聚集區去冒風險覓食的,野兔、野雞這類動物的數量一般都是跟當地農作物種植面積、產量有一定關係的,因為這些動物都是以“糧食”為主要食物來源的,沒有了食物基礎,這些動物的繁殖會自我調整的(別不相信生命的神奇,很多動物都有這個先天能力的)自然數量也下降了。也就是說農村吃不飽的時期,其實可供食用的野味數量也下降了,至於說河裡的魚這個我只能說一切都是有限度的,無論河裡物產多豐富也經不起那麼多人幾頓吃的,人類為啥要從狩獵過渡到農耕呢?不就是因為“狩獵採集”已經無法滿足人類繁衍後代的速度了。

最後說說“抓”這個問題,過去農村生產力低下的時候,沒有太多狩獵工具可供選擇的,土銃這類不是家家都有的(這玩意兒其實穩定性、安全性真的不高,瞎火都是經常發生的),也就是說嚴重缺乏狩獵工具,在這樣的情況下,個體基本不可能有太大的收穫,基本是個“靠天吃飯”的事兒,主要還是看運氣了,當然有一定技能的會有不同的收穫的,但也不是百分百保證不落空的,一日三餐指望這個實在是不靠譜,有這功夫還不如多掙幾個工分兒呢!

我的家鄉是伏牛山地區,算是山區了,有山有水(南水北調渠首所在地)以前那個時期,餓的多的其實是鄉鎮居民,真正山區裡的“餓肚子”的不多,因為山裡人只要不懶惰,混飽肚子還是很容易的,甚至發家致富都不是多難的事兒,但是我聽到最多那個時期的事兒就是山裡狼特別多,甚至狼會進入縣城居民家叼走小孩兒(這是真事兒,沒有杜撰),要搞清楚呀我們這裡的縣城和山之間是有個需要輪渡的河的。像我們這裡的情況沒有防備武器貿然進山絕對是有去無回,因為山裡不僅僅有狼,還有豹子甚至幾乎無敵的野豬(TM水平的),就那個時代的生產力和裝備要你你敢去不?

所以說這個問題真的是太多想當然的成分了,當然不排除那個時期確實有人靠著山裡的野菜、山珍啥的渡過了那個艱難的歲月,這畢竟是少數,或者說這樣的人家屬於“壓力不大”的,一般也就是1-2個孩子的家庭,如果是家1-8個孩子的家庭,我們自己腦補一下有多大的“可行性”。總之,當時有很多東西跟我們現在是不一樣的,也是我們目前的視野閱歷無法清楚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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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登樓


題主再次證明了【何不食肉糜?】這樣的話,並不是只有晉惠帝這樣的智障皇帝能夠說出來。當草根和樹皮都被吃光的時候,你還想著野味,真不知怎麼想的。

連死人和土都被用來充飢的年代,能想的辦法都想了,抓魚不用你教,能夠抓到的是絕不放過的,至於野雞野兔就別想了,在那樣大災的年景裡,能被抓到的都抓沒了,剩下的大部分也都遷徙,剩下一小部分你能抓得到嗎?人已經餓的站著都打幌,你拿什麼精力去追逐少的可憐的野雞野兔?弄不好找半天,走上幾十公里都不見得看見野兔的影子,野味沒找到,連累再餓弄不好你成了其他野獸的果腹之物,你能指望它充飢?

野生動物的數量太少、獲取難度太大,有時候收穫的獵物完全無法抵消獲取食物造成的體力消耗,更何況大多時候都是空手而歸,對於我們這些正常人,就算是一次戶外活動,無所謂了。但對於嚴重缺乏能量補充的人來說,大量消耗體力無疑等於自殺。

歲數大點的人可能還記憶猶新,在最後那個大饑荒年代裡,人們可以說想盡了一切辦法,除了會抓一些魚以外,其他野味因為絕對數量小,獲取難度大,只能偶爾成為點綴,起不到什麼卵用。我這歲數沒有趕上,但我的父母都是從那個困難時期熬過來的,母親就曾經以魚鱉充飢,外公和母親能度過那個艱難歲月,而且情況比別人略好,靠的是舅舅有一手抓魚捉鱉的絕活。特別是抓王八,幾乎無人能及。夏天揹著糞筐出去,手裡提著一根木棒,只需兩個小時,基本就可滿載而歸,我小的時候,舅舅還帶我去抓過,方法也不算複雜,關鍵你得會找地方,瞭解王八的生活習性和河底的水情結構,硬底和沙底是不行的,必須是深度不太大,水流不是很快,有大量腐質物沉積的淤泥河底。用木棒擊打水面,製造動靜,河裡的王八就會向河底淤泥裡縮藏身體,含大量腐殖質的河地淤泥被攪動,裡邊的沼氣就會大量溢出,在水面形成氣泡,經驗豐富的舅舅可以清楚地判斷出那些氣泡是王八製造出來的,下到水裡,一個猛子下去,基本就捉到了。

即便如此也是隻作為補充,在沒有其他食物補充的情況下,幾隻都不能滿足一個人一天的總攝入量。一大家子人,每天都要十幾只,即便是舅舅這樣的絕世高手也做不到敞開供應,更何況還會受到天氣、洪水,氣候的影響。想想別人家的情況,就知道靠野味充飢的難度有多大。


山野論史


“草根影像”自小在農村長大,在小的時候曾經歷過一段比較貧窮的時光,所以對這個問題很有發言權。那時的農村也經常抓魚、野兔來充飢,不過哪有那麼的魚和野兔被你抓到啊。

一、先說野兔。小時候農村的野兔確實比現在多,不過它的速度太快了,一般的狗都攆不上,更別說人了。這們附近村有一位村民,曾經訓練了一隻鷹專門用來抓野兔,一年也抓不了多少,更不用說填飽肚子了,後來這隻鷹出了一次事情,把養鷹人孩子的眼蹬瞎了,從此之後,我所在的老家農村再沒有人敢用鷹抓兔子了。

二、還有一種方法,是用兔子槍打兔子。在槍管中裝上槍藥,外面再裝上很多鋼珠,一發射鋼珠能打一大片,兔子還很難脫逃。不過在那個年代,槍藥和鋼珠也很珍貴,而且這種槍有很大的危險,後座力非常大,槍管容易炸開,很容易傷到執槍的人,所以採用這種方法抓野兔的人也不多。我小的時候就吃過一次兔子肉,當時父親碰巧從地裡抓到一隻野兔子,回家燉燉吃了。過去沒有什麼大料,做出的兔子肉一股草腥味,特別難吃。

三、再來說說野雞。在小的時候,我們老家所在的平原地區,野雞並不像現在這麼多。只是最近十多年,鄉間的野雞才逐漸多了起來。即使當時野雞比較多,人們也沒有好的辦法能抓住。野雞這種動物,非常的警惕,一有人靠近立即會飛得很遠。而且野雞多靠河生活,你在河的一側追趕,它會飛到河的另一側去,讓人無可奈何。

四、小時候吃的最多的就是魚蝦了。我家的門前有一條小河,河水清清,父親經過帶著“扒網子”到河邊去扒魚,經常可以從河裡撈出來很多的小魚小蝦。河裡最多的是河蚌,有時能撿成籃子的河蚌,不過河蚌特別腥氣,那時的人們又不會做,所以白開水煮出來的河蚌很難吃,一般用來餵鴨子。在河邊還可以抓到黃鱔,將頭剁下來,血滴在紙上,萬一手被割破,可以用沾有黃鱔血的紙粘在傷口上,用來止血效果特別好。

儘管能抓到一些魚改善生活,但是那時候也很少能抓到大魚,而且僅喝魚湯的話,並不能擋餓,最能填飽肚子的還是各種糧食。所以不是農村人不願意去抓野味,而是付出很大的努力,抓到的野味並不能解決溫飽問題,反而會耽誤農業生產呢。

你認為“草根影像”分析得有道理嗎,歡迎關注交流。


草根影像


這個問題非常有趣。

我小時候在東北農村摸爬滾打,童年撿過稻穗,掏過鳥蛋,勾過泥鰍,摸過蛤蜊...對於您提出食物與充飢的問題,我可以用60年我們這發生的實例回答您。

談這個問題前,我想先拋出一個理論:馬斯洛需求層次論,其中人類對食物的需求主要有五個層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營養需求、感官需求和飲食文化需求。我不再對以上幾種需求做過多的理論解釋,大家可以從字面上簡單地理解一下,針對您提出的具體問題,我僅僅從生理需求營養需求兩個方面來進行回答,我個人覺得用事物的特殊規律驗證普遍規律是一種最為明晰的解題辦法。

生理需求

1960年前後,自然災害肆虐全國,我的家鄉在遼寧的一個小村莊裡,雖然現在是物產豐富的魚米之鄉,但在當年的特殊時期卻家家沒米下鍋,1959年開始自然災害至1962年全國經濟開始好轉期間,我所出生的村子卻沒有一例因為餓而死亡的案例,雖然有些人因為營養不良患病(後面探討),但在當年那個全國性糧荒的年代也實屬奇蹟。

人類因為食物瀕臨死亡的過程中,就會越來越減少對食物優劣的評價,致命的生理需求,直接會讓一個養尊處優國王的味蕾降至一個丐幫乞丐的水平。

在我的家鄉有這樣一個傳說,一隻鳳凰單腳落在了一個叫“大窪子”地方,鳳凰不落無寶之地,那個地方從此便產生不盡的滷水資源(鹽生產原料),在饑荒那幾年一塊麵積很小的“大窪子”游出了數以萬斤的泥鰍魚和河蟹,當年家家鍋裡鹽水煮泥鰍和螃蟹,就是這些黑泥鰍和紅螃蟹直接救活了附近幾個村子的老百姓。

在沒有糧食、沒有樹皮、沒有草根的時期,可以肯定的是,無論任何單一的食物都可以成為救命的稻草。

所以在食物極度匱乏的農村,村民們絕對會利用身邊可得的食物資源來填肚子,這是人類對食物的本能。

當然,也會存在另一種情況:食物資源有限。總需求與總供給嚴重不平衡時,就會產生競爭食物的行為,有魚,有野雞、有野兔,人餓了肯定會拿來充飢,但這些天然的食材不足了或獲取難度變大,村民就不能靠他們獲得食物的生理滿足了,與前面的回答並不衝突。

營養需求

進一步,如果能解決了生理需求,那麼營養需求就會慢慢的走上臺來,單一的攝入一種或僅有的幾種食物營養結構肯定不能滿足人類對營養的需求,也就像我的家鄉,在饑荒時每天靠泥鰍和“大閘蟹”衝擊,絕大部分人出現了營養不良的問題。

所以,過去農村吃不飽,人們肯定會首先保證活著,在可獲得單一食物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會去抓魚、捕鳥、抓野兔,一旦生理需求得到滿足,對營養需求的企圖心就會增強,我想這是一種心理需求也是一種生理本能。

最後總結一句話,吃不飽,還談什麼不能吃;吃不飽,還談什麼營養。

題外話:當年我們這河蟹(類似大閘蟹)根本沒人吃,哈哈,拉仇恨。


蘇小泉實驗室


這個問題,估計我比較有發言權。雖然我沒有在那個饑荒年代生活過。

我是一名戶外運動愛好者。節假日我喜歡帶上生存裝備去野外。曾經我想買一把弩,但弩箭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買賣的。所以,後來我買了一把複合弓。

這裡我得先說明一下,我去的地方一般都是人跡罕見的深山老林,或者是沒有人煙的荒山野嶺。我也曾經幻想能依靠自己的箭術在深山老林裡打點野味嚐嚐鮮。可是,事實證明我錯了。

首先,即使是沒有人煙的荒山野嶺,如果沒有足夠多的樹木植被,你甚至連只兔子和山雞都看不到。除了老鼠和蜥蜴你基本上是見不到跟那個大一點的野獸的。飛禽也大多是麻雀之類的小型鳥類。偶爾見到幾隻大點的鳥類,在不確定是不是保護動物的情況下你是不敢輕易開弓拉箭的。

偶爾我也去過幾次真正的深山老林。這裡我所說的深山老林是指周圍十幾公里都廖無人煙的密林。相信過去的獵人打獵也不過就跑這麼遠了吧!可是,現實很殘酷。在這種沒有開山刀幾乎寸步難行的地方除了偶爾看到幾隻野兔山雞還是看不到更大一點的野獸。而且,即使是偶爾看到野兔,不等你抽出箭,兔子早跑了。不用跑太遠,隨便往灌木叢裡一鑽你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所以,打獵對於一個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其實是很難得,基本是空手去空手回。而且,叢林植被達不到一定密度根本就無法養活多少動物。叢林裡並不是每一種植物都可以被食草動物當做食物,可充當食物的植物數量直接影響食草動物的數量。而食草動物少了,肉食類動物就更少。可供人類捕獵的動物總量就會更少。而且動物的繁殖成長都需要時間。這就註定了,依靠狩獵是無法養活太多的人類。這就是人類從狩獵採集過渡到種植畜牧的主要原因。

咱們假設所有的人都是天生的獵手。而且人人都有趁手的捕獵工具。再假設所有的叢林樹木植被都能滿足野生動物繁育的條件。動物的繁育生長是需要時間的,這是沒法假設的。

即使是在這樣的先天優勢下,一片方圓十幾公里的密林所能養育的野生動物可能僅僅能持續供給養活幾個人而已。而需要吃飯的人又何止千千萬萬?那得需要多大的一片叢林才能夠繁育出足夠的野生動物供人們食用?所以,在以前人們吃不飽飯的情況下,可能只有極少數的人能依靠打獵維持生存。而且,即便這極少數的人還可能出現為了打獵消耗的體力是在這種消耗下打到的獵物無法補充的。這就更加的不嘗試了。反正我去叢林生存基本都是依靠的自身攜帶的食物。運氣好的話可能會遇到合適的水源,然後用過濾器補充一點額外的食用水。即使這樣,為了自己的身體,我在叢林裡絕對呆不到三天就得返回。你是想一下,一個衣衫襤褸兩手空空的人能在叢林生存幾天?並不是人人都是藍波。

咱們再說一下捕魚,首先來說,野生的魚類資源絕對是有限的。尤其是內陸河淡水魚。否則就不會出現人工養殖了。

在普通的河流中,魚類資源不僅有限,而且捕獲非常不易。如果所有的人都集中到河裡去捕捉野生魚類,肯定是不夠吃的。即使是現在,只要捕撈稍微有點過渡,一條河裡就很容易出現魚蝦絕跡的現象。更何況並不是每個村子附近都有河流湖泊呀?

所以,結論就是,即使沒有國家管控,任何時候人們都不可能僅僅依靠打獵捕魚來長期維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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