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工資低,南寧六名協警竟「組團」敲詐勒索

都說沒錢是萬萬不能的,可有些人為了錢是“無所不能”。還動起歪腦筋、用起了手中的權力。

這不,南寧玉洞警務站的6名協警,因涉嫌“組團”實施敲詐勒索。日前被南寧市良慶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嫌工資低,南寧六名協警竟“組團”敲詐勒索

網絡配圖,與文無關

今年4月12日晚8時許,南寧玉洞警務站的潘某某等4名協警開著汽車在轄區內轉悠,尋找疑似違法的人員,打算借警務人員身份要挾他們私了,以此獲得錢財。

4人行駛至良慶區良玉大道與東風路交叉路口時,看見有兩人駕駛的廂式小貨車在給泥頭車加油,懷疑是賣私油的違法車輛,便通知在警務站值班的另外兩名協警。

10分鐘後,另外兩名協警穿著制服開著警用巡邏車來到現場,然後以賣私油要帶回所裡處罰為由,要挾小貨車司機交3000元私了。

小貨車司機因害怕處罰便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賬3000元到指定賬戶。

事後,6名協警每人分得贓款400元,剩下600元作為車輛維修和保養費用。

經查,6名協警嫌工資太低,在盤查賣私油貨車和私賣腰果貨車、抓獲盜竊嫌疑人和違法吸毒人員等疑似違法行為時,通過“私了”的方式要挾對方交付錢財。

檢方認為,6名協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式,強行索取他人財物,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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