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算是“人才”?这里有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

前几日,郑州连续下发4个文件,集中阐述了今后郑州租赁市场的规则、规范,以及人才公寓的使用和管理等。俗话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来看看这些文件都说了什么?

什么样的人算是“人才”?这里有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

申请条件

第十五条——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经各级人社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且其家庭在郑州市内无住房的,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

解读:没有明确表明需要郑州户籍,但需要提供个人及家庭郑州无住宅房产的证明,此举也对吸引更多人才创造了条件。但是如何认定,细则如何划分,是否与“智汇郑州”的人才定义一致?这些问题还需要后续的补充说明才行。

分配原则

第十八条——人才公寓按照 “高端优先、属地管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引进时间等因素实行轮候分配。

解读:今年9月郑州首批人才公寓只有400套,可申请人才数量远大于此,因此在首批人才公寓申请时,采用了综合人才层次、贡献和时间等因素。

言下之意就是,目前郑州市在建的人才公寓,几乎都是官方统建,至于私企员工、往届毕业生等几乎没有资格申请的。虽然在对企业自建公寓上官方给了一些优惠,但是真正愿意去自建公寓的企业又有多少呢?需要注意的是,私企员工在我市拥有着庞大的人群,这部分人该如何抉择呢?

优惠方式

第十六条——人才公寓租金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解读:租金问题应当是申请者最关心的问题,不超过70%的租金应该可以缓解生活压力,而且,“官方统建的人才公寓应预留一定数量的周转房, 以低租金或免租金方式,提供给以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 姻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解决其短期性和过渡性住房需求”。当然,这一点仅仅是面向统建的目标人群,私企员工仍需等企业自建。

什么样的人算是“人才”?这里有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

申请材料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才公寓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人才公寓申请表;(二)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承诺或未婚承诺;(三)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 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证明;(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者聘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六)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居住期限

第二十五条——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重新核定的价格交纳租金。

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 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第三十三条 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 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人事关系调离郑州或者不在郑州工作和生活的;(二)在本市购房且交付使用的;(三)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 规定缴纳租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租金使用

第二十六条——产权属于官方的人才公寓的租金收入,应按照官方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人才公寓贷款,以及人才公寓的维护、管理等费用。

解读:租金的使用情况也是各界关心的议题,本次官方采用的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使得租金使用透明、清晰,便于监督管理。而具体费用,也应当在后续的使用过程当中透明化。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解读:欺骗行为应属红线,而责任追究惩罚还可以更严格——纳入信用记录,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人才公寓,顾名思义是给人才住的。智汇郑州吸引来人才,如何留住才是最核心的问题。

目前郑州的大型企业比较稀缺,工资标准普遍比较低,私企员工又没办法入住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人才公寓,这些人的去留就成了大问题。

什么样的人算是“人才”?这里有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

尽管我们在职业、教育等方面反对三六九等,但处处也受着无形中职业、性别、地位等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如何平衡,才是接下来租赁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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