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平少将手迹:亲笔信札。刘锦平少将手迹:亲笔信札。刘锦平少将手迹:亲笔信札。刘锦平,江西省瑞金县人。曾任第四野战军43军127师政治委员。空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广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林彪九一三事件后被收审,是13名“免于起诉”的军以上干部之一。 退出现役,按正师职交地方安置,每月生活费100元。 分享到: 關鍵字: 民用航空 少将 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