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遊客游泳橫渡撫仙湖,失聯6小時,晚上10點才被找到,你怎麼看?

Stephanie250


我們認為,撫仙湖湖水清澈,水質較好,景色雖美,但也不要無視背後隱藏的危險。根據題中描述,我們知道這兩人被救援人員找到,避免了兩個家庭的悲劇,為他們的獲救感到慶幸,但是這種行為是違規行為,將受到同時也警醒我們,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以身涉險,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近日,據媒體報道,7月29日晚,一名外地女遊客到華寧撫管局執法大隊報稱,丈夫和一名男性朋友于當天下午帶著救生圈和防水包打算橫渡撫仙湖。但直到晚上8點依然不見人影,電話也打不通,處於失聯狀態,請求執法人員幫助尋找。

華寧縣執法大隊立即將情況上報,救援人員按網格化片區沿湖岸進行地毯式搜尋。經過近2小時的詳細搜尋在海鏡社區塘子村距離湖岸500米左右水域找到兩名失聯遊客,併成功將其救援上岸。

7月1日起,《玉溪市撫仙湖非機動船入湖管理辦法》 正式實施。每名乘船的遊客都必須籤協議,在乘船過程中嚴禁下湖游泳。若未辦理船舶入湖許可證擅自入湖,將被罰款5000-10000元。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在下湖游泳時,務必攜帶救生設備,選擇遊客較多的旅遊岸線下水,不宜離開湖岸過遠,切勿自行橫渡撫仙湖。不要覺得自己水性好就沒有顧忌,其實往往很多溺亡事件的死者都是會游泳的人。我們認為,能不下湖游泳就儘量不要下湖。真的喜歡游泳,那游泳館是個不錯的選擇,畢竟安全最重要。


時報傳媒


記得小時候,老家農村每年夏天都要淹死一批人,老人們口頭禪就是:河裡淹死會水人。

也對,不會游泳的,一般不敢輕易下水亂遊,往往是那些技術一般、膽子不小的人,以為自己技術了得,非要打腫臉充胖子橫渡這、征服那,結果呢,有多少人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

就以本文中這倆人,撫仙湖是啥地方?水深幾百米的高山湖泊啊,大哥,你真以為這是你小區游泳池麼?

幸好你們倆帶了救生設備,若不然,估計你倆現在已經挺在那兒了……

當然,最後這倆人被救援人員找到,避免了兩個家庭的悲劇,不過,話要分兩面說,一面為你們獲救感到慶幸,另一方面我覺得,這些人的任性行動必須要付出法律代價!

近些年,因為“驢友”隨意攀登未開發景區而造成的傷亡事件屢有發生,不可理喻的是,這些人明知要去的地方屬於禁止私下攀登、穿越區域,而非要去“征服大自然”,冒冒失失衝進去找刺激。

而當一旦面臨生命危險時,這些人往往因缺乏必要的救生設備、通訊工具,這就導致了管理部門必須耗費大量資金、人力物力來對其實施搶救……

情侶一起登山,遭遇風暴後,男方丟下女方獨自返回,最終女生身亡的悲劇不就是這麼回事嗎?

關鍵是,有些人獲救後,會以“救援隊拿了納稅人的錢就該去救援”這樣的段子來回擊批評社會的批評。

特麼我就覺得奇怪了,救援隊五是應急救援,他們應該出現在自然災害、重大意外等現場,你們這些任性的人不是說不該救,但總覺得這是你們有意造成的人員勞累、設備的無端浪費。

對於這些人,我覺得有必要予以懲罰性處理,比如承擔救援費用、給予行政罰款等,不為別的,就是要讓那些任性的夥計們長個教訓:

你自己任性造成的後果,必須自己買單,別人沒必要、沒義務為你的肆意妄為浪費時間……

認可我的觀點,那就關注一個吧😊


普了次法


女進撫管局,一臉急得哭:丈夫和朋友,倆人膽子粗,攜帶泳設備,橫渡撫仙湖。如今四時過,蹤影已全無,電話打不進,唯恐被鬼捕,請求救援急,尋找友與夫。


撫管局重視,人員傾巢出,多地相呼應,救援巧佈局。水上巡艇快,五艘速巡湖,人員十九個,個個老師傅,身經百戰過,救援有功夫。地面人五十,沿岸尋與呼,地毯似搜尋,劃格責任負。

直至晚十點,終見倆男浮,離岸五百米,累得像只豬,閉眼在等死,一臉好無辜。見到人來救,笑意臉上出。終於上了岸,羞赦服了輸。

撫仙湖真大,第二淡水湖,水深沒有底,淹死人無數,倆男竟偷渡,逞強顯功夫,勇氣雖可嘉,行為章不符,拿命作賭注,難有好結局。害人又害己,今後要記住:沒有金鋼鑽,不要瞎咋唬!最後點個贊,救援人辛苦,你們是最棒,平安永幸福。


平淡人生一帆順


不要開玩笑,我是雲南人,每年都去很多次,撫仙湖是非常深的湖泊非常危險,每年淹死的人找不到的太多了,我記得央視探秘專業潛水員都無法到底。畢竟是中國第二深淡水湖!千萬別開自己的玩笑,別為了逞能讓家人痛苦,搜救人員辛苦!


小熊218058682


首先給撫仙湖的救助點贊,不管怎麼樣,他們以人道主義為目的,有危必幫,有難必助,及時出手,竭盡全力去搜索,真的該大大的點贊!


其次為這兩個人最後沒有出現什麼問題,安全的上岸感到慶幸,他們在危險的環境中化險為夷除了自己的運氣外,可能也有老天幫忙,也有命不該遇難。

再次想說說這件事的看法:挑戰與冒險,是勇敢者的項目,無論是哪裡?是什麼項目,都可以嘗試,這是人文精神的一種體現,這是需要鼓勵的,但挑戰不必一定要冒風險,要在有保證或保護的條件下進行,顯然這兩個的挑戰是蠻幹,是一次沒有準備好的行動。



由於他們的無知和不負責任,給家人帶來了巨大恐懼,也給社會帶來了麻煩,要連夜組織救助力量,也給別人帶來了危險與困難。他們冒險是選項,可以避免,而別人去救他們是不可選項,必須要救的。

也給大家提醒,儘量不要去野泳或靠近危險的水域,每天都有救助人的消息,而溺亡者太多了……


書影



大掌櫃237



小晨141043390


我認為這極有可能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盜墓(古)案件,切切切勿以為就是普通戶外野遊。1.撫仙湖底有一座古城這己被考古發現但未發掘。2.人數多達6人,可能是分工嚴密的一組織。3.夜裡下水顯然不復合最近十幾度的陰雨天氣白天都冷得哆嗦。


勱原堂


19人執法員按最低工資標準100元每人,伙食補貼20元每人,5艘巡邏艇,每艘400元,7名帶隊100元,伙食15元每人,40撫管員80元每人,伙食補貼15元每人。兩名橫渡人員各自照付。


詩風墨韻


扶仙湖水深超過五百米,方圓幾十公里 ,曾經是海軍訓練潛水員的地方。湖面上風急浪大,單個人要想游泳橫渡扶仙湖是比較危險的,再加上湖中有幾百斤重的魚類,會不會攻擊人類很難說,如果準備不充分,冒然下水就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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