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昭:警服與責任

警服是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是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樹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標誌,也是憲法賦予人民警察執法權力的象徵。

也許有人會說不就是一件衣服、工作服嗎?有什麼大不了的?現如今,各行各業都有工作服,但這些工作服不能與警服相提並論,人民警察這個特殊的職業賦予了這套制服的特殊性,在警察的眼裡,警服是他們的工作服,是他們身份的象徵,是籠罩在他們身上的光環;對於老百姓而言,穿警服很帥氣、很威風,穿制服的警察可以保護他們,可以幫助他們脫離險境和困難,看到“警服”,安全感就油然而生,心裡就是踏實的;對於犯罪分子而言,警服令他們聞風喪膽,垂頭喪氣,不知不覺低下了頭。

據統計,近些年來,每年都有300餘名警察奉獻出了寶貴的生命,2017年全國因公犧牲公安民警361名,也就是說幾乎每天都有一位戰友離開我們。也許有人說選擇警察這個職業就是“傻”,明知道知道有危險還要衝在前面,那是因為他們但求無愧於身上的那身警服,無愧於頭上的那枚警徽,無愧於肩上的那塊警銜,無愧於胸前六位數的警號。穿上警服,宣讀從警誓言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揹負起榮耀和責任,無論是在偵破案件的戰場還是在幫助人民群眾的第一線,我們必須無私奉獻、不怕犧牲。

穿上警服的我們是光榮的,但警服所賦予的並不僅僅是這份榮耀,它更多的賦予了我們人民警察無私奉獻的精神、打擊犯罪及保護人民群眾的職責,作為參加公安工作近乎十年的一員,在深切緬懷這些英烈同行的同時,應以他們為榜樣,學習他們大無畏的精神並繼承他們的遺志,從自己的本職工作做起,勤奮努力,恪盡職守,以優異的成績,為創造更加和諧有序、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而努力,做一名無愧於這身警服的人民警察!

當我們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們的肩上就有責任,心中就有了擔當,每一名警察加入到這支隊伍當中的時候都會鄭重其事的舉起右手宣誓:“我志願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不管能力大小,水平高低,只有從內心深處牢記公安工作的歷史職責,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才能做到立足平凡崗位,積極擔當為民,才能做到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

選擇了這身警服,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就選擇了奉獻、選擇了堅守、選擇了犧牲。也許我們不必流血犧牲,也許我們不必日日堅守,但身著警服的我們——時刻準備著!

商洛市山陽縣公安局中村派出所 胡昭 編輯;劉慶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