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借口重重避执行 深夜拘留终还款

映象网信阳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梅倩 )8月6日,杨某与王某终于将所欠执行款9万多元交到了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除此外还缴纳了利息及延迟履行金近2万元。在被拘留了4天后,两人不仅一分不少的缴纳了执行款,连申请人一开始承诺放弃的利息也是一分未少,从拘留所出来后,两人懊丧不已,悔不当初。

2016年6月田某与杨某、王某、方某三人签订合同,其后因合同解除,田某要求三人返还出资。三人遂就剩余115700元向田某出具欠条一张,但三人在偿还了20000元后拒绝偿还剩余欠款95700元。

2017年6月,田某索要欠款无果后,将三人诉至息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判令杨某、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田某95700元及利息,若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田某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李浩波副局长第一时间向三位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三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其后,承办人通过申请人只联系上了杨某与王某,方某始终下落不明。

收到通知后,杨某与王某多次表示愿意到法院协调此案但却迟迟不肯现身。申请人更是多次向承办人表示只要几人愿意偿还所欠本金,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均可以放弃。承办人多次联系两位被执行人并转告申请人的和解意愿,岂料二人只是口头敷衍,既不现身也不履行。

2018年8月2日下午,李副局长接到了申请人田某打来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杨某与王某会在下午出现于漯河市临颖县某法庭。当时已经是下午二点多,得到消息后承办人立刻将手头工作交接好并安排人员一同赶往漯河。烈日之下奔波三个多小时,下午近六点一行人终于赶到漯河市临颖县。在当地南街法庭承办人见到了杨某与王某,两人当即傻了眼,本以为此事能再拖一段时间,岂料在法庭门口被堵个正着。

当天晚上近9点两人终于被带到了息县法院执行局因两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当天晚上9:50两人被依法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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