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公墓才能領走骨灰,別念歪了「殯改經」|新京報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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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舒聖祥 新京報評論 今天必須警惕,一些粗暴的強制辦法背後,可能是某些人的政績飢渴,以及某些人的斂財慾望。
買了公墓才能領走骨灰,別唸歪了“殯改經”|新京報快評​▲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舒聖祥近日,有微博網友發視頻稱,在貴州省安順市殯儀館,喪者家屬在領取骨灰時,必須要有購買公墓的證明。記者查實,當地殯儀館公佈的服務流程中,辦理骨灰存放或領取手續時,“購買公墓相關手續”確屬條件之一。安順市殯儀館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我們要求出具公墓證,是擔心喪屬在領取骨灰後,隨意土葬,浪費土地資源。”逝者必須火化,但火化後家人未必能拿到骨灰,除非先拿出購買公墓的證明⋯⋯安順市殯儀館的做法,難免讓許多人難以接受。要求出具公墓證,說是擔心土葬浪費土地資源。安順強推公墓,還有某些地方強推火化,似乎都拿這做理由。問題是,死者的骨灰怎麼就成了歸屬殯儀館的“東西”呢?當地殯儀館隨意扣留死者骨灰的法律依據何在?當地殯儀館憑什麼死者家屬領取骨灰時必須購買公墓?
買了公墓才能領走骨灰,別唸歪了“殯改經”|新京報快評​▲安順市民政局官網,在殯儀館對外公佈的服務流程中,辦理骨灰存放或領取手續的條件之一,就是需要提供“購買公墓相關手續”。

更何況,誰說不買公墓就一定會土葬?對於骨灰的處理方式,《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是:骨灰應當寄存於骨灰堂或者葬於公墓;提倡樹葬、拋撒、深埋和不留標誌等多種方式處理骨灰。也就是說,骨灰不一定必須進入公墓,處理方式可以多樣。哪怕人家拿回去放家裡,也是允許的。有關方面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務,而不是把死者當做達到某些目的的“道具”,甚至用以實現任何賺錢創收的目的。既然公墓並非免費提供,涉事殯儀館怎麼就能規定沒買公墓不給骨灰?買不起公墓的人怎麼辦?難道,窮人根本沒有權利留下骨灰?這些年來,很多地方都在推進殯葬改革,這也是大勢所趨。只不過,殯改涉及傳統風俗,需要春風化雨般長期努力,不是一場運動式改革就能一蹴而就,故而推行殯改不能“一刀切”蠻幹,也成為很多地方的共識。說到底,任何粗暴野蠻的強制辦法,哪怕初衷良好,也是罔顧民意。就算要著力改革和減少土葬,也該多點耐心和智慧,少點冒進和強力。這也連著公眾期許:殯改值得肯定,但方式得講究,不能改得完全變了味兒,更不能改得沒了一點人性溫度。□舒聖祥(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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