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積極性,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切實維護我省社會治安秩序,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統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向遼寧省公安機關舉報本省範圍內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緝捕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獎勵條件的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由省公安廳予以獎勵。
二、獎勵原則和條件
(一)舉報獎勵的原則
1、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於實名舉報。對於匿名舉報的,在破案後能夠聯繫到舉報人,且舉報人願意領取獎勵的,應當給予獎勵。
2、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舉報時間以《遼寧省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登記表》的登記時間為準;多人舉報但是舉報內容有重大區別,對於案件偵辦查處均有幫助的,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3、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獎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
4、同一舉報人在多地多部門舉報同一犯罪線索的,不重複獎勵。
5、同一舉報人舉報的同一犯罪線索,同時符合本辦法和其他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情形的,按照最高的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6、同一舉報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別發揮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獎勵標準發放獎金。
(二)舉報獎勵的條件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材料;
2、舉報內容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者公安機關雖已掌握,但是舉報人反映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追究黑惡勢力“保護傘”責任、緝捕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據此破獲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惡勢力“保護傘"責任,成功抓獲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
三、獎勵範圍
(一)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二)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三)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四)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五)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六)操縱、經菅“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七)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八)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九)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
(十一)公開懸賞的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線索。
四、獎勵標準
群眾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以下標準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一)舉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10萬人民幣;查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情特別重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獎勵50萬元人民幣。
(二)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集團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3萬元人民幣。
(三)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1萬元人民幣。
(四)舉報境外黑社會組織成員在我省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獎勵2萬元人民幣。
(五)舉報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有關人員被檢察機關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者受賄罪批准逮捕的,獎勵2萬元人民幣。
(六)舉報公開懸賞緝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予以抓獲的,獎勵人民幣2萬元人民幣;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參加者、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的,獎勵1萬元人民幣。
五、附則
(一)各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的舉報獎勵辦法。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完善舉報記錄、立案查處、獎勵申請、獎勵通知、獎勵領取等制度。
(二)公安機關負責舉報獎勵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信息、舉報線索內容和獎勵數額等情況。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今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可以適用本辦法予以獎勵。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六、舉報渠道
1、電話:96110
2、網站:遼寧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掃黑除惡線索舉報:http://www.lnga.gov.cn/hdwsjb/
3、信件:地址—瀋陽市皇姑區細河街5號遼寧省公安廳掃黑辦 郵編: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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