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用戶8531468725
的確,暑假期間“溺亡事件”不斷,溺水死亡,已成為威脅青少年安全的“重要殺手”。
01 讓我們先來看看近十多天發生的多起群體溺亡事件。
1、2018年8月3日,黃石市陽新縣黃顙口鎮三洲村村民丁女士一家5人,前往長江中戲水時溺亡。5名死者都是陽新縣黃顙口鎮三洲村村民,分別為丁女士、丁女士的二女兒和兒子,以及丁女士孃家的2個侄兒。
2、2018年7月20日下午, 西安周至縣的7名十五六歲的高中生相約到黑河河道游泳消暑,不料3人下水後發生溺水,其他4人緊急報警處理。當地轄區公安和政府部門當即趕到事發地點展開救援,打撈工作於當日下午開始至晚上10時許,3名少年先後被打撈上岸,但不幸的是,3人均已溺亡。同日,僅周至還有另2人溺亡。
3、2018年7月20日,濱州又有三人溺亡,一個19,兩個20歲。
4、7月29日15時30分許,在史河固始縣陳圩社區楊營段發生3人溺亡事故,最大15歲,最小12歲。
5、2018年8月5日,青島兩姐妹在海邊游泳時失蹤,6日,才打撈出屍體,確認溺亡。
。。。。。
一樁樁溺亡事件令人痛心,而且很多溺亡是群體性的,影響巨大。
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溺水報告》顯示,全球每小時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約37.2萬人溺水死亡。
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於溺水,其中發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中小學生居多。今年,高溫天氣時間長,青少年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季,預計此數字將會被突破。
未成年人因身心發育不全,好奇心重,對潛在危險(尤其是野泳)的認識不足,還因為很多孩子並不會游泳,對水性並不熟悉,更容易成為溺水事故的受害者。
02 將游泳納入教學大綱的必要性。
據瞭解,目前我國將游泳納入教學大綱的省份是海南省。據筆者在深圳教育局同學所言,下學期,廣東將也實行這一政策,將游泳成績納入體育中考。另外消息,上海、江浙也有啟動這項計劃的意願。
對於加強學生游泳訓練,筆者一貫是贊同的。現在,為了安全,學生不會游泳,不會爬樹,不會跳高,手無縛雞之力,運動機能並沒有隨著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這種現實很令人擔心。
而加強游泳訓練,提高游泳技能,能主動防範溺水帶來死亡威脅,在孩子面臨溺水威脅時能利用游泳技能自救。這不僅僅是一項必備的體育技能,也是維護生命安全的需要。
03 學習游泳並不是鼓勵野泳
當然,學生學習了游泳,並不能讓他們忘記了安全風險。尤其是野泳帶來的安全威脅。從眾多溺亡事故來看,溺亡多集中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庫、水坑等野外地方。與游泳池相比,野外公共水域的潛在危險因素更多,主要表現在水情複雜、上下水溫相差大等方面。
學生學習了游泳,仍然要始終牢記“防溺水六不”,做到入心入腦。眾多未成年人的溺亡事件,就是他們明知道有危險,明明學習了“六不”但就是不執行,最終釀成慘劇。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護技能,這兩者並不矛盾。一方面加強學生防溺水意識,另一方面強化防溺水技能,這是相輔相成的,應該提倡。你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關心學生成長,歡迎關注!
文軒閣
青少年溺亡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自己主動進入水中游泳溺亡;另一種是被動入水溺亡,有的是失足入水,有的遇上洪水等溺亡。如果是第二種原因,那麼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從小學會游泳,長大了因意外入水,會泳泳就可能自救,肯定是能減少溺亡事件。但很多青少年溺水事件並不是意外入水,而是主動入水游泳造成的。
青少年主動下水游泳,並不是都學會游泳的,有的一點都不會,就在靠邊的水域活動;有的游泳會一點,不敢在急流中游,只在靜水中或水流不急的水中游,遊得不遠就得游回來;還有一種游泳技術比較好,什麼水域都敢去試一下的。
我小時候沒學過游泳時,跟比我大的孩子去水庫裡玩,他們都會遊,還會潛水。我什麼都不會,在邊上走,結果踩到一個洞裡,沉下去了,我使勁踩水,也浮不上來,不過好在能有頭髮露外面,被別人看到,救了上來。還有會點游泳的如果禁不住想嘗試遊遠一點,甚至去急流中游,就容易出事。有一次,我和幾個同學去一條江中游泳,有幾個已經向對岸游去了,只留下我和另一名同學。這時我已學會游泳,雖技術不好,但勉強也能自保。沒在急流中游過,就沒敢游過去。同學鼓動我游過去,說很容易。我雖不夠自信,但他們全游過去,就我不游過去,也怕沒面子。結果倆人游到一半,同學說他不行了,我以為他開玩笑,誰知他幾次沉下去又浮上來,我連忙過去把他從水中拉上來,因為不懂怎麼救,所以會比較費勁,但也勉強能保倆人的命。誰知,這時前面也有一同學沉下去,另幾個叫我去救,我一急,喝了一口水,還好定了定神,最終總算大家都平安無事。
說了這麼多,我是想用親身經歷告訴大家,不管會不會游泳,都有可能溺水。相對來說,不會游泳的大多不敢下水去,也就不會溺亡,像我不會游泳也下水,差點出事,但好在我是和一幫會游泳的人去的,而且是在靜水中,只要不到處亂走,不會有事。即使有事,別人施救也比較容易。我的兩個同學差點出事,那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會游泳,並去急流中游。“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教育部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從而可以減少青少年溺水事件,這種觀點我不能認同。真要減少溺水事件,首先不會水的堅決不能下水游泳,即使有救生圈,也必須和多個會游泳的同去。其次,不能去急流或不熟悉的水域中去游泳。還有,小孩應該有大人陪同,大點的孩子要去必須有多人一起去,有危險時也可以相互施救。總之,要減少溺水事件,最重要的是要有安全意識,而不是會不會游泳。
迷失者樂園
即便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也不可能避免青少年溺亡事件,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呢,不妨列出幾點理由:
第一,想達到一定的游泳水平,需要大量的訓練時間。給孩子報過游泳班的家長都清楚一點,那就是在游泳館裡接受訓練,也必須要有教練的保護,並且需要大量的訓練時間,才能讓孩子掌握嫻熟的游泳技能。並且這種訓練是需要每週堅持,而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根本不可能每週堅持訓練。就如小學體育課一樣,每週才四節(有的地區還不到四節),游泳課怎麼安排呢?
第二,野外游泳(野泳),風險性較高。在游泳館裡訓練,平風浪靜,有淺水區和深水區之分,且泳池底部都是硬化池底。但是野外的水塘、小河、大河裡,卻是地形複雜,深淺不一,如果沒有懂游泳技術的成人陪伴,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孩子們幾乎沒有自救的條件和充分的呼叫救援時間。因此,即便在學校裡開設了游泳課,也解決不了野泳突發性的溺水事件。
第三,小學開設游泳課,有可能帶來新的問題。民間有言道:淹死的往往都是會水的。這話不無道理。孩子們自認為自己下水可以撲騰幾下,可以遊一遊,但是在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一旦體力不支,或者有其他緊急情況下,溺水者必然會驚惶失措,即便掌握一些游泳的技能,也很難擺脫危險性。所以說,開設了游泳課,倒是壯了孩子們的膽,偷著跑到野外去游泳的機率反而高了,如果家長管理不到位,新問題又會產生。
第四,小學開設游泳課是好事,但不能和避免溺亡聯繫在一起。小學開設游泳課,對於增強學生體質,掌握一項運動技能,豐富學生課上(課後)生活,絕對是好事。但是如果和避免溺亡聯繫到一起,完全不現實。因為兩者沒有必然聯繫,想預防溺亡事故的發生,重點應放在學生課外生活的管理上面。而這些工作則需要家長自己主動抓,經常抓,絕不能放鬆警惕。
以上幾點,不知道家長朋友認為我說的是否有道理?如果你有不同見解,可以寫在評論區裡互相交流。
韓國成老師
昨天8歲的雙胞胎姐妹在青島溺亡的事件牽動了無數人的心。
理解題主的心情。
我支持題主的建議!儘管對於很多地方來說條件不具備……
我們本地早在三四年前就開始了三年級以上的學生由政府出錢,安排統一的游泳課,學校有條件的學校上,學校沒條件的都是統一招標由社會機構代為上課,必須學夠足夠的學時。實際上基本上也做到了題主的訴求了。
有句話“善騎者墜於馬、善水者溺於水、善飲者醉於酒,善戰者歿於殺”,這裡我們不去做詳細的討論,只取字面意思即可。
青少年溺亡的問題屢見不鮮,而這裡面有的的確是不會游泳,但是也有的真的是會有游泳的,前幾天陝西安康三位初二的學生,生日會結束後去游泳,結果三個孩子都溺亡了。
所以我認為最重要的還真不是孩子會不會游泳,而是安全意識是否足夠的強!
除了對孩子安全教育(不僅僅包括游泳)讓孩子學會如何遠離危險、如何正確施救、避險,還有一項非常非常重要的就是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應該盡到其監護的職責!
以昨天(準確的說應該是前天下午)溺亡的雙胞胎姐妹,從根本上說,這個年齡的孩子縱然會游泳,但是在那種複雜的水況下,孩子的能力絕對是無法抵抗自然的力量,從結果來看不會有任何的變化。唯一能夠改變的那就是大人的監督! 時光不會倒流,但是我們仍然會不禁的假設,如果孩子媽媽不是盯著手機看,那麼這兩個孩子哪怕再小也不會遇到危險,不是嗎?
讓孩子學會游泳固然重要,但是更重的還是安全教育的落實到位和作為其監護人的監管到位。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教育部將游泳列入小學教學大綱,這個問題我相信教育部應該是想過這個問題的,還沒這麼實施肯定有其中的道理
首先,大家看上面這張圖,反應的是中少年的一個心理狀況,一般這個年齡斷的多數孩子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並且愛好廣泛,好奇心強,這都是中小學學生的典型心理
如果國家把游泳納入教學課程,在他們看來,這是個很重要的東西,隨之會對游泳產生強烈的幻想意思,去外面游泳到底是什麼感覺呢,之內的各種假設,這是極不好把控的,再加上每個老師的教育方法,教育語言和教育心理都不一樣,所以說這樣做風險太大!
不過反過來,我倒覺得可以在思想課中納入禁止野外游泳的課程,明令禁止,而不是給學生做猜測題,給他門一個肯定的答案,這是不可以的,否定的,養成這種潛意識,相對會比較好點
至於游泳技能的培養,可以讓孩子習慣室內的游泳比賽,習慣正規場所的氛圍,而不是喜歡玩水的樂趣
總之,青少年教育在一定時候行為教育和心理教育比文化課教育要顯的重要,而且一旦前兩者教育出問題,都是大問題,青少年犯罪,青少年鬥毆都是心理健康教育缺乏的社會寫實,還需進一步完賽。
思秘
會游泳是一種技能,也是一種保護自己的生存技能,而且還能全面的鍛鍊身體,游泳對於頸椎病有絕好的療效。建議,把游泳技能列入學校的科目。我的孩子兩歲半我就帶著她到游泳館去學習,學了一個暑假,現在會游泳了。事實上,淹死的孩子也可能有會游泳的,大人會游泳的不還有溺死人的嘛,不能以偏概全。學校把游泳列入一項基本的智能教育,這樣更安全,非常好的建議。
知行合一72767786
游泳溺亡這個事情不是因為游泳會與不會的問題,是對於游泳中的危險意識薄弱的問題,我建議開游泳課,可以學會游泳,同時大力度的教育游泳知識,讓游泳的朋友們認識到,水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