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是否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青少年溺亡事件?

手机用户8531468725


的确,暑假期间“溺亡事件”不断,溺水死亡,已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重要杀手”。

01 让我们先来看看近十多天发生的多起群体溺亡事件。

1、2018年8月3日,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村民丁女士一家5人,前往长江中戏水时溺亡。5名死者都是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村民,分别为丁女士、丁女士的二女儿和儿子,以及丁女士娘家的2个侄儿。



2、2018年7月20日下午, 西安周至县的7名十五六岁的高中生相约到黑河河道游泳消暑,不料3人下水后发生溺水,其他4人紧急报警处理。当地辖区公安和政府部门当即赶到事发地点展开救援,打捞工作于当日下午开始至晚上10时许,3名少年先后被打捞上岸,但不幸的是,3人均已溺亡。同日,仅周至还有另2人溺亡。

3、2018年7月20日,滨州又有三人溺亡,一个19,两个20岁。



4、7月29日15时30分许,在史河固始县陈圩社区杨营段发生3人溺亡事故,最大15岁,最小12岁。

5、2018年8月5日,青岛两姐妹在海边游泳时失踪,6日,才打捞出尸体,确认溺亡。



。。。。。

一桩桩溺亡事件令人痛心,而且很多溺亡是群体性的,影响巨大。

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溺水报告》显示,全球每小时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约37.2万人溺水死亡。

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中小学生居多。今年,高温天气时间长,青少年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季,预计此数字将会被突破。

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不全,好奇心重,对潜在危险(尤其是野泳)的认识不足,还因为很多孩子并不会游泳,对水性并不熟悉,更容易成为溺水事故的受害者。



02 将游泳纳入教学大纲的必要性。

据了解,目前我国将游泳纳入教学大纲的省份是海南省。据笔者在深圳教育局同学所言,下学期,广东将也实行这一政策,将游泳成绩纳入体育中考。另外消息,上海、江浙也有启动这项计划的意愿。



对于加强学生游泳训练,笔者一贯是赞同的。现在,为了安全,学生不会游泳,不会爬树,不会跳高,手无缚鸡之力,运动机能并没有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这种现实很令人担心。

而加强游泳训练,提高游泳技能,能主动防范溺水带来死亡威胁,在孩子面临溺水威胁时能利用游泳技能自救。这不仅仅是一项必备的体育技能,也是维护生命安全的需要。



03 学习游泳并不是鼓励野泳

当然,学生学习了游泳,并不能让他们忘记了安全风险。尤其是野泳带来的安全威胁。从众多溺亡事故来看,溺亡多集中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水坑等野外地方。与游泳池相比,野外公共水域的潜在危险因素更多,主要表现在水情复杂、上下水温相差大等方面。

学生学习了游泳,仍然要始终牢记“防溺水六不”,做到入心入脑。众多未成年人的溺亡事件,就是他们明知道有危险,明明学习了“六不”但就是不执行,最终酿成惨剧。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这两者并不矛盾。一方面加强学生防溺水意识,另一方面强化防溺水技能,这是相辅相成的,应该提倡。你说呢?

我是头条【文轩阁】专注教育,关心学生成长,欢迎关注!


文轩阁


青少年溺亡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自己主动进入水中游泳溺亡;另一种是被动入水溺亡,有的是失足入水,有的遇上洪水等溺亡。如果是第二种原因,那么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从小学会游泳,长大了因意外入水,会泳泳就可能自救,肯定是能减少溺亡事件。但很多青少年溺水事件并不是意外入水,而是主动入水游泳造成的。

青少年主动下水游泳,并不是都学会游泳的,有的一点都不会,就在靠边的水域活动;有的游泳会一点,不敢在急流中游,只在静水中或水流不急的水中游,游得不远就得游回来;还有一种游泳技术比较好,什么水域都敢去试一下的。

我小时候没学过游泳时,跟比我大的孩子去水库里玩,他们都会游,还会潜水。我什么都不会,在边上走,结果踩到一个洞里,沉下去了,我使劲踩水,也浮不上来,不过好在能有头发露外面,被别人看到,救了上来。还有会点游泳的如果禁不住想尝试游远一点,甚至去急流中游,就容易出事。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去一条江中游泳,有几个已经向对岸游去了,只留下我和另一名同学。这时我已学会游泳,虽技术不好,但勉强也能自保。没在急流中游过,就没敢游过去。同学鼓动我游过去,说很容易。我虽不够自信,但他们全游过去,就我不游过去,也怕没面子。结果俩人游到一半,同学说他不行了,我以为他开玩笑,谁知他几次沉下去又浮上来,我连忙过去把他从水中拉上来,因为不懂怎么救,所以会比较费劲,但也勉强能保俩人的命。谁知,这时前面也有一同学沉下去,另几个叫我去救,我一急,喝了一口水,还好定了定神,最终总算大家都平安无事。

说了这么多,我是想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不管会不会游泳,都有可能溺水。相对来说,不会游泳的大多不敢下水去,也就不会溺亡,像我不会游泳也下水,差点出事,但好在我是和一帮会游泳的人去的,而且是在静水中,只要不到处乱走,不会有事。即使有事,别人施救也比较容易。我的两个同学差点出事,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游泳,并去急流中游。“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从而可以减少青少年溺水事件,这种观点我不能认同。真要减少溺水事件,首先不会水的坚决不能下水游泳,即使有救生圈,也必须和多个会游泳的同去。其次,不能去急流或不熟悉的水域中去游泳。还有,小孩应该有大人陪同,大点的孩子要去必须有多人一起去,有危险时也可以相互施救。总之,要减少溺水事件,最重要的是要有安全意识,而不是会不会游泳。


迷失者乐园


即便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也不可能避免青少年溺亡事件,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呢,不妨列出几点理由:

第一,想达到一定的游泳水平,需要大量的训练时间。给孩子报过游泳班的家长都清楚一点,那就是在游泳馆里接受训练,也必须要有教练的保护,并且需要大量的训练时间,才能让孩子掌握娴熟的游泳技能。并且这种训练是需要每周坚持,而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根本不可能每周坚持训练。就如小学体育课一样,每周才四节(有的地区还不到四节),游泳课怎么安排呢?

第二,野外游泳(野泳),风险性较高。在游泳馆里训练,平风浪静,有浅水区和深水区之分,且泳池底部都是硬化池底。但是野外的水塘、小河、大河里,却是地形复杂,深浅不一,如果没有懂游泳技术的成人陪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孩子们几乎没有自救的条件和充分的呼叫救援时间。因此,即便在学校里开设了游泳课,也解决不了野泳突发性的溺水事件。

第三,小学开设游泳课,有可能带来新的问题。民间有言道:淹死的往往都是会水的。这话不无道理。孩子们自认为自己下水可以扑腾几下,可以游一游,但是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旦体力不支,或者有其他紧急情况下,溺水者必然会惊惶失措,即便掌握一些游泳的技能,也很难摆脱危险性。所以说,开设了游泳课,倒是壮了孩子们的胆,偷着跑到野外去游泳的机率反而高了,如果家长管理不到位,新问题又会产生。

第四,小学开设游泳课是好事,但不能和避免溺亡联系在一起。小学开设游泳课,对于增强学生体质,掌握一项运动技能,丰富学生课上(课后)生活,绝对是好事。但是如果和避免溺亡联系到一起,完全不现实。因为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想预防溺亡事故的发生,重点应放在学生课外生活的管理上面。而这些工作则需要家长自己主动抓,经常抓,绝不能放松警惕。

以上几点,不知道家长朋友认为我说的是否有道理?如果你有不同见解,可以写在评论区里互相交流。


韩国成老师


昨天8岁的双胞胎姐妹在青岛溺亡的事件牵动了无数人的心。

理解题主的心情。

我支持题主的建议!尽管对于很多地方来说条件不具备……

我们本地早在三四年前就开始了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由政府出钱,安排统一的游泳课,学校有条件的学校上,学校没条件的都是统一招标由社会机构代为上课,必须学够足够的学时。实际上基本上也做到了题主的诉求了。

有句话“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善战者殁于杀”,这里我们不去做详细的讨论,只取字面意思即可。

青少年溺亡的问题屡见不鲜,而这里面有的的确是不会游泳,但是也有的真的是会有游泳的,前几天陕西安康三位初二的学生,生日会结束后去游泳,结果三个孩子都溺亡了。

所以我认为最重要的还真不是孩子会不会游泳,而是安全意识是否足够的强!

除了对孩子安全教育(不仅仅包括游泳)让孩子学会如何远离危险、如何正确施救、避险,还有一项非常非常重要的就是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应该尽到其监护的职责!

以昨天(准确的说应该是前天下午)溺亡的双胞胎姐妹,从根本上说,这个年龄的孩子纵然会游泳,但是在那种复杂的水况下,孩子的能力绝对是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从结果来看不会有任何的变化。唯一能够改变的那就是大人的监督!

时光不会倒流,但是我们仍然会不禁的假设,如果孩子妈妈不是盯着手机看,那么这两个孩子哪怕再小也不会遇到危险,不是吗?

让孩子学会游泳固然重要,但是更重的还是安全教育的落实到位和作为其监护人的监管到位。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这个问题我相信教育部应该是想过这个问题的,还没这么实施肯定有其中的道理


首先,大家看上面这张图,反应的是中少年的一个心理状况,一般这个年龄断的多数孩子缺乏良好的自控能力,并且爱好广泛,好奇心强,这都是中小学学生的典型心理

如果国家把游泳纳入教学课程,在他们看来,这是个很重要的东西,随之会对游泳产生强烈的幻想意思,去外面游泳到底是什么感觉呢,之内的各种假设,这是极不好把控的,再加上每个老师的教育方法,教育语言和教育心理都不一样,所以说这样做风险太大!

不过反过来,我倒觉得可以在思想课中纳入禁止野外游泳的课程,明令禁止,而不是给学生做猜测题,给他门一个肯定的答案,这是不可以的,否定的,养成这种潜意识,相对会比较好点

至于游泳技能的培养,可以让孩子习惯室内的游泳比赛,习惯正规场所的氛围,而不是喜欢玩水的乐趣


总之,青少年教育在一定时候行为教育和心理教育比文化课教育要显的重要,而且一旦前两者教育出问题,都是大问题,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斗殴都是心理健康教育缺乏的社会写实,还需进一步完赛。


思秘


会游泳是一种技能,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生存技能,而且还能全面的锻炼身体,游泳对于颈椎病有绝好的疗效。建议,把游泳技能列入学校的科目。我的孩子两岁半我就带着她到游泳馆去学习,学了一个暑假,现在会游泳了。事实上,淹死的孩子也可能有会游泳的,大人会游泳的不还有溺死人的嘛,不能以偏概全。学校把游泳列入一项基本的智能教育,这样更安全,非常好的建议。


知行合一72767786


游泳溺亡这个事情不是因为游泳会与不会的问题,是对于游泳中的危险意识薄弱的问题,我建议开游泳课,可以学会游泳,同时大力度的教育游泳知识,让游泳的朋友们认识到,水的危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