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为年轻时因一女子差点被“枪毙”

蒋大为年轻时因一女子差点被“枪毙”

蒋大为这个名字对现在一些90后00后可能多少有些陌生,但我想像我这个年级的人没有几个会不知道的,低沉的嗓音,一副金丝眼镜,不苟言笑的神情,这一切都很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即使现在提到“老歌唱家”时,除了李双江外,人们也常会联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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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大为,国家一级歌唱家,有特殊津贴,加拿大特殊人才引进,由加拿大国籍和中国国籍(加拿大认可双重国籍,中国不认可外籍加入),作为一个享誉中外的歌唱家,其实大家不知道,蒋大为老师并不是一开始就从事歌唱演绎事业的,早期从事体育事业,参加过全运会,而且成绩不错的;后期因为多重原因,才选择了演艺事业,虽然有了如今的成就,但是身陷娱乐圈也给其带来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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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蒋老师曾被一女子告上法庭,该女子名叫姚曼,现在网上她信息不多,只有简单几句话,但是当时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据姚曼说,两人相识在1993年,当时她好在美国念书,蒋老师去美国演出之后两人相识,并成为朋友,1998回国后帮助蒋老师联系演绎事业(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期间两人财务划分不清,姚自称蒋欠其90万巨款(9几年,真实巨款啊),并有欠条为证,应为拒不偿还,后来竟一度闹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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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蒋大为老师称,他于姚曼没有什么正式手续,只有过几次往来,一些演出的收入和其五五分层,并且有几次商演共计几十万的收入,蒋老师并未获取直接都给了姚曼本人,所以并不欠姚曼债务;对于欠条,蒋老师承认是本人签署的,但称是被胁迫强行签的字,当时姚曼和一男子谎称物业将蒋老师骗到一个空屋中,该男子自称有社会背景,衣物中似有枪型等危险物体,蒋大为老师在其胁迫下,被迫在欠条上签了名字;并否认与姚曼有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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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2004年7月判决,经蒋老师多方呼吁和奔走终于还了自己一个清白,北京海淀法院最终判处姚曼敲诈勒索立案侦查,中止此案审理;事情是过去了,但至今蒋大为老师提起这段险些遭“枪毙”的经历都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此后我们在媒体上看到蒋老师的机会也不多了,很让人怀念那几年总登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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