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孩報警被強制注射了過期疫苗:我喊停,護士還是往裡注射」這件事?

流水泠涼


先前網上流行個段子:請拴好你的狗,因為狗是真狗,疫苗可不一定是真的。

段子竟然真實上演?這女孩真是點兒背,這是要非死不行啊!

先是被狗抓破了皮膚,怕得狂犬病,於是第一時間選擇了注射狂犬病疫苗。結果注射的時候才發現,這疫苗貌似是長春長生的那批。女孩害怕啊,趕緊喊停,奈何她碰到了一個非常“盡責”的護士,人家毫不理會女孩的喊叫,堅持把疫苗打完了。



女孩事後拿起藥瓶一看,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到期時間是2018年1月,現在呢?是2018年8月,過期這麼久,就是方便麵也該長毛了,這可是救命的疫苗啊!

也難怪女孩忐忑,狂犬病的致死率可是百分之一百,本來還想著靠疫苗來躲過一劫,沒想到又碰到了過期疫苗。或許狂犬病沒發作,這疫苗注射進去倒要了人命。

再加上這個不靠譜的小診所和漏洞百出的解釋,女孩內心恐怕已經崩潰了。

無奈之下女孩只好選擇了報警,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如果女孩真的因此出了問題,恐怕這個小診所和涉事護士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此外也應該追責疫苗的生產廠家。

最後,我還有一個疑問,女孩真的心大啊,怎麼會選擇去小診所注射疫苗?這裡不僅疫苗不可靠,醫生和護士也不可靠啊!


夜雨如書


這個情況,小診所的照子肯定是沒了,而且還要罰款。

而筆者現在懷疑的是,這家小診所到底有沒有照子,一家治病救人的診所,竟然玩起了草菅人命的遊戲,當真是令人膽寒。


最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家診所反倒指責女孩舉報的不對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雲南女孩7月28日上午九點左右,被朋友的寵物犬抓傷大腿。傷口是下圖這樣的:

因為出於對狂犬病的恐懼,當日便去附近的診所接種疫苗。就這樣,7月28日接種了第一針,7月29日接種了第二針。可是在8月1日接種第三針的時候,因為怕針,女孩就拿著藥瓶看,結果一看才發現疫苗是過期的。

女孩發現疫苗過期之後,隨即大喊“過期了”,但是護士只是說沒過期,便繼續注射。因為診所不承認注射過期疫苗,所以女孩當即報警,隨後又向地方監督部門舉報。但是折騰了一圈,卻只得到了一份《醫療糾紛(爭議)處置告知書》,上面是這樣寫的:

處理指導意見:1、雙方協調解決,或向五華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2、如雙方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五華區衛計局醫政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感情是讓女孩自己解決。不過對於處理意見,筆者也沒必要多說什麼,到底如何看待,還要見仁見智。

不過,沒想到小診所還挺猖狂。

女孩第一次與診所協商是在8月2日,沒想到負責人在協商過程中,甚至說出:“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的話。

而在8月3日的再次協商中,小診所承諾退還疫苗錢,承擔檢查費用。但是,女孩要求對方書面承諾相關問題的後果時,卻被阻擾,結果不歡而散。

8月4日再次協商,小診所負責人怒摔工作牌(犯了錯脾氣還挺大),然後指責女孩,說因其舉報導致自己被罰了兩萬。

說實話,筆者這些年從來沒見過犯了錯的,還能這麼囂張的人,難道這就是惡人先告狀的本性,出了事馬上把責任推給別人?

至於疫苗到底過沒過期,診所的人心知肚明,而且女孩也沒訛人,也沒所有賠償,只是討個說法,並且獲得一個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處理方式。

沒想到這麼簡單的要求,竟然要鬧上媒體。筆者希望能夠對這家診所徹查,診所必須要為草菅人命的行為付出代價。

綜合時間來看,最恐怖的還不是對方的態度,而是第三針才發現是過期疫苗

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所謂的狂犬疫苗,本身就是滅活後的狂犬病毒。

疫苗的作用機理,無非是通過滅活細胞使人體產生抗體,當真正病毒來的時候,也就無所畏懼了。

考慮到狂犬病死亡率100%的特性,可以理解為注射疫苗,其實就是在與病毒賽跑。

而本來這事兒就存在風險,竟然還耽誤了好幾天,如果女孩是被病犬抓傷,這就意味著極大的提升了女孩發病的風險。

另外,還有一點筆者不解,那就是他們的狂犬疫苗接種方法也有問題,對此筆者找到的資料如下:

一種是“五針法”,即第0、3、7、14和28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5劑(所有疫苗均可使用);另一種是“2-1-1”程序,及第0天接種2劑(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種1劑),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種1劑,共接種4劑(目前為止,我國只有成大速達和瑞必補爾可使用2-1-1程序)。

話說從來沒聽說過0、1、5、7、13、27的接種方法,而且竟然是打6針,如此迷之時間安排和6針的打法,再次刷新了筆者的認識。

而且,他們用的竟然是長生的疫苗。


雖然相關批次的疫苗已經證實未流入到市場上,但是長生的信譽已經沒了,就算證實疫苗有效,估計很多人還是不敢用,更何況是過期的狂犬疫苗。


最後說一句,像是女孩這種情況,應該馬上用211法進行接種,如果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打免疫球蛋白或者抗狂犬病血清。至於擔心假疫苗和過期疫苗是否會造成影響,還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查,總之兩步走是最穩妥的,畢竟問題疫苗的傷害無論如何也不會有狂犬病毒大。


小言詹詹


“被強制注射過期疫苗”太可怕了!

7月28日,小楠在小區樓下被朋友的寵物狗抓傷了大腿抓傷了大腿。


因為擔心得狂犬病,她去診所注射了疫苗,根據診所提供的注射時間8月1日、8月8日、8月22日,小楠在8月1日上午注射第三針疫苗,無意間小楠拿著瓶子看了一下,突然發現疫苗生產廠家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201601018-01,有效期則在2018年1月24日的時候就已經過期了。


她立即向護士大喊:“疫苗過期了別打了,過期了”護士卻無動於衷,一邊注射一邊說“沒過期”。


小楠找診所理論,診所一直不承認使用過期疫苗。小楠非常憤怒,於是撥通了報警電話,並向衛計局舉報。


診所負責人稱疫苗是留給一位男孩的,男孩沒來.為了證明自己留藥了,並責怪小楠的舉報導致其罰款,揚言說“大不了工作不幹了。”

小楠掛電話致五華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認為她已經注射過疫苗,不宜補打,隨後小華在雲南省疾控中心注射了疫苗。

整個事件在我看來太可怕了!

護士強行注射太可怕!

當小楠發現疫苗過期時,護士理應停止注射,或者做出合理解釋之後繼續注射,然而護士並沒有做任何辯解的情況下將疫苗注射到小楠體內,目的很明顯,不留藥液做為鑑定證據,是不是很可怕。

診所負責人的謊言太可怕!

據我所知註冊疫苗時,都是為需求者準備好疫苗,並簽發一份風險告知書後才注射,也就是護士拿給小楠的疫苗應該就是為小楠注射的,即使診所說是為其他男孩準備的也需要證據佐證,而且為什麼為其他男孩準備的會被小楠看到,顯然謊言不攻自破。

診所負責人的言論太可怕!

診所負責人說“大不了工作不幹了”,要知道如果小楠注射的是假疫苗,狂犬病的致死率幾乎是百分之百,醫護人員將病人的生命與自己的一份工作等同起來,簡直太可怕了。

雖然我不認為生病就需要去大醫院,但是如果是孩子生病,家長最好還是去正規醫院,不能說小診所就不好,但是良莠不齊,家長如何辨別呢?

希望小楠姑娘好運!


幸福媽媽的秘密


真是細思極恐,假如小楠姑娘沒有看一下藥瓶,不就會稀裡糊塗地打完所有疫苗?但是現在發現的僅是第三針疫苗,前面兩針是否也是過期疫苗,由於事過境遷,誰也不知道了!

“總擔心有一天我突然會死掉”,小楠姑娘最近這一週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她的心情我們是很能理解的。大家都知道,狂犬病是治不好的,目前仍是需要攻克的世界性醫學難題,一旦發作,百分之百死亡。

2017年4月16日,安徽一6歲男孩被狗咬,雖然注射了狂犬疫苗,但是5月22日就已去世了;2017年6月20日,西安32歲的龍女士被狗咬了一口,雖然也及時注射了狂犬疫苗,就在即將打第五針的當天,7月18日,人已經走了。

至於他們是不是跟小楠姑娘一樣,打的是長春長生的疫苗,目前尚不清楚,不過根據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最新通報,該公司從2014年4月起,就開始弄虛作假,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有的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有的將生產日期向後標示……過去我們還保留殘存的一點希翼,那就是雖然生產工序上偷工減料,但是藥效還是有保障的,現在看來,藥效也是沒有保障的,就衝這一條,高俊芳們罪無可赦,萬死莫贖!

為什麼要到這個小診所呢,至少也要到指定的衛生防疫站注射疫苗呀!據目前最新的消息,涉事的診所已被查封,希望進一步加重處罰,診所負責人終身禁止行醫,吊銷執業資格,否則關掉這個診所,換個地方又要害人了!


打虎拍蠅


本來給我打了過期的疫苗也就算了,一看疫苗的品牌,哎呀媽呀,居然是長春長生的,你這個診所不是要置我於死地嗎?馬上報警!

倒黴的姑娘,遇上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無論是誰,都知道狂犬病的威力,一旦發病,死亡率幾乎是百分之一百的,而預防狂犬病唯一的辦法,就是大狂犬病疫苗,但是雲南這個女孩就是那麼倒黴,在被狗咬後,還遇上了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據新聞報道,雲南這位姑娘在被狗抓到後,馬上就到一個私人診所就診,結果她發現護士給她注射的疫苗,是一瓶已經過期了8個月的疫苗,再定眼一看,居然是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疫苗,這個問題可大了,她恐慌之中,趕緊讓護士停止注射,結果這個護士還挺“盡職盡責”的,堅持要為她注射,最後她只能報了警。

毫無疑問,對於護士的行為,是沒有任何職業道德可言的,而對於診所,居然還留著過期的疫苗,這也是違法了相關醫療管理規定的。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給被狗咬的人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會有什麼後果,這完全就是謀財害命的行為!

被狗咬後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這叫謀財害命!

首先,被狗咬後要在二十四小時內注射狂犬疫苗.否則就錯過可最佳的時機,其次過期的疫苗最大的一個危害就是很有可能已經失去了藥效,就是打了等於沒打一樣,如果剛好那麼倒黴碰上了攜帶狂犬病毒的狗,又打了沒有藥效的狂犬病疫苗,再想補打的時候已經超過24小時,那很有可能此後會狂犬病發作而身亡,到時候這個診所必須要承擔全部責任,不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醫療事故罪甚至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

現在只希望這個姑娘沒有事情,而對於這個診所,我相信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從而關門大吉的,畢竟這麼沒有職業道德的診所,沒有必要存在這個世界上,否則只會禍害更多的人!


李欽宇


首先對這件事表示懷疑,如果真的,那當地的醫療水平實在是太差太亂了。

1.處理犬傷,由該專科醫務人員經過專門培訓才能上崗,不是隨便哪個診所和醫務人員就可以處理的。

2.這處方就根本不是處方,基本信息、藥名、用法、注射疫苗的時間、醫生簽名等等,不是缺失,就是大錯特錯,慘不忍睹!就像一個小學幾年級的孩子想仿又仿不像的傑作!恐怕醫院的護工也會比這寫的神似點,而且現在基本已無紙化處方。

3.這腿上傷口雖然長些,真的不算重,是不是狗搞的,不吃這碗飯,水平有限,看不出來,看著到像是手抓的。

4.說疫苗過期,這疫苗確定是她這次打的疫苗?什麼廠家?當時就診和藥費發票證明等等,沒有!

5.這張紅的告狀紙也模糊不清,空白格很多,不嚴謹,也沒有她要控告人的簽名。

6.只聽一方發表意見,沒有聽到對方是怎麼說的。

綜上所述,對該單面之詞表示懷疑。


bz123456


必須報警!報警!報警!

我的天,竟然用的是長春生物的,而且還是過期的!這是草菅人命!這就是殺人!

女孩當時被狗弄傷,看的出來傷口是十分嚴重的。

這時候狂犬疫苗就是她的救命稻草!然而本是希望所地,確是恐懼之所,用的疫苗是長春生物的過期疫苗!有效期是到2018-01-24,既已過期這就是謀殺啊!而且當女孩喊停的時候竟然還繼續!這就是謀殺啊!


希望相關單位一定要徹查此事!關閉該診所、吊銷該護士的執照!應該給她故意殺人罪!


90後不成熟胖大叔


才看了這個事情,非常的觸目驚心,女孩當時被狗不小心弄傷,看圖片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傷口嚴重。

隨後,該女生來到了一家名字叫做曉宇診所的地方進行治療,這本來也沒有什麼。

但是首先我們注意下,這個處方單非常的粗糙,沒有疫苗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

而最離譜的事情是,在該女生到診所注射第三針疫苗時候,居然發現了疫苗過期了。當時女生立刻對著護士大喊,過期了,過期了,但是淡定的護士居然繼續注射

疫苗真過期了嗎?我們注意到,該疫苗為長春長生的疫苗。生產批號為:201601018-01,有效期至:2018年1月24日。可以看出來的確過期了。

但是目前診所極力否認,原話是,這支過期的疫苗,是之前一男孩療程裡面的一支疫苗,但這名男孩後來一直沒來。

診所不僅不願承擔責任,還反冤女孩舉報害自己罰款,是人的態度嗎?

這理由太牽強了,完全是反正都注射進去了,你沒辦法證明身體裡的是不是這個瓶子裡的。

其實最讓人氣憤的也更是這家診所的態度,極力否認為了自保也許是人之常情。

但是在女孩舉報並且報警後,對方說的最多的居然是,“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還說最多給女孩退還打疫苗的錢和相關檢查費用,而這樣的承諾目前還是口頭承諾。

並且該診所負責人一直還責怪女孩為什麼舉報害的自己罰款。

過期還注射,真是令人髮指,之前就爆料過一些人因為過期疫苗,也是長春長生的,不過是水痘疫苗,竟然導致孩子出現問題,當時高俊芳還甩出了那句,我掙那麼多還擺不平你的話。

可見當事人擔心是很正常的,並且你說本來被抓就很慘,如果打了疫苗花了錢和沒打一樣效果,請問別人花錢買針挨嗎?而且真狂犬病了,誰負責呢?


廖彩琳律師


你真會編故事,護士灌藥水病人事先會看見藥瓶?病人要是事先看見是過期的藥,咋還會拿給護士呢?一般都是護士在護士站灌好藥才拿去給病人打針,病人不會看見藥瓶上的出廠日期的。病人單看藥水就知道過期了,真就是神人了


不似春光992


扎心了,真的太扎心了!

作為醫護人員竟然如此漫不經心?我有點懷疑她是否是正規的醫護人員還是通關係進去當醫護人員的?一點常識都沒有。

眾所周知,過期的食物不能吃,況過期的藥物?作為專業的醫護人員連最基本的人的底線都沒有了,更不用說職業道德了。是不是他們醫院這種經常做的?所以也就變得習以為常了,否則根本沒法解釋一個受過專業培訓過的正規的有執照的醫護人員會如此淡然面對此事!

事後的所說的話更讓人瞠目結舌,這工作對她來說無所謂?不做就不做了?什麼情況?難道還可以有其他工作在等著她做?哪來的勇氣?

是無知?是無恥?有門道?有關係?

但是沒有了原則,你可能連人都不是!

好好查查裡面的內幕吧?最後問個問題:這個衛生院是公立還是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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