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東方、樂東、陵水公開巡視整改情況,速看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部署,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七屆省委第二輪巡視對海口市等14個市縣區開展了常規巡視。8月6日,萬寧市、東方市、樂東黎族自治縣和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了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情況。

萬寧市: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巡視整改

問題:對組織學習十九大精神督促檢查不力

整改:對市住建局、市農業局、市檳榔熱作局、市畜牧局、市環衛園林局等5個組織傳達學習十九大精神不力的單位給予全市通報批評,要求上述單位擺正心態、汲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目前市住建局等5個單位領導已先後下到駐點村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市住建局黨組織專題召開支部大會深入學習傳達了黨的十九大精神,並及時制定了整改方案。市委督查室於5月16日至27日對全市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暨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情況開展督查,對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存在不足的單位要求其馬上進行整改,確保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問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辣味不足”,缺乏原則性、戰鬥性

整改:2018年2月12日召開了2017年度市委常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並及時將會議召開情況向省委組織部、省紀委報告。市委書記在向省委述職的工作報告中,深入對“17.1.1”事件進行剖析,認真查擺了市委班子及其本人存在的突出問題。5月26日召開了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的問題進行深入查擺剖析,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明確整改方向和具體措施,特別是針對“17.1.1”事件和市殘聯原理事長違紀問題再次進行剖析,市委分管領導進行了深刻的對照檢查和自我批評。

問題: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普遍存在

整改: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市領導帶頭執行落實好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堅持以上率下,真正向“嚴”看齊。印發《關於做好追繳不規範使用公務用車油料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通過自查自糾的方式進行內部核對整改,整改完成後將追繳的資金存入單位基本戶。截至6月10日,已有80個單位完成不規範使用公車油料費的追繳工作,合計追繳車油費984710.34元。進一步規範公車使用管理制度,通過問責、查處、通報,推動各級幹部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堅決防止不良風氣反彈回潮。

東方市:落實整改責任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問題:“四個意識”政治標杆挺的不直,領導幹部個人掌握使用專項工作經費

整改:及時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於2017年12月25日上報省委巡視組。強化預算支出管理,自2017年12月5日起,停止核撥領導幹部個人專項工作經費,並從2018年起不再安排。已將基層民生事業發展資金需求分步納入各鄉鎮政府部門預算安排,確保基層民生社會事業資金不受影響。

問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運用不當

整改:通過對近三年評優評先情況進行自查,取消了一個機關黨支部2016年東方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和一名同志2016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在2017年年度考核中,充分利用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取消了被約談的4個單位和單位主要領導的評優資格。形成長效機制,堅持每批提拔重用和試用期轉正幹部都徵求市紀委市監委意見,目前,已徵求意見38人次。

問題: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整改:將福久村東側的歷史遺留粘土採坑問題,納入“十三五”治理任務,正在編制治理方案;對福久村南側建築用土礦超深開採違法行為的當事人罰款156萬元,並督促其完成了回填整改工作。在八所鎮十所村安置地、海逸半島後面坡地等重點區域,設置宣傳牌200個,並進行全天候巡查,有效遏制了盜土行為發生。重新核實22宗非法盜採案件,達到立案移交標準3宗,剩餘19宗作行政處罰並處罰款。2018年以來我市查處盜採土案件5宗,測量4宗,共抓獲21輛盜土盜礦車輛。東方某礦業有限公司白查採石場完善了環評、安監、林業等相關手續,被破壞林地已整改恢復。同時,對該公司作出約105萬元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完善市委常委會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機制,出臺《關於強化主體責任 完善網格化土地監管體系實施方案》《關於發揮基層組織作用 加強土地監管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推動土地監管關口前移。

樂東黎族自治縣:全面細緻強化整改落實 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

問題:對“四個意識”認識、理解不夠全面

整改:繼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切實加強幹部政治思想教育培訓工作,分類別、分層級組織開展好各類幹部培訓班,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中央12號文件,以及省第七次黨代會和七屆省委歷次全會決策部署納入重點學習培訓內容。截至目前,全縣共舉辦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培訓班358期,培訓各級各類幹部33000多人次,達到全覆蓋。

問題:脫貧攻堅中,黨政主要領導存在“掛帥不出徵”問題

整改:強化組織保障,4月20日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指揮長、縣長為第一副指揮長的縣打贏脫貧攻堅戰指揮部,下設12個工作組及5個督查組,成立了鎮打贏脫貧攻堅戰大隊、村打贏脫貧攻堅戰中隊和村組打贏脫貧攻堅戰小隊的作戰體系。強化制度建設,由縣委書記親自研究部署制定《樂東縣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細則》《樂東縣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樂東縣紀委2018-2020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方案》《樂東黎族自治縣落實省2017年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措施的工作方案》以及工作問責追責等制度,並重新調整縣領導聯繫點到山區支援深度貧困村,包鎮、包村,結對幫扶深度貧困戶2戶。強化第一書記,重新調整配強“第一書記”105名,派出縣駐點幫扶單位增加到125個,實現173個有扶貧任務行政村全覆蓋,實現財政供養人員(900多人)幫扶2018年及以後未脫貧戶全覆蓋,實現任務較重的山區鎮行政村全覆蓋,切切實實改變了“掛帥不出徵”現象。

問題: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較為普遍

整改:印發《關於規範現金管理及進一步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和《樂東黎族自治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樂東黎族自治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審議通過《樂東黎族自治縣會議費管理辦法》規範財政資金管理。積極開展“五清欠”活動,涉及款項3.16億元,截到目前已清理個人借欠公款1783萬元,單位借欠公款2.58億元,2013年前吃喝賒賬款2021萬元,及其他違規發放補貼等款項1865萬元,拖欠黨費208.3萬元。

陵水黎族自治縣:堅持問題導向 推動巡視整改見底見效

問題: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鬥性不夠強

整改:健全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印發《陵水黎族自治縣開展2017年度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實施方案》,對全縣各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召開時間、主題、流程等提出明確要求。並明確要求各單位民主生活會要按照流程開展談心談話,黨員領導幹部要就個人重大事項報告、配偶子女從業、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等情況做說明。堅持問題導向,尤其要將巡視和巡視回訪督查反饋意見納入議題。成立5個督導組,對全縣各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進行全程督導,縣領導也到分管單位現場參加會議,進行點評,各單位民主生活會現已全部召開。將民主生活會制度執行情況納入機關單位績效考核“基層黨建”項目細則。今年,已將民主生活會等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到“基層黨組織建設”考核項目中,並根據考核結果確定了績效等次。

問題:“放管服”改革落實不到位

整改:開展“三集中”並設立進駐25個單位“審批辦”,明確6家單位辦事大廳政務服務事項責任界限,進駐縣政務大廳的33家單位、490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均已實現“一站式”服務,不讓群眾企業來回跑。已推行“一窗受理”服務模式為群眾辦事。開展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專項督查整改工作,並將督查情況反饋給被督查單位要求繼續做好“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問題: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

整改:明確縣委常委會每半年專題彙報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並形成常態機制。修訂《縣政府黨組暫行規則》,對縣政府黨組會議進行痕跡管理。修訂《陵水縣人民政府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工作制度》等,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體系,將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違法違紀、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力被問責等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年終考核的扣分內容,並加大扣分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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