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6·18」網絡促銷 違法廣告仍是頑疾

今年我省“6·18”网络促销 违法广告仍是顽疾

今年我省“6·18”网络促销 违法广告仍是顽疾

消費報訊(記者 朱美芳)7月16日,省工商局和省消委會聯合發佈2018年6·18促銷期間網絡商品和服務信息定向監測工作報告。在我省監測的588個網絡經營者中,發現問題72個,其中廣告違法仍是“6·18”網絡交易主要問題。

據介紹,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期間,省工商局從本省網絡經營者在天貓、京東平臺參與促銷活動中發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入手,重點監測參與促銷活動的福建網店經營者主體信息公示情況、促銷信息公示情況、商品和服務廣告宣傳情況、七日無理由退貨情況、銷售及附贈的商品情況、是否銷售包含有關敏感信息的商品和服務等六方面內容。全省共監測樣本數588個,其中京東平臺302個,天貓平臺286個。監測共發現問題72個,同比去年同期的監測問題有所增多,其中京東平臺39個,天貓平臺33個。

監測顯示,網店經營主體信息公示不規範,其中所亮營業執照信息錯誤和未在年報中公示開設網店情況等問題較多,均達25個,各佔發現問題總數的34.7%。

據記者瞭解,此次監測發現的問題大多是網店經營者在營業執照相關信息進行變更後未在網上及時更新,從而導致公示信息和實際信息不符所致。

一是公示的經營主體有誤,如某網店公示的企業主體為南平市政和縣某貿易有限公司,但網店實際的企業主體卻為南平市松溪縣某鐘錶有限公司。二是公示的經營地址有誤,如某網店公示的企業地址在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而線下通過該地址已經無法聯繫企業,企業擬將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三是公示的經營期限有誤,如某網店經營者的經營期限已變更至2031年,但公示的經營期限即將到期。四是還有個別網店經營者未按《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相關信息。

監測顯示,違法廣告是網絡交易的“頑疾”,其中廣告中含有較明顯的虛假內容5個、其它違法廣告問題5個、廣告中含有絕對化用語4個。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而以下廣告信息容易讓消費者受其影響,進而產生消費誤導。例如某網店在宣傳其紅糖薑茶時稱產品並未添加白砂糖,但實際成分卻包含白砂糖;某網店在主頁面宣傳中使用“全國最大的白茶基地”,新產品介紹中使用“特級大紅袍”等絕對化用語的字樣;某網店雕刻工藝品聲稱“96小時雕刻,1000多細節處理”,但無法進行引證。

採訪中,省工商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監測中還發現部分網絡經營者未在2017年度年報中申報網站和網店信息。部分經營食品的網店未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公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已過期或被註銷,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的相關規定。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對在定向監測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必須進行深入挖掘和追蹤處理,並根據事實、性質、情節等的不同,依法依規採取立案查處、責令整改、行政指導、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方式進行處置。

截至目前,對此次監測,福建全省共計行政指導25起,責令整改19起,移送或轉辦5起,立案查處2起,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起,有效發揮定向監測的規範、警示作用,切實維護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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