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鐵軍:莫讓土地私有化摧毀我們的鄉土社會

溫鐵軍:莫讓土地私有化摧毀我們的鄉土社會

喪失了在農村生存的根基之後,大多數農民無法在城市立足,很可能造成貧民窟化與農村社會衝突的同步加劇,大規模社會動盪將不可避免,而且激烈程度將遠比其他發展中國家嚴重。

關於土地私有化的問題,目前經濟理論界呼聲比較高。顯然,這個提法的依據是西方經濟學的邏輯,本身有其符合經濟理性的一面,因為私有產權確實最能夠平滑地在市場上交易;所以私有化是市場化的前提。隨之而來的,市場化會形成由“看不見的手”來促進土地的規模化,這就可能形成農業的規模效益,進而促使農業產生更高的收益,也就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經濟的競爭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論西方經濟學的理論邏輯是否合理,那些盲目照搬西方經濟制度,踐行“私有化+市場化”教條的發展中國家大多深陷於“發展陷阱”無法自拔,目前尚找不到能夠單純依靠土地規模經濟推進農業現代化來成功解決本土貧困加劇和糧食危機問題的成功範例。

一、東亞土改的成功經驗

我們只要把整個亞洲大陸作為原住民人口大陸觀察就會發現,亞洲各國到現在為止無論自稱何種制度基本上還是小農經濟,土地規模化的程度都非常低,以美國那種大農場模式運作的亞洲國家只有千島之國菲律賓,那還是殖民地時代的遺留產物,並且由於本地原住民的土地權力不被外來殖民者承認,因此即便在全國形成了二三十個大的家族性農場,土地所有權也並不為本國原住民所有。

我們最近在做聯合國支持的一個項目,專門研究為什麼多數發展中國家始終走不出發展陷阱,通過調查發現了一些問題。拉丁美洲的農業資源非常豐富,但主要是由跨國公司控制的,不會給當地貧民提供糧食的安全保障,更多的是考慮在國際食物市場盈利,因此儘管大宗作物是在拉美當地種植,但收益卻在華爾街。

例如,厄瓜多爾是世界著名的香蕉之國,但香蕉貿易、物流和結算都不在國內,農產品作為原材料都被跨國公司拿走了,也就沒有當地加工業的發展條件,國內食品價格就高於國際市場;相關的另外一個後果是,跨國資本的收益在國外,厄瓜多爾老百姓幾乎沒有條件形成有規模的存款,當然也就沒有金融投資能力;最終是國家金融破產,全國改用美元作為流通貨幣。那也就沒有政府做宏觀調控的基本條件了。可見,如果資源主權不在本國手裡,根本談不上在地化發展,這就是拉美的發展陷阱。

土地私有化不可能是一個解決發展中國家發展問題的思路。實際上,整個世界範圍內,東亞國家和地區的土地改革是最為成功的。

東亞社會無論何種意識形態、何種政治體制,在土地改革問題上都做了一件類似的事,就是給農村家庭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這成為戰後東亞社會能夠相對穩定發展工業化的最基本的前提。二戰之後,中國大陸、日本、韓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成功實現了小農村社為制度基礎的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和城市化。除了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因冷戰地緣政治而得到美國的扶持之外,東亞在制度上都沒有簡單化地照搬“私有化+市場化”的西方教條,所謂“日韓臺模式”,主要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之上建立綜合性合作社體系,這樣才能以合作社在所有涉農領域的其他收益來彌補弱勢小農在農業生產領域的收益不足。

以日本為例,土地改革與建立綜合性的合作社幾乎同步,包括金融保險房地產在內的農村經濟領域所有的資本化利益都集中在這個壟斷性的合作社裡面,政府的優惠條件也全部給到合作社而不給私人企業。同時,政府還嚴禁任何私人資本和外國資本進入農村社會經濟領域。所有在農村領域產生的經濟收益都通過綜合性的農民合作社高比例地返還給農民。這樣,就穩住了農村也穩住了農民。

在日本,城市經濟基本上被六大財閥壟斷,農村經濟則主要由綜合性農業合作社全面控制,無論是金融保險還是房地產、旅遊、飯店、超市、批發等所有一切,都在綜合性合作社體制內嚴格控制收益和分配,任何外部資本無論怎麼抗議都沒有用。雖然2001年官方開放自然人、2011年允許企業法人進入農業;但到現在為止,日本企業能夠下鄉介入競爭的仍然非常少,也幾乎沒有敢於挑戰壟斷性綜合農協的企業家。

二、不能輕易改變目前的土地制度

我國農村目前的土地制度,是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的,總體上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因此儘管“三農”問題飽受詬病,但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還是比較輕的。我認為,倘若目前沒有條件在農業外部的宏觀環境上作出重大政策調整,就應該繼續堅持農村基本經濟制度,不要輕易改變。

我們目前的土地制度實際上可以稱作“農民兼業經濟的無風險制度”。為什麼說是無風險呢?因為土地並非通過市場交易而是通過分配得來的。得到土地的農民之所以不願意拿到市場上交易,是因為這塊土地是“一家兩制”經濟的基礎,也就是說,保留這片地至少可以讓一家人吃上飯,家庭成員可以留在農村也可以出去打工,都是有風險趨零而使收益最大化的選擇。所以我們會看到現實當中,即便是已經在城市當了老闆的人,只要聽說村子裡重新分地,也要坐飛機回來。誰也不願意扔掉家鄉原本屬於自己的土地,這可以被媒體說成是中國農民的土地情結,但也是鄉土社會風險內部化機制特殊的運作特點。

現在我們很多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設法打碎原有的土地格局,利用撤村並鎮,試圖把原來村社內部對財產和收益分配製度有約束作用的社會關係和文化關係打碎,打破農村的“熟人社會”格局,似乎這樣才能降低地方政府徵用土地的成本。據觀察,雖然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政策一直鼓勵土地流轉,但實際上農民使用權的自發流轉每日每時都在大量發生,而真正自願進行所有權放棄的徹底流轉現象,卻幾乎沒有發生。恰恰是農村目前的土地制度,讓農民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有權無償獲取一份土地財產,並以此作為無風險資產來追求其他高風險收益,才可以使其風險收益最大化。

中國現在有兩億六千多萬農民工。十年前的一次會議上,我遇到了曾經請溫家寶幫助討薪的農民工熊德明,我當時問她,如果工資最終也拿不到怎麼辦?她的回答很有意思,說“拿不到就回家了,多養幾頭豬嘛”。這也表明,農民是靠兼業化小農家庭經濟的內部性來化解外部風險的。

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有兩個經驗非常難得和寶貴。第一是中國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時期始終沒有伴隨出現大規模的貧民窟化趨勢,在全球發展中人口大國僅此一例;第二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按戶佔有產權的農村土地制度,在給農民提供維持生存的基本保障的同時,也在客觀上成為中國曆次經濟危機軟著陸的基礎。而這兩項經驗獲取的前提是,保障農民既可以自由地進城務工經商,也能夠自由地返鄉務農謀生。實際上,對大部分農民而言,也只有這樣“進退自由”,才能夠維持一個相對不錯的收入。

一旦允許政府服務於資本下鄉而形成制度性土地私有化和市場自由買賣,短期當然會有“資源資本化”的制度收益,然而其帶來的制度成本則勢必由全社會承擔:一方面,在地方權力與資本結盟的強勢介入下,經營農業本來就無利可圖的小農會大批失去土地,儘管表面是自願交易,實質還是被強勢利益集團所脅迫;另一方面,喪失了在農村生存的根基之後,大多數農民無法在城市立足,很可能造成貧民窟化與農村社會衝突的同步加劇,大規模社會動盪將不可避免,而且激烈程度將遠比其他發展中國家嚴重。

當激進發展主義者們把鄉土社會毀掉的時候,中國將不會再有危機軟著陸的基礎條件。

既然發展中國家大多數都有“三農”問題,也沒有見到任何政府採用短期、激進手段解決“三農”問題的先例,那麼要緩解中國的“三農”問題,最好也能立足現行基本制度,走長期的、改良的、新農村建設的道路。

農村社會太過複雜,農民群體也過於龐大,涉及這個領域的一舉一動都應該謹慎。

溫鐵軍:莫讓土地私有化摧毀我們的鄉土社會

摘自《居危思危:國家安全與鄉村治理》,東方出版社,原載於《中國房地產業》,201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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