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轉向「套內面積」有助公平消費

由於“公攤面積”的存在,您的房子會大打折扣,比如建築面積為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套內面積只有80平米;如果是高層的話,套內面積可能就縮水到70平米了。在國際上,房價的計算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在我國,憑什麼掏了100平米的錢,房間裡只有70平米大?有媒體指出,從1998年我國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公攤面積就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8月5日中國之聲)

這幾天,有關“公攤面積”的討論如火如荼,很多人都認為“公攤面積”太坑了,消費者利益遭到侵佔,主張實行“套內面積”模式。而且,眾人皆把重慶的“套內面積”作為榜樣,將其實施歷史和標準都仔細描述了一番,引起了很多人的興趣,認為既然重慶可以採取“套內面積”,那麼就應該向全國推廣普及,全面實施住房“套內面積”,以確保消費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目前全國只有重慶在推行“套內面積”,其它地方都是採取“公攤面積”,那麼同樣的購房條件下,重慶人買到的住房,就是實際可以使用的面積,其它地方的住房,需要扣除掉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公共建築面積。如此一來,“公攤面積”就比銷售面積小了很多,存在大幅度縮水現象,顯然是不合理的,等於購房者多了錢在公共建築面積上,實際上真實可用面積大打折扣。

在普遍情況下,目前多層“公攤面積”一般佔15-20%左右,高層“公攤面積”則佔到30%左右,縮水幅度還是很大的。而且,由於“公攤面積”缺乏統一標準,往往是開發商自說自話,隨意設置“公攤面積”佔比,導致各樓盤、甚至於同一個樓盤不同樓的“公攤面積”都不一樣,部分房子“公攤面積”竟然高達50%,簡直令人髮指。

“公攤面積”令購房者利益受損,卻使得開發商從中獲益,這也是“公攤面積”被普遍使用,且問題多多的誘因。由於“公攤面積”缺乏統一標準,開發商在設計時,就可以藉此做手腳,故意設計超大公攤比例,甚或利用購房者無力測量,在“公攤面積”裡摻水,令每一套住房都增加了公攤成本,開發商則從中獲得超額利潤。由此也產生了很多消費糾紛,增加交易摩擦成本,很多購房者聘請專業機構測量面積,以避免被開發商鑽空子。

顯而易見,“公攤面積”有利於開發商,不利於購房者,乃是一種不公平的銷售模式,且潛藏著諸多貓膩,容易被開發商做手腳,製造各種不合理的現象。因此,應儘快改變商品房銷售模式,由“公攤面積”轉向“套內面積”,讓住房銷售公開透明,消除灰色空間,制定公攤面積統一標準,以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免遭侵佔。同時,也能藉此倒逼開發商重視品質,設計公攤合理的樓盤,實現明明白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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