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轉錯帳 飛來橫財終須歸還

蘆溪法院網訊 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交易、轉賬也越來越受青睞,隨之而來因操作失誤轉錯賬的現象時有發生。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手機轉賬錯誤而引發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判決被告返還原告2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300元。

2018年4月,原告張某向好友李某借款2萬元,約定一個月後還款,雙方協商通過手機轉賬方式還款,但張某因疏忽大意錯將李某某看成了李某並完成轉賬操作。後來張某發現錯誤,立即與被告李某某取得聯繫並說明情況,但李某某收錢後就不再理會張某,並無還款意思。無奈之下,張某隻好向法院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原告張某因疏忽將本應轉給李某的錢錯轉給了被告李某某,被告李某某無正當理由取得該款,屬不當得利,應該返還給原告,遂做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轉賬時,核對賬號、身份信息等無誤後再進行後續操作,才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天上不會掉下餡餅,如不小心被“橫財”砸中還應誠信歸還,否則可能餡餅沒吃著還會造成自己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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