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孩報警被強制注射了過期疫苗:我喊停,護士還是往裡注射」這件事?

流水泠涼


高俊芳的“假疫苗案件”給人們帶來了心裡恐慌,人們現在已是“談苗色變”。“遇到狗躲遠點,疫苗是假的”



今日有一診所竟然向患者注射過期快8個月的疫苗,而且這疫苗正是長春長生生產的假疫苗!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7月28日上午,雲南昆明有一女孩,被自己懷裡抱的寵物狗抓傷大腿。



她直奔小區診所,注射了狂犬疫苗,當她注射第三針的時候,看到疫苗瓶子上寫的是“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601018---01,有效期2018年1月24日。

她立刻向正在給她注射的醫務人員喊叫“這已經過期了!……”誰知這人像個殭屍似的一邊注射一邊說“疫苗沒過期”硬生生地把疫苗強注射給了女孩!作為醫護人員,過期的藥物不處理掉嗎?!如果真是這樣,也太粗心大意了!別說是給病人注射的東西,就連我們的日用品過期都要扔掉!連這點常識都會不知道?!不務正業!還是被錢財矇蔽了雙眼,為了利益不管病人的死活!過期藥品繼續用來盈利嗎!醫德何在?人品何在?


女孩一怒報了警,並向衛計局舉報,昆明市衛生執法監督局正在調查此事。這段時間街頭巷尾都在議論長春長生的假疫苗案,和自己從事的行業息息相關,難道這診所與世隔絕了嗎?難道不知道疫苗的事嗎?我看就是明知故犯,挑戰大家的心裡底線!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當女孩與診所負責人協商時,對方竟將工作牌砸在女孩面前狂吼“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了”另一醫務人員說“你害我被罰2萬元”女孩稱實際上被罰1萬3千多。該醫護人員人品太差,不誠實。人們常說“醫者父母心”這倆人視患者的命如草芥!狂犬病多麼恐怖世人皆知,死亡率幾乎100%,如果能及時打疫苗的話,強調一句,還必須是真疫苗!則可以避免死亡。可以說,狂犬疫苗是維持生命的最後環節了,可是女孩的命在他們眼裡還沒有他那萬把塊錢重要!

人家女孩身體裡被注射了長春長生過期的假疫苗,耽誤了接種真疫苗的最佳時機,日日活在恐懼裡,用她自己的話說“擔心某一天會死掉”所幸女孩 目前已經接種了新的安全疫苗!診所已查封,另外還有一個男孩以前在該診所接種了過期假疫苗,至今還未找到。

近來,惡狗咬人事件也一直頻繁發生,狂犬疫苗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人們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遭到威脅,難以保障,希望相關部門徹查一切醫療單位,還人們正常的就醫條件。大家注意最好別被狗咬傷,抓傷。如果真的受傷請去正規醫院!


靜靜觀天下


這個女孩也夠倒黴的,先是被狗抓傷了,讓自己的生命處於極度危險之中。狂犬病至今沒有治癒辦法一旦患病只有死亡一條路。可是更不幸的是,其去了一個診所注射狂犬疫苗,卻遇到了過期還是長春長生疫苗。根據展示的圖片可知這個疫苗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到期時間是2018年1月,明顯過期了將近8個月。更為關鍵的是這個疫苗生產廠家是長春長生。

根據報道,女孩害怕喊停,但還是被強行將疫苗打完了。毫無疑問這個女孩必須去補種了,不然就是將命運交給上天了,祈福那隻抓傷她的狗沒有攜帶狂犬病毒。如今警察已經已經介入事件調查,估計不久後將會有調查結論。無論什麼原因,注射過期疫苗,特別是已經出了問題的長春長生疫苗都是不應該的,這是拿傷者的生命在開玩笑,是極度不負責任的。

現代社會房價很高,教育成本很高,又擔心投資失敗、貨幣貶值,人們生活的很焦慮,總是想掙更多的錢。可是錢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不能用別人的生命去換錢。長春長生是拿無數人的生命換取金錢,同樣哪些給患者注射過期疫苗、藥品的也是拿患者的生命賺錢,這些都是應該堅決禁止的。多數人的意見就是,對於以民眾生命健康為代價賺取金錢的都應該採取零容忍態度,不能留下任何僥倖機會。


深度軍備


先前網上流行個段子:請拴好你的狗,因為狗是真狗,疫苗可不一定是真的。

段子竟然真實上演?這女孩真是點兒背,這是要非死不行啊!

先是被狗抓破了皮膚,怕得狂犬病,於是第一時間選擇了注射狂犬病疫苗。結果注射的時候才發現,這疫苗貌似是長春長生的那批。女孩害怕啊,趕緊喊停,奈何她碰到了一個非常“盡責”的護士,人家毫不理會女孩的喊叫,堅持把疫苗打完了。



女孩事後拿起藥瓶一看,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到期時間是2018年1月,現在呢?是2018年8月,過期這麼久,就是方便麵也該長毛了,這可是救命的疫苗啊!

也難怪女孩忐忑,狂犬病的致死率可是百分之一百,本來還想著靠疫苗來躲過一劫,沒想到又碰到了過期疫苗。或許狂犬病沒發作,這疫苗注射進去倒要了人命。

再加上這個不靠譜的小診所和漏洞百出的解釋,女孩內心恐怕已經崩潰了。

無奈之下女孩只好選擇了報警,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如果女孩真的因此出了問題,恐怕這個小診所和涉事護士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此外也應該追責疫苗的生產廠家。

最後,我還有一個疑問,女孩真的心大啊,怎麼會選擇去小診所注射疫苗?這裡不僅疫苗不可靠,醫生和護士也不可靠啊!


夜雨如書


才看了這個事情,非常的觸目驚心,女孩當時被狗不小心弄傷,看圖片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傷口嚴重。



隨後,該女生來到了一家名字叫做曉宇診所的地方進行治療,這本來也沒有什麼。

但是首先我們注意下,這個處方單非常的粗糙,沒有疫苗生產廠家和生產日期。

而最離譜的事情是,在該女生到診所注射第三針疫苗時候,居然發現了疫苗過期了。當時女生立刻對著護士大喊,過期了,過期了,但是淡定的護士居然繼續注射

疫苗真過期了嗎?我們注意到,該疫苗為長春長生的疫苗。生產批號為:201601018-01,有效期至:2018年1月24日。可以看出來的確過期了。

但是目前診所極力否認,原話是,這支過期的疫苗,是之前一男孩療程裡面的一支疫苗,但這名男孩後來一直沒來。

診所不僅不願承擔責任,還反冤女孩舉報害自己罰款,是人的態度嗎?

這理由太牽強了,完全是反正都注射進去了,你沒辦法證明身體裡的是不是這個瓶子裡的。

其實最讓人氣憤的也更是這家診所的態度,極力否認為了自保也許是人之常情。

但是在女孩舉報並且報警後,對方說的最多的居然是,“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還說最多給女孩退還打疫苗的錢和相關檢查費用,而這樣的承諾目前還是口頭承諾。

並且該診所負責人一直還責怪女孩為什麼舉報害的自己罰款。

過期還注射,真是令人髮指,之前就爆料過一些人因為過期疫苗,也是長春長生的,不過是水痘疫苗,竟然導致孩子出現問題,當時高俊芳還甩出了那句,我掙那麼多還擺不平你的話。

可見當事人擔心是很正常的,並且你說本來被抓就很慘,如果打了疫苗花了錢和沒打一樣效果,請問別人花錢買針挨嗎?而且真狂犬病了,誰負責呢?


廖彩琳律師


真是細思極恐,假如小楠姑娘沒有看一下藥瓶,不就會稀裡糊塗地打完所有疫苗?但是現在發現的僅是第三針疫苗,前面兩針是否也是過期疫苗,由於事過境遷,誰也不知道了!

“總擔心有一天我突然會死掉”,小楠姑娘最近這一週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她的心情我們是很能理解的。大家都知道,狂犬病是治不好的,目前仍是需要攻克的世界性醫學難題,一旦發作,百分之百死亡。

2017年4月16日,安徽一6歲男孩被狗咬,雖然注射了狂犬疫苗,但是5月22日就已去世了;2017年6月20日,西安32歲的龍女士被狗咬了一口,雖然也及時注射了狂犬疫苗,就在即將打第五針的當天,7月18日,人已經走了。

至於他們是不是跟小楠姑娘一樣,打的是長春長生的疫苗,目前尚不清楚,不過根據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最新通報,該公司從2014年4月起,就開始弄虛作假,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有的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有的將生產日期向後標示……過去我們還保留殘存的一點希翼,那就是雖然生產工序上偷工減料,但是藥效還是有保障的,現在看來,藥效也是沒有保障的,就衝這一條,高俊芳們罪無可赦,萬死莫贖!

為什麼要到這個小診所呢,至少也要到指定的衛生防疫站注射疫苗呀!據目前最新的消息,涉事的診所已被查封,希望進一步加重處罰,診所負責人終身禁止行醫,吊銷執業資格,否則關掉這個診所,換個地方又要害人了!


打虎拍蠅


眾所周知,狂犬疫苗可是預防病毒發作,拯救病人寶貴生命的唯一特效藥,稱它是捍衛患者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底線,並不為過。從這種意義上而言,給被狗抓傷的昆明姑娘注射過期的狂犬疫苗,簡直就是“草菅人命”,拿病人患者的生命健康開玩笑,必須讓其付出慘重難忘的代價。

這起事件有三個細節格外引人關注。一是在患者發現疫苗過期,大聲喊停時護士卻無動於衷,繼續堅持注射;二是事情隱患發生後,診所方面百般抵賴,故意推卸責任,第一時間並不承認他們注射了“過期疫苗”;三是出了如此醫療事故,診所負責人竟然滿不在乎,甚至口出不遜:大不了我不要這份工作。

霍小姐以為,之所以發生以上匪夷所思、義憤填膺的一幕幕場景。與其說是一些醫護人員醫德缺失,見利忘義,輕視病人健康釀成,倒不如說是沒有讓這些極度不負責任、堪稱“謀財誤命”的小診所、有關責任人付出高昂不菲的成本。

建議對這些使用過期狂犬疫苗的責任當事人,不僅吊銷其從醫資格,納入黑名單管理。如果引發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刑責。

通過這起事件,有關部門應該引以為鑑,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對關乎公眾健康安全狂犬疫苗的管理,堵塞漏洞,嚴管重罰,重塑疫苗監管新形象,重拾疫苗安全新信心。




霍小姐的八卦爐


本來給我打了過期的疫苗也就算了,一看疫苗的品牌,哎呀媽呀,居然是長春長生的,你這個診所不是要置我於死地嗎?馬上報警!

倒黴的姑娘,遇上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無論是誰,都知道狂犬病的威力,一旦發病,死亡率幾乎是百分之一百的,而預防狂犬病唯一的辦法,就是大狂犬病疫苗,但是雲南這個女孩就是那麼倒黴,在被狗咬後,還遇上了黑診所、黑護士、黑疫苗!

據新聞報道,雲南這位姑娘在被狗抓到後,馬上就到一個私人診所就診,結果她發現護士給她注射的疫苗,是一瓶已經過期了8個月的疫苗,再定眼一看,居然是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疫苗,這個問題可大了,她恐慌之中,趕緊讓護士停止注射,結果這個護士還挺“盡職盡責”的,堅持要為她注射,最後她只能報了警。

毫無疑問,對於護士的行為,是沒有任何職業道德可言的,而對於診所,居然還留著過期的疫苗,這也是違法了相關醫療管理規定的。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給被狗咬的人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會有什麼後果,這完全就是謀財害命的行為!

被狗咬後打了長春長生公司的過期疫苗,這叫謀財害命!

首先,被狗咬後要在二十四小時內注射狂犬疫苗.否則就錯過可最佳的時機,其次過期的疫苗最大的一個危害就是很有可能已經失去了藥效,就是打了等於沒打一樣,如果剛好那麼倒黴碰上了攜帶狂犬病毒的狗,又打了沒有藥效的狂犬病疫苗,再想補打的時候已經超過24小時,那很有可能此後會狂犬病發作而身亡,到時候這個診所必須要承擔全部責任,不僅是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醫療事故罪甚至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

現在只希望這個姑娘沒有事情,而對於這個診所,我相信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從而關門大吉的,畢竟這麼沒有職業道德的診所,沒有必要存在這個世界上,否則只會禍害更多的人!


李欽宇


一鍵代償觀點:疫苗質量問題是廠家的事,但是強制給病人注射過期疫苗就是醫生的責任了。

事情簡介:

雲南昆明一女孩小楠因為被狗抓傷來到昆明一家診所注射狂犬疫苗,在注射疫苗時,小楠拿著疫苗的藥片查看,竟然發現疫苗已經過期了。於是小楠大喊疫苗過期了,不讓護士注射,可是沒想到護士還是把過期疫苗注射到了小楠體內。

從上面小楠提供的圖片我們可以看出,這個疫苗的有效日期也就是截止到2018年1月24日。而現在已經是八月份,指定是過期的。現在,長春長生的問題疫苗事件還沒有落下帷幕,這已經是夠糟心了,而自己又偏偏遇上這麼一個過期疫苗,這種感覺恐怕是一般人難以體會的。當然,當值護士和相關診所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診所有責任保證藥物的有效期

從這件事本身來說,診所給病人開過期的藥物進行治病已經是違法行為了。且不說這是藥品了,就是我們一般在超市買東西,買到了假貨,那超市也應該是進行賠付的吧。

並且現在來說,這還不是食品,而是人命關天的“狂犬疫苗”,還是在患者發現疫苗過期,並且極力阻止護士的情況下被強行注射的。說句難聽的,這和故意傷人就是一樣的性質。

本來診沒有注意到疫苗過期就已經是失職了,但卻是一錯再錯,絲毫不顧及病人的生命安危,可以說這是最大的不負責任。因此,診所必須對小楠進行相關的賠付,並且要為小楠的進一步檢查和治療承擔相關費用。

診所的態度問題更應該嚴懲

因為小楠當時報了警,並且還向當地衛計局打電話舉報了,當地衛計局對該診所罰款了兩萬。於是,該診所的一名男性負責人在和小楠打電話的過程中還對其舉報行為進行抱怨。

說實話,這種處理問題的態度就應該讓他關門停業,讓後把涉事人員抓起來。他們之所以敢給病人注射過期疫苗,就是因為目無法紀。客觀地說,衛計局就是懲治你們這些無良診所的,難道舉報你們這種行為有什麼不合適的麼?所以,這個問題不僅僅在於疫苗本身,更在於這些開診所的人心裡沒有一杆法律的稱。

現在來說,小楠已經在疾控中心接種了有效的疫苗,但是,該診所必須為這次事件付出代價。


一鍵代償


大家還記得2817年4月16日下午4點 蕪湖兒童被狗咬,當天沒打疫苗,第二天上午打疫苗無效,5天后兒童死亡的事情。如果疫苗是合格的。那麼大家看好了,合格的疫苗在24小時內打都能無效,如果疫苗不合格,這件事更嚴重。現在再來看女孩被強制注射過期8個月的疫苗這件事情,大家是不是覺得很恐怖!是的相當恐怖!我覺得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了刑法。


(1)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置 以下同)、銷售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的成份不符的。————在這一款我要說該診所的藥都過期8個月了,我不相信疫苗的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的成份還相符,大家說對不對?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這種情形診所肯定違反了,我不相信過期藥品管理部門沒有規定禁止使用。我就不去查資料了。(二)這裡內容略。(三)變質的。————過期8個月了,不變質就有鬼了!後面還有三種情形,這裡內容也略了。

(2)該診所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劣藥。—藥品成份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為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後面有六種情形,這裡就不描述了。———該診所違反六種情形的第一種和第三種。

(3)該診所老闆及護士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什麼叫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故意殺人罪的判斷方法:行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即為故意。

狂犬病發作死亡率100%,難道診所負責人和護士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結結果,在女孩發現護士打過期疫苗阻止無果的情況下護士仍然強制把疫苗注射進身體,那麼診所的行為說明什麼?不是故意是什麼?是有意的嗎?有意和故意在我看來沒區別。



我建議判診所負責人死刑和護士無期徒刑!


文歌174402537


強制注射假疫苗,無異於謀殺!

近日,雲南一女孩可謂是接連遭遇了各種不幸:先是被狗傷害,結果最終去注射狂犬疫苗時還被強制注射了過期疫苗,真的是寶寶心裡苦,寶寶無處可說...

從上圖中可以看出女孩的傷勢其實挺嚴重的,也難怪她會那麼緊張的去注射狂犬疫苗,畢竟如果最終真的那隻狗攜帶了狂犬病毒的話,一旦發病,那病死率將是百分之百,連大羅金仙都拯救不了。

可誰知,在她注射疫苗的過程之中發現護士給她注射的疫苗已經過期了,且其生產廠家是最近處於輿論、司法漩渦的長生生物,女孩隨即叫停護士,不讓她再次注射,可奇葩的一幕發生了:護士全然不顧女孩子的反對,還是強行完成了疫苗的注射。

隨後,女孩向當地的部門舉報該診所,當地的食藥監部門對該診所作出了20000元罰款的處罰。而該診所的負責人竟然還埋怨女孩害的自己被罰款了,稱大不了不要這份工作。

大爺,您不要這份工作事小,您還可以再另謀高就,可注射了過期的疫苗事大,這可是人命關天呀,怎麼你就能那麼輕易的說出來呢?

疫苗是否真的過期了呢?

根據該女孩提供的疫苗瓶顯示,該疫苗的有效期只是到2018年1月,至今已經過期了7個月無疑。作為一家專業的醫療機構,你們會不知道該疫苗已經過期了嗎?

疫苗過期有什麼危害?

根據人們的常識可知,一般的食都會有一個固定的保質期,過了保質期之後食物可能就會變質,人體食用之後易引發相應的疾病。過期疫苗也同樣有這樣的風險,疫苗過期之後就沒有效果甚至是產生相反的效果,而狂犬疫苗的最佳注射時間應該是在被咬之後24小時之內注射。過期疫苗一則可能對人體本身產生危害;二則會耽誤患者的最佳注射時間,如果沒有及時注射疫苗,後面一旦發病,病死率是百分之百,所以絲毫含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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