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双胞胎在青岛溺水身亡,是父母失职,还是公共场所管理失职?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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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孩子的父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报道来看,发生不幸的是两名八岁的双胞胎姐妹。八岁的年龄,正是孩子们活泼好动的年纪,正是其贪玩的天性充分暴露的时候。但是在这个时候,孩子的心智还不成熟,身体发育更是稚嫩,无法保护好自己。所以这个时候的父母,要格外对孩子关心,以防意外的发生,不止一个孩子就更要加倍关心了。但是在事发当时,身为两名姐妹花的母亲,带着两名孩子前往非正规的浴场游玩,非但不加被关心注意孩子,反而是忙着刷朋友圈,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够算是负责呢?实在是不配为人母。

现在,意外已经发生了,无论怎样谴责这位刚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都已经于事无补,两名还未绽放的花朵就这样湮灭了。真心的希望天底下的父母们,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孩子,少沉迷于手机,以免类似的意外再次发生。


大梦醒迟迟


母亲责任首当其冲,公共场所管理同样失之以察,两者都难逃其责。

双胞胎女孩溺水位置位于灵山湾影视产业区滨海大道以南,是青岛市九大正规海水浴场之外的野浴场,虽然岸边设置有禁止游泳和摆摊的警示牌,但对这里的管理也仅仅就限于竖了那么一块牌子。在周围生活的人应该都知道,由于紧邻万达公馆、诺沙湾、灵山卫周边,每到夏季在此下海洗澡娱乐的人很多,所谓的警示牌其实已经毫无作用,根本就是摆设而已,并没有任何部门或人员明令禁止或在此维护和巡查,基本上已经默认了这片海水浴场的存在。

孩子的妈妈,是严重的失职,这两天她也受到了公众狂风暴雨般的指责,如果不是她只顾玩手机,没有把集中注意力,兴许孩子在遇难的第一时间能够寻求救护,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妈妈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惨痛的教训也值得我们反思,在以后照看孩子的过程中,一定要集中精力,不要三心二意马虎大意。


元芳有看法


对于这次的事故,真的感觉到悲痛,我相信父母也是感觉到万分的自责,为什么当时没有看管好孩子?为什么就那么放心让两个孩子自己在海滩边上玩耍......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哪怕是不带孩子去海边也好,出现这样的结局,我相信是每一个家长都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所以,追究谁的责任已不是当前的主要事情,而是通过这件给我们的家长朋友们什么教训?从中能够学到什么,在今后的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在这次的事件中,芝士妈妈也给各位家长一些小小的建议,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悲痛事情:

1、不要去非正规的海滩等场所游玩

虽然正规的游泳馆、海滩等场所(有救援队、防鲨网、瞭望塔等设施)不能完全排除发生事故的可能,但是不正规的海滩场至少把危险系数提高了。

所以,为了自身和孩子的安全,我们尽量选择正规的海滩等场所游玩。

2、视线不要离开孩子,与孩子的距离不要超过2米

发生事故是一瞬间的事情,有时候1秒的时间就造成了悲剧,所以时刻盯着孩子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够陪着孩子一起游玩,在孩子2米半径范围内最好,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家长还可以及时挽救,另外时刻与孩子保持距离,跟孩子互动,也算是高质量陪伴的行为,增加亲子之间的互动。

3、辨别危险信号

在海边玩耍最危险的就是遇到离岸流,它是非常危险的,有时候我们很难发现,一般在离海岸三四十米的白浪附近。

遇到离岸流时,不要尝试逆流游回岸边,而是保持镇定,不慌张不挣扎,随波逐流,顺着离岸流的水流方向,沿着与沙滩平行的方向游离,脱离离岸流后,再转向游回岸边。


4、懂得这些溺水的知识

a、溺水者不会呼救。他们必须先能呼吸,才能说话。一个人溺水时,嘴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中间没有时间呼气、吸气,加上呼救。

b、溺水者也无法挥手求救。溺水者会本能地将双臂伸到两侧,向下压,好让嘴巴浮出水面,小孩则可能会将手臂前伸。总之,他们无法划水朝救援者移动,或把手伸向救援设备。

c、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没有踢腿的动作,他们只能挣扎20—30秒,之后就会沉下去。

d、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

e、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可能头后仰,嘴巴张开。小孩的头则可能前倾。

f、溺水最重要的迹象就是看起来不像溺水,他们看起来可能只是抬头在看天空、岸际、泳池边或码头。这个时候你要问:“你还好吗?”如果他们能回答,大概就没事。如果眼神涣散,可能只有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救他们一命,小孩在戏水时会发出很多声音,当发现孩子安静无声时,就该去看看怎么回事!


5、发现别人溺水时的急救方法

a、大声呼救,寻求帮助,让更多人知道,如果自己未受过专业救人的训练或未领有救生证的人,基本不建议自己去救援,因为经常也看到报道,好心救助溺水者,结果双双死亡的新闻。

应该怎么做呢:如果身边有救生圈、竹竿、绳子等救生设备可以给溺水者,在救助过程,也尽量从溺水者后背营救,要知道一个人面对死亡,里面是非常大的,如果自己正面施救,被纠缠主,那可能会发生悲剧。

b、将溺水者拖到岸上时,建议将溺水者身体侧卧。

c、施救,首先看一下呼吸道是否通畅,然后进行心肺复苏(先行2次的人工呼吸,然后再进行胸外按压30次,这样循环下去。)


珍爱生命,减少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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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士妈妈


这件事情的讨论范围已经被各类言论搞混乱了,也许情感上的打击或者伤痛可以吸引人们评论的视角,但关于事实和责任,我们只有明确结论,才能避免未来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第一,此事不存在管理失职的现象

事发海域是一片野浴场,也就是说,这不是被允许的海水浴场。

很多人以“大量人群都在这里海浴”为理由,试图证明公共场所管理有漏洞。拜托,这个逻辑有点混乱吧?人多就应该公共管理负责?人多就能改变这片海域的定性?人多,是单纯的多,还是像其他海水浴场一样多?

海水浴场的条件不只是人多少,还包括很多,事发海域暗流多,危险,不适合游泳就是不适合。公共管理上已经公示了,还要怎样?

公共管理不可能把这片海域像其他浴场一样管理,否则这片海域就不是野浴场了。现场有明确的指示牌,这就是尽到了公共管理责任。那些说应该有专人看护的人,明显是脑子短路眼睛短视,如果用他们的逻辑做,请问,多少人才足够做好公共管理?

当人们知道这片海域不能游泳却继续游泳的时候,他们就公示了一件事:有问题的话,自己负责。

公共管理不是保姆式管理,不是人盯人式的管理,如果公共管理尽责后,个体还是要以身试险,公共管理不应该负责。

第二,这件事的核心责任是那位母亲

我们不能用情感代替事情。早知道,大多数的危险,都来自于“不小心”和“就那么一会”。

理由的程度从来都不是判断事情严重程度的核心要素,最重要的,看结果。

没有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导致悲剧发生。这就是事情的全过程。

为这件事负责的,除了这位母亲,没有别人。

不能因为发生了悲剧,就试图让责任被分摊,尤其不应该因为产生了事故就要求其他一方负责,这是强盗逻辑。


新观点评说天下


都是手机惹的祸。

两个在海滩玩儿沙子的双胞胎小女孩儿,在妈妈再一次低头看手机的瞬间,站起身奔向大海……


妈妈再抬头,小孩儿不见了,环顾四周没小孩儿踪影,懵了,站起身再寻找。

这时,如快速奔向大海方向,可能会追到孩子。不知妈妈的视力怎么样,反正是大海方向没看见孩子,不然妈妈会快速奔向孩子的。

毋容置疑,离孩子仅几米处的妈妈,从低头以后孩子启动,到抬头目力所及之处见不到孩子了,这期间,看手机的时间太长了!

长到与孩子天人永隔,长到来世才能相见……

教训太深刻了。

手机为人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人手一部,一天24小时机不离身。


都说人有灵魂,看不见摸不着。

手机找不到了,就跟丢了魂儿似的。手机没在身边,灵魂无处安放。手机被偷了,魂飞魄散,惶惶不可终日。 手机失而复得,呵呵…魂归故里了。
要想让低头族们抬起头来,比登天还难!

那位可怜的妈妈低头至少10分钟以上。人在专注手机时,时间过得飞快,那是因为快乐,悲伤痛苦才度日如年。

旅途中,人们已不再尽情享受旖旎风光、壮丽河山带给自己的快感和愉悦。 手机拍照,发朋友圈是头等大事,自己的行踪全程报道,曰:让所有人分享自己的快乐。

低头族酿成的惨案,一次次冲击着人们脆弱的神经,这一次尤为惨痛。

据说,妈妈在最后一次低头前看见附近有人在游玩,放心的低下了头继续发朋友圈。殊不知放心状态下,低头时间拉长了,悲剧酿成了。


注意细节,孩子是穿着泳衣的,就是说随时可以下水的。还有,女孩身边还有别的小孩一同玩耍的,追逐玩耍是孩子的天性,追逐中奔向大海是大概率事实。

8岁的孩子,正是好奇心爆棚的年龄,身体协调能力、奔跑速度等指标趋于完美。但是,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趋向于零。就是片刻不离,瞪大眼睛看着,都不免出现意外,更遑论是在陌生环境的大海边,那个监护人的思绪已完全在朋友圈里面了。

悲乎、哀乎,都是手机惹的祸。

山东青岛做为旅游城市,在北京人心目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很多北京人喜欢去青岛游玩。城市管理者当然理应为游人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很多安全服务设施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但这一次的惨案,更多的是又一次提醒低头族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把头抬起来吧!

附后另两个低头族事件:


三月白马wfs0330



应该说父母负有主要责任,海水浴场负次要责任。

因为母亲有抚养监管孩子的义务,你带孩子外出游玩,就要对孩子负责。

孩子跑到什么地方,有多大危险?你当妈的全然不知,光知自己看手机,导致孩子溺水死亡。


母亲罪责难逃。

悔水浴场,明明这儿危险,不准游人在此游玩,为什么不明牌警示?为什么不派人员劝阻。

导致这期事件发生,是两条人命,父母与海水浴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该人命换来警醒!


zmj魅力舞者


现在的人出了问题先想到的是拉个垫背的来背锅,从不反思自身的问题!

这种沙滩在沿海城市很多,就像内陆城市马路边的草地一样平常,也有警示牌禁止下水!打个比方,马路旁草地上明明警示牌上写着禁止踩踏草地,结果你偏要去踩,最后被草地里的杂物扎伤了,你还要去怪草地维护方管理不力吗?

在海边,每年都会有溺亡事件,不要说这种明确禁止游泳的沙滩,就算是正规的海水浴场每年也会发生几起,自己的孩子自己都不重视,怪得了谁?感觉这家人能量挺大的,把这件事搞得这么大动静


爱看热闹的围观群众


母亲失职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安全防护的缺失。危险的大海比没按护栏的大桥更可怕。桥没护栏行人看的见,海中的危险内地来的人没人知情,如果把危险的地域按上安全防护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后果。青岛是个旅游城市,应为外来的游客提供安全保护。这次事故如果孩子的妈妈发现孩子落水有可能死的不只是二个人?重视吧!所有的人。


吉星50803176


首先孩子的母亲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带孩子出去游玩,肯定要时刻警惕危险的存在,照顾好孩子。而这位妈妈一是不顾警示牌的警示,带孩子在野泳场玩耍,二是没有就尽到应有的看护责任,在孩子玩耍的时候,只顾着自己看手机,刷朋友圈,如果时刻看着孩子,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关于妈妈的责任毋庸置疑,网上大批的指责谩骂也已经表达了大家的愤怒。

其次是公共管理单位的失职,很多人都说明明有警示牌,还自己去游泳,是活该,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公共管理人员仅仅立一个牌子就完事了?此区域邻近万达公馆,灵山卫等,人流量大,几乎年年到了暑假这片海域全是人,我想这时我们的管理干嘛去了,为什么年年如此,有没有去进行教育处罚,或者更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仅仅立个牌子自己就能解决问题。

悲剧已经发生,希望能吸取教训,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父母肯定要负有主要责任。而作为公共管理单位,难道就没有失职吗?不能仅仅立个牌子,自己就万事大吉了,要把管理落到实处,真正的解决问题。


飞奔的蜗牛0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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