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車位必須一起買!瀘州市民質疑酒城國際捆綁銷售

近日,市民牟先生向記者反映,龍馬潭區酒城國際售樓部銷售員要求買房必須買車位,且車位的價格遠遠高於正常價格。牟先生認為,這是捆綁銷售,不合理,希望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車位和房子必須一起買 首付最少都要36萬

牟先生介紹,他打算在龍馬潭區買房,經朋友介紹,他到酒城國際售樓部瞭解即將開始預售的一個樓盤情況,沒想到銷售跟他說,想買他們的房子,就必須連帶車位一起買,車位售價16萬元一個。牟先生算了下賬,如果加上車位,首付款就達到近40萬元。

記者隨後向酒城國際的售樓處核實了這一情況。接待記者的一位銷售員說,現在登記的11號樓是這個小區最後一棟房源,預計在6月底開盤,現在還只是客戶登記。房子最終的價格要等開盤才公佈,要求買房必須買車位這個事情公司已經通知。

銷售人員說,11號樓有4個戶型,車位價格是16萬左右,由於車位不能按揭,初步預算下來,就算最小的戶型首次付款都在36萬元以上。該銷售員表示,現在這個地段周邊的房價都漲到8000元以上了,這個樓盤預估價格在7600左右,雖說車位和房子一起買,但是在房價上有優惠,其實總價差不多,只是公司規定車位和房子打捆一起賣,會加增加購房者的首付金額。

價格監督檢查局:要求負責人規範銷售行為

開發商把車位與房子捆綁銷售的行為是否合法?對此,瀘州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局工作人員表示,車位和房子的預售許可證是分別發放的,如果取得了車位預售許可證,銷售人員可以賣車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瀘州目前車位銷售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情況是要等住房賣得差不多了才辦理車位預售許可證,如是銷售人員在沒有取得車位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車位和房子一起購買就不合法。由於反映的11號樓目前還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沒有對外銷售,又沒有供購房合同,暫時無法確定該情況是否屬實。

隨後,價格監督檢查局工作人員聯繫了該樓盤開發商——瀘州三溪鑫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並告誡該負責人,規範銷售行為,進行明碼標價,如果事實確鑿,價格監督部門將進行處罰。

廣大市民可通過撥打0830-3776680新聞熱線,反映你想諮詢的問題。(來源瀘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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