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閻俠)8月8日晚間,珠海中富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捷安德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法定破產清算條件”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1日裁定宣告破產。
公告顯示,捷安德公司破產是由深圳市捷安德實業有限公司管理人先提出破產申請,然後經法院裁定,管理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最後法院才宣告深圳市捷安德實業有限公司破產的。
2017年5月9日,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珠海中富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通知書》。2018年8月2日,珠海中富的公告顯示,“截止目前,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立案調查工作仍在進行當中。”
珠海中富2018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公司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約為3.74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6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1134.75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4.3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為670.51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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