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子駕車姐夫頂包 民警機智識破兩人雙雙受罰

6月15日,雲陽縣南溪鎮轄區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陳某因駕駛證處於吊銷期間,為逃避處罰,便與其姐夫李某某合謀後上演了一場頂包鬧劇。民警機智識破,在民警蒐集到的鐵證下,陳某對自己所犯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6月15日19時許,雲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南溪公巡中隊接報稱:雲江路南溪鎮南溪衛生院門前發生一起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刮撞一老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達現場後,一位名叫李某某的年輕男性自稱是事故中該車駕駛員。“你們誰是駕駛員?”“警察同志,我,我是駕駛員。”李某某在承認自己是駕駛員時語氣中帶著一絲猶豫和慌亂,立馬讓民警感到警覺。由於現場缺乏證人,被撞老人當時意識不清,民警遂先進行現場處置,讓李某某陪同傷者先行醫治。

舅子駕車姐夫頂包 民警機智識破兩人雙雙受罰

18日下午,民警通過幾日調取監控、現場走訪、技術查證等手段,發現該車駕駛員並非李某某,而是車主陳某。民警當即傳喚李某某、陳某至中隊,進行分別詢問。在民警嚴厲地攻勢下,二人無法自圓其說。迫於壓力,陳某承認自己系事故發生時事故車輛的駕駛員。由於自己在2014年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在對方報警後害怕被公安機關處罰,所以就叫來自己姐夫李某某為其頂包。

經查,陳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或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陳某、李某某的行為共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最終,陳某被公安機關並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2200元。李某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的處罰。

駕駛員陳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自作聰明找人頂包,存在僥倖心理,以為能瞞天過海,最後作繭自縛。自己受到嚴厲處罰的同時,也坑害了自己的家人,害人害已,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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