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養老金一直以來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話題,人有禍福旦夕,畢竟關係著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時間進入下半年,退休人員都很關心今年上調的養老金何時發放到手裡。

繼北京、上海等地發佈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後,近日,又有江西、湖北、寧夏、吉林、山西五地發佈養老金調整方案。你那裡怎麼調整?能漲多少?快跟著小編看一下。

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

今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能夠參與此次養老金調整的人員範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注意,如果你是在2018年退休,是不能享受此次養老金調整的

養老金到底怎麼漲?

多地公佈養老金調整方案

今年養老金的總體漲幅是5%左右,但這是總體漲幅,並非每個人都統一上漲5%,具體到每個人的漲幅是不一樣的。

按照國家要求,此次養老金的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江 西

定額調整。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

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36元增加。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2.8%增加。

湖 北

總體調整水平為5.1%,預計將惠及全省54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寧 夏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按2元調整(不滿1年按1年計算,15年以下按15年計算);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月養老金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30元調整;1500元以上的,在調整30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2.5元。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與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掛鉤。

吉 林

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

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

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

上述繳費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0.97%。

山 西

定額調整: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7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調整。

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圖源網絡

說了這麼多,到底什麼時候能把增加的養老金髮到退休人員手裡?

目前,上海增加的養老金已經發放到位;北京明確,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江西、河北、寧夏、青海表示,將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到位。

湖北明確: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要求7月底前發放到位;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基本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退休費的單位代調或預調,都要求8月底前發放到位。

需要說明的是,各地養老金調整發放到位的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無論什麼時候發放到位,都是從2018年1月1日起補發。

期待自己的的省份,養老金的調整吧~

國家明確今年養老金漲5%左右,誰能享受此次上調?

我國養老保險取得的成就與存在的問題

截止到目前,城鎮養老保險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不僅體現在覆蓋面擴大、待遇水平提高上,還體現為在制度自身的發展與完善。

(1) 破除單位養老保險,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

(2) 建立了主體多元的參與結構。

(3) 逐步建立了多層次養老保障模式。

當然,正在經歷改革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依然存在諸多問題,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隱性債務巨大,空帳問題仍未解決。養老金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或半基金積累制轉變過程中,由於已經工作和退休的人員沒有過去的積累,而他們又必須按照新的制度領取養老金,那麼他們應該得到的,而實際又沒有得到的“積累”部分被稱作養老金隱性債務。與隱性債務相關聯的是隨通貨膨脹和工資增長而增長的養老金,可成之為隱性附帶債務。只要現收現付制轉向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制,隱性債務是不可避免而且數額巨大的。當前,一般研究者傾向中國的隱形債務約3萬億左右。

而另一方面,由於養老保險金面臨嚴重的流動性困難,地方財政不得不用養老保險金的個人賬戶資金和稅收收入來彌補目前養老保險金的資金缺口,這就造成“統賬結合”的改革模式中個人賬戶的普遍空賬。國家一再表示要作實空帳,但由於空帳問題歷史因素複雜、現實因素糾葛,且數量大、影響廣,需要以國家財力顯著增強、所有制改革取得長足發展為條件,徹底解決的時機尚未真正成熟。

(2) 保險費徵繳困難,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大。由於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國有企業、縣以上城鎮集體企業減員增效,參保職工急劇下降,而個私企業對參保認識不到位,參保面不廣,加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缺乏有力的徵繳手段,企業欠繳、少繳或拒繳的情況時有發生,收繳難度很大,甚至當年收支平衡發生困難,支付能力逐年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養老保險基金不能有效地增值,很難適應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的需要,特別是隨著人口壽命的延長將要形成社會性的老齡化趨勢。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規範規定,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部分預留相當於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銀行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這是為了在金融市場上不健全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的保障基金安全。但是,必須看到,自1996以來,國債利息不斷下降,銀行儲蓄收益或購買國債收益已經微乎其微,相對於日益顯著的通貨膨脹而言,基金保值與增值的壓力顯而易見。

(3) 保險立法滯後,政策調整不及時。由於養老保險法未出臺,工作開展主要靠政策、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其力度不夠、手段不硬、措施不力,立法滯後現象凸現。

(4) 非正規就業的社會弱勢群體得不到保障。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雖然有了較大擴展,但相對於養老保險的需求仍較為有限,一些非正規就業的社會弱勢群體依然得不到養老保障。具有代表性的是失地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的養老保險問題,我國的養老保障建設仍是任重道遠。

(5) 農村養老保險發展滯後。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發展仍處於較為初級的階段,存在不少問題:第一,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的規範性和穩定性較差,模式差異較大、參差不齊;第二,由於集體積累薄弱、保險補助落實難,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社會性和福利性不足;第三,統籌層次較低,抵抗風險能力較弱;第四,基金管理制度尚需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第五,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地區差異顯著,今天的“富保窮不保”,會演變成將來的“保富不保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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