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黄莉新同志简历

黄莉新,女,1962年8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处闸站科科长;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处副处长;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1997年6月 省水利厅厅长助理、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1998年10月 省水利厅厅长助理、党组成员、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00年5月 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年2月 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7年12月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12月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无锡市委书记;

2012年3月 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

2015年1月 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2016年9月 省委常委;

2016年10月起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年7月起 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来源 | 交汇点、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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