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規劃變更監管將加強 專家:需明確底線和紅線

□記者 李志勇 張超 李軍傑 北京報道

近年來,在城市建設加快推進的同時,規劃更改現象在房地產市場屢見不鮮,也由此引發了眾多矛盾糾紛和城市管理問題。隨著房地產市場治理的加強,規劃變更的管制力度也不斷提升。專家指出,未來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流程,明確規劃變更的“底線”和“紅線”,確保規劃變更目的正當、程序正當。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規劃更改頻發、目的正當性難以保障,背後深層次的原因在於規劃的剛性約束機制不健全。規劃效力不明、公眾參與不足、更改程序不嚴、賠償標準不明,讓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的規劃調整有機可乘。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王 凱說,在建設規劃更改審批中,應該把公眾參與流程法定化,從而實現對規劃編制、更改目的正當性的監督。

針對目前建設規劃項目變更引起業主訴訟增加的問題,專家指出,根本原因是開發企業建設項目規劃更改,多數基於項目收益需要,而規劃更改審批過程中往往忽視對第三方尤其是已購房業主權益的保護,最終造成開發企業規劃更改形式“合法”,但對已購房業主民事“侵權”的事實。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創會會長聶梅生認為,城市建設規劃跟居民的財產權利息息相關,一定程度上規劃就是利益,規劃更改涉及的民事權益問題不容忽視。尤其是分期開發的項目,後期項目規劃變更等都會影響已購房業主居住品質。這種潛藏著巨大利益的規劃變更一定要與物權法等相關民事法律很好地銜接。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表示,目前在規劃行政許可中存在一些認識“誤區”。不少規劃行政部門認為在規劃更改審批中,只要遵守行政許可法、城鄉規劃法的程序和權限,所做的審批就是合法的。事實上,建設規劃具有其特殊性,行政上合法並不代表民事上不侵權。

據瞭解,目前,廈門、深圳、蘇州、常州等地的城市規劃管理規定中,都已針對規劃修改涉及利害關係人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明確要求徵得利害關係人書面同意。

專家認為,目的正當是規劃調整的“底線”,不侵犯業主權益、程序合法是規劃變更的“紅線”。各地應根據物權法的精神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嚴格規劃審批,讓規劃兼顧效率和公平,引領城市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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