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第三方支付機構為搶佔支付市場的野蠻擴張、違法、違規等亂象,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處罰頻率和力度也加強。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以來,央行共開出94張罰單,累計金額達2468萬元。
不過,在高壓之下,仍舊有第三方支付機構“頂風作案”。
4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銀行發佈消息,支付寶涉嫌多項違規,被判處罰款18萬元,這是怎麼回事呢?
根據披露的消息,支付寶主要在客戶權益、產品宣傳和個人信息保護三方面違規,具體體現在:
●客戶權益方面:(1)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不充分;(2)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保障不充分。
●產品宣傳方面:(1)在視頻宣傳中開展引人誤解的宣傳;(2)在支付寶官方微博中開展引人誤解的宣傳;(3)處理完畢的投訴佔比計算不實,導致對外公佈的數據與實際不符。
●個人信息保護方面:(1)個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則;(2)個人金融信息使用不當。
對此,網友們則紛紛吐槽稱,“這處罰,簡直是在鼓勵犯罪”、“對支付寶來說也就九牛一毛而已”、“幾億人的權益就值18萬”、“我覺得罰180個億才行”、“才18萬?支付寶用戶5.2億(2017數據)所以一個人的數據只值0.0346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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