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举报自己违法销售,开发商胜诉,这事你怎么看?

我累了66184119


第一、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目前开发商的诉求是确认合同无效,那么法院自然不能在判决无效的同时要求开发商就自己明知没有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事后再以“合法途径”恶意违约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建议这12位业主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就明知自己无预售许可证,仍然恶意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主要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赔偿的范围应当是(房屋市值-房屋购买价)*开发商的过错比例。

第三、如果单纯的看这个判决,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开发商事先明知自己没有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房屋,存在主要过错,事后再以看似“合法途径”达到其恶意违约的目的,所以根据基本原则来看,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反而使得自己获利的基本前提下,我认为开发商的此种行为应当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对开发商的此种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虽然看似开发商赢得了官司,获得了利益,但是这种毫无诚信而言的商事行为,相信这个企业终究也不能走远,商事交易过程中讲究诚实守信,而开发商的此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亏损的还是自己!


麋鹿说法


这么NB的操作,还是第一次见到,刷新了我的想象力,当然也给很多购房者补了一个学习法律的机会。

1、房企有错吗?

只允许你们降价砸售楼部,就不允许涨价我举报刺激无证销售撤销合同?

合同内容
认购房源销售面积约200平方米,认购房源销售总价172万元;
乙方李女士选择总房价款100%付款比例,根据付款比例,开发商给予总房价款7折优惠,优惠后总价120.4万元;
李女士应于2016年4月25日一次性向甲方闻天公司支付该认购房源100%房价款

再说开发商无证销售也受到了处罚,估计72万?但是这点钱和退房相比,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2016年的时候只有6千左右,2018年完全测算,现在房价每平方米2.5万元,72万罚款不过是一套房子的升值空间而已。


不过回想下,有房价降去砸售楼部闹事退钱的购房者,也就诞生了涨价举报自己毁约的,这会社会有什么样的购房和就有什么样的开发商,不能只要求开发商流着道德的血液。

2、判决结果有错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涉案合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原告闻天公司在本案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3、购房者有错吗?

2016年下半年开始,西安楼市回暖,品牌房企在西安攻城掠地,融创过亿拿地,万科年销售额破百亿,房价开始暴涨,对于购房者来说宁可买错不能错过,内购无证也认了,不然晚一年买就多付出一倍的价格,购房者貌似也没错。

结尾

所以还是要以合法流程买房,就像两个人在一起过了3年夫妻生活,但是没领证,法律上还不是夫妻,随时会被净身出户。


强叔说房


理论上购房合同确实无效,事实上,开发商无证经营属于商业诈骗行为,应该刑事处罚赔偿被骗人,另外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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