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狗咬了人後由於打的疫苗是假的而導致患者死亡,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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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證明疫苗是假冒偽劣產品,一旦真實,那麼就是銷售,生產經營者全責,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這點是毋庸置疑的。可是要證明起來難度很大,保留同批次的疫苗用來檢測和檢定本就有很大難度。同時檢定和檢測估計也會是不小的費用。舉證難才是一些不法商販敢於造假的一個重要原因。只能等職能部門介入處理時才能成為可能。我想還是從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上來杜絕這些現象,對市場營銷的疫苗不定時不定期的進行抽檢,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要重罰,罰到真正的傾家蕩產,還要受刑事處罰。當收益大於風險的時候,自然就沒人幹了。考送樣考核的方式,檢測發合格證生產是沒用的。異地抽檢,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等手段來保證生產領域。現在連門衛這關都過不了,談何把問題杜絕在萌芽狀態。出事了,再來處理是不是晚了。人命關天啊。食藥行業抽檢從生產領域應該能憑工作證或執法證直接進入生產現場,門衛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推諉,不然視為抽檢不合格,吊銷生產許可證。執法人員應配備執法記錄儀,取證。同時國家還要撥款在流通及生產領域不定時隨機買樣做檢驗,劃分片區,誰的片區出事,責任到人,終身制。現在有時候,執法者不見得是強者。試想下,就本次長生疫苗事件,估計平時食藥局一般工作人員,沒有長生老闆同意連廠區大門都進不去,請示了,進去了,還能查到啥?


茶論道1


一,如果能有證據證明疫苗是假的,那麼刑事,民事責任都完全由生產,銷售者負責。

二,有證據證明說起來簡單,但在實際操作中人們往往都容易怱視。

三,疫苗是消費者不能自控的。比如,狗咬後到防疫站打針,疫苗是防疫站提供的,並且是防疫站醫生注射的,本人對疫苗的知情很少,也沒有機會接觸到疫苗,更不要說是那年那個批次生產的,是否有效就更無法鑑定。

四,一般人狗咬後到醫院的程序是,交錢,打針,走人。

五,一旦認為疫苗是假的,出現問題後在收集證據已晚,難上加難。

六,要有證據證明疫苗是假的,又是一個艱難而長期的過程。

綜上所述,養狗的愛好人士,一定要看好自已的狗,溜狗要牽住,不要任其亂跑亂尿亂叫亂咬,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狗的主人承擔法律責任。

朋友們外出或帶小孩外出,看到有狗後,應保持警惕或儘快遠離。

狗是人類的朋友,合法的養狗無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影響他人或給他人造成傷害。


學學樂樂1


在我國疫苗的生產流通銷售三個環節並末放開,生產商和銷售者均處壟斷地位,特別是一類苗。患者如果真的打上了假疫苗沒有起到保護作而患本病的,從法律的角度說生產商和銷售者都擺脫不了幹細。但是疫苗又是一種特珠藥品,他從生產,流通,貯存到開啟前那一刻都是有著嚴格的溫度控制的,並且因為是生物製品,其病毒(菌)株培養減毒或滅活等等生產工藝具有特殊要求。此次長生的狂犬疫苗的生產過程造假就是國家藥監局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其實就是擅自更換生產設備沒有上報國家藥監局批准。從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國家對疫苗生產過程要求的標準也是相當的高。疫苗投入市場前按照要求都是要批批檢測合格後才能投放。但是在運輸、貯存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在冷鏈環境下進行的,任何一環節達不到冷鏈要求都有可能造成疫苗的效價降低或失效。患者一但接種了低效價或失效疫苗而患本病的從法律的角度也是可以要求主張的。但是要求患者舉證或要求舉證倒置來向法庭說明因果關係。


沙棘86463633


疫苗出現問題對於接種的孩子將是災難性的,對於孩子的傷害將是無法挽回的,比如狂犬病疫苗,一旦疫苗出現問題,病毒發作,將是百分之百的死亡率。所以應該最嚴格地對疫苗進行管控。一旦出現問題,必須處以最嚴重的懲罰。我我認為可以參考幾個方面。

1.首先生產廠家。公然造假售假,完全不拿生命當兒戲,對生命的蔑視就是道德敗壞極致的表現。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必須零容忍,不給犯罪分子任何的機會,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該處以極刑,必須關閉生產廠,讓他們付出最沉重的代價。只有這樣才能彰顯對於生命的尊重,也只有這樣才能平復父母的情緒。

2.銷售渠道,進入渠道的藥品應該把好關,提高對於藥品重要性認識。出現問題,責任人員也應該抓起來判刑。

3.防疫人員,這是最後的關口,這也是有正式編制人員,處於管控之中,出現問題,開除公職,送進監獄!

4.對於受害人員進行鉅額賠償。其他注射過尚沒有出現問題的也要賠償。其實再多的賠償都無法彌補給孩子造成得損害!

事關生命安全,必須採取最嚴厲措施。必須使從業者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只有這樣才使他們心生敬畏。只有這樣聲明才不會被辜負!

敬畏生命,才是真正文明的開端!


寐語小築


針對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考慮:

一、狗

人被狗咬了,狗是導致悲劇發生的直接原因,第一責任人應該是狗的主人。如果是流浪狗呢,就只能認倒黴了!如果咬人的狗,打了狂犬疫苗,人可能沒事;如果沒打狂犬疫苗,就可能為悲劇發生埋下了伏筆。

二、疫苗

人被狗咬後,及時接打狂犬病疫苗,就可能把風險降低,從而避免悲劇發生。但如果所接打的疫苗是假的或者過期的,就要追究生產廠家或者醫院的責任。

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預防成本遠小於治療成本,一方面,要加強寵物責任制管理,強制接打疫苗;另一方面,加大關乎民生的基礎性產品的監管力度和懲戒力度,實行終生責任制!


啡茲笑


毋容置疑,這個責任清晰明確,但最關鍵的一點是如何去證明你打的疫苗是假的。如果是因為打了假疫苗而死亡。這個責任同時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廠家的責任應該是最大的,作為廠家來說,生產假藥違法,並且致人死亡更是罪大惡極。如果能夠證明疫苗是假的,那麼廠家責任最大。

第二點,賣家也需要負責,藥是不是假的,我個人覺的,從長生公司出售的假疫苗來看,基本賣家都不知道疫苗造假。因為這是疫苗界的BOSS生產的。

第三點,那就是它整個中間商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因為假藥是通過它們來進入市場的,它們也屬於責任人。

最難的就是疫苗是不起假的,這一點應該最早最及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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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召的力量


如果能夠證實所用疫苗有假或無效,那生產丅家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而狗主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至於證據的收集,作為被狗咬的受害人,在注射疫苗時要留下診所,疫苗品牌產地廠家等資料,注射疫苗的診所,也要按防疫部門要求,做好登記和檔案留存。

由此,一旦發生狂犬病症,只要經專家確診後,查閱檔案就可確定生產廠家。剩下的就是廠家舉證責任,由廠家提供疫苗的真偽檢查報告。如廠家不能證明當時所投入市場的疫苗,質量可靠有效,更無假劣可能,就需承擔責任。而受害人無需再舉證。


無奈且向上


一般是先舉證,證明疫苗本身有問題,之後索賠,但是很難舉證,個人幾乎沒有能力鑑別疫苗本身問題,除非整個批次出現了大量問題,有關部門出面檢驗,所以儘量用進口的吧,再貴也要用,用不用國產和愛國沒關係,自己家人健康先管好


星象五行


你先要第一時間控制咬人的狗,然後保管好當時打疫苗的包裝和針管,經手人,然後自費想辦法證明疫苗無效,接下來再談責任,什麼都證明清楚了才會有機構受理,這樣子下來勝算就有10%了,因為此前沒有這樣的索賠先例,估計勝算5%,很不錯了,最後記得找律師,估計費用沒多少,自己墊著吧,萬一你屬於5%幸運的,那祝賀你了,繼續等兩年吧,被告肯定申訴重審,死者不能入土為安,耗的你精疲力盡再說。我懶得講了,反正記住,凡是怕認真,哪怕傾家蕩產你也要堅持下去✊,精神支持你。


夜靜思001


狗的主人也有責任。同時也看受害人在被咬傷市是不是有過失。這是第一個責任劃分。

第二個死亡最關鍵,這是受害人與醫生,醫院或者診所,和生產廠家的責任劃分。在這個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要證明出死亡和假疫苗有因果關係!這是非常難證明的,但是這也決定了民事賠償取得的數額。

如果廠家生產的是假疫苗,拿同時廠家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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