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日報四論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

以“三變”改革促進農民增收

——四論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

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三農”領域的具體體現。省委主要領導同志強調,在產業扶貧、鄉村振興中,要推廣農村“三變”改革經驗,優化利益聯結機制,多渠道增加農民特別是貧困農民收入。無論是脫貧攻堅中的產業扶貧,還是鄉村振興中的產業振興,根本目的都是讓農民群眾的錢袋子鼓起來。我們必須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和模式設定,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使農戶特別是貧困戶成為最大受益者,不能“壘大戶”,富了老闆、丟了老鄉。

“三變”是我省探索農村改革的智慧結晶。讓資源變為資產、資金變為股金、農民成為股民,有效地激活了農村存量資產、自然資源、人力資本,激發了農村各類要素的潛能和各類主體的活力,拓寬了農民投資、創業、就業和增收途徑,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工資性、經營性收入,壯大了村集體經濟,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三變”以股份的形式,把農村要素投入帶來的收益固化給農民,是利益聯結機制的一種好形式。我們要推廣“三變”改革經驗,積極探索創新,以股權為紐帶,進一步將農村各種分散的資源要素聚集到產業平臺上來,讓農民成為產業鏈、資金鍊、供應鏈、價值鏈的參與者和受益人,把更多資源盤活成為優良資產,匯聚更多資金成為農民股金,讓農民獲得更多分紅收益。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盤活閒置宅基地、閒置農房等“沉睡的資產”,大力發展鄉村旅遊,使農民通過房屋租賃、民宿體驗等渠道增加收入。

推進“三變”改革、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必須進一步明確企業、合作社、村集體、農戶在產業鏈、利益鏈中的環節和份額,既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讓企業有賺頭,讓合作社和村集體有收益,更要設身處地為農民著想,找到利益分配的“黃金分割點”,實現農民收益最大化。要鼓勵、引導和約束企業,保證土地流轉租金合理,形成定期增收機制;完善農民務工工資機制,儘可能讓利給農民,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不能發生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要完善“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大力發展訂單農業,建立健全農民利益兜底保障機制,建立農民與市場風險的“防火牆”,農民只管種養、不管售賣,避免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給農民帶來損失。

結構調整是“做蛋糕”,利益聯結是“分蛋糕”。只要我們全面落實“八要素”,把主導產業、優勢產業做出規模、做出品質、做出效益,又形成科學、明晰、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就一定能夠實現產業發展與農民增收的雙贏,讓“三變”在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中發揮更大作用。

來源/貴州改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