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註冊 「五部曲」

美國的商標保護非常完善,它不僅可以阻止侵權商品進入美國市場,還能阻撓他人在您所專用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上再註冊一個相同或者可能令人誤認與混淆的商標。因此,註冊商標能很好地制止競爭對手的惡意競爭,維護自己的利益。

美國法律規定商標是可以轉讓的,在美國註冊商標為商標權人提供了一種許可他人使用商標的機會(通常與其他知識產權一起),或為公司的特許經營或銷售戰略奠定了基礎。

美國商標註冊 “五部曲”

一、申請途徑

企業或個人申請美國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

1、通過馬德里國際註冊指定美國申請;

2、直接向美國商標專利局(USPTO)遞交申請。

二、申請基礎

1、已使用為基礎

針對那些已經在美國使用該申請商標,並打算繼續使用的個人或企業。在申請人遞交申請的同時需要提交在美國已經使用的證據。此種申請基礎的優勢在於,在申請過程中無須在補交使用證據,可以加快申請週期。

2、意向使用為基礎

針對那些還沒有在美國公開使用該申請商標,但打算進軍美國市場的個人或企業。

以意向使用為基礎遞交的申請,在商標核准公告過後,審查員會給申請人發一份允許註冊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要求申請人在六個月之內提交在美國實際使用的證據和使用宣誓。若申請人無法在六個月內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可以申請延期六個月,一共可以延期五次。

3、以本國申請為基礎

若申請人在中國已經申請了該商標,便可以以此為基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相同的商標的申請。若距離國內申請的日期在六個月內,則可以要求優先權申請。基於此基礎的申請,商標申請的信息必須與國內保持完全一致,而如果該商標在國內被駁回或者被異議導致無法註冊下來時,也會影響美國商標的註冊。

4、以本國註冊為基礎

此種申請基礎與第三點基本共通,信息也需要保持一致。此種申請的優勢在於,無需擔憂該商標在本國無效而導致在美國無法註冊下來。

三、申請流程

美國商標註冊 “五部曲”

1、申請階段

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後,當天申請人就能收到美國專利商標局下發的一個受理文件,上面會有申請號和申請時間。

2、審查階段

申請遞交上去後會分配到一個審查員手中,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用條款以及是否有與在先商標構成衝突的審查。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審查員便會發出審查意見,該審查意見必須在六個月內進行答覆,如果不答覆便會被視為放棄申請。審查沒有問題或者答覆審查意見以後官方接受申請的,便會安排公告。

3、公告階段

美國商標審查通過後會進入30天的公告期,官方會將商標刊登在商標公告上,該公告每週在線刊登,任何利益相關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如果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大約在3個月左右進入到登記階段。

4、登記階段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可獲准註冊並頒發註冊證書。在順利情況下,美國商標註冊目前需要8個月左右。

四、使用證據

美國商標申請的一大特色就是:在申請過程中和註冊以後,申請人都需要按時提交在美國的實際使用證據來維持商標的權利。

美國商標申請有三個階段需要提交使用證據:申請階段、第五年到第六年期間、續展期間。

美國可以接受的使用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1、商品商標的使用證據

提供帶有申請商標的產品照片。使用證據中顯示的產品必須是美國申請/註冊所指定的商品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請的產品範圍。

2、服務商標的使用證據

可以是有關服務的手冊、廣告宣傳,或網站形式的照片,但是不僅僅顯示商標,必須涉及所提供的服務。使用證據中顯示的服務項目必須是美國申請/註冊所指定的服務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請的服務範圍。

五、商標維護

美國商標註冊後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冊日起算。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辦理續展,寬展期6個月。

商標註冊後,註冊人需於註冊日期起算第5年到第6年間提交使用申明和證據,證明該商標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註冊人也可以同時提交“不可抗辯性宣誓”,則任何人不能以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由對此商標提出撤銷申請。

註冊人在註冊日起算第9年和第10年期間提交續展申請的同時,仍需提交使用申明和使用證據,證明該商標繼續使用在指定產品/服務上。否則,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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