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者除了省部級老虎,還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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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孟亞旭 潘悅

最近自首的官員接連不斷。

7月31日,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投案自首的消息曾登上了新聞頭條,沒幾天,邯鄲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社群,焦作市副市長魏超傑也都自動投案。

一時之間,“投案自首”成為反腐熱詞。

官媒的評論也接連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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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者,副部級至少有三人,除上文提到的艾文禮外,還有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和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

但敬畏法律者,不只是省部級,不妨從中央紀委的小案例說起。

監察委成立5個半小時他就跑去自首

9日的中央紀委官網,講了這麼一個小案例,說湖南湘西自治州一縣級市的水利局副局長,看到上級被查、敦促公職人員交代問題的通告後,今年1月,在妻子的陪伴下,帶著40萬自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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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個多月以來,到湘西自治州各紀委監委自首的,就有76人。

在自首4個月後,這位副局長在辦案點,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的經濟問題。

“2013年春節,孫某某來電話,問我到屋沒,他一個人找到我家,在門口給我拜年,遞來一捆百元現鈔,我接過錢他就走了,他給我送錢是因為在我手下做了工程。”

“從我到市水利局任職以來,每年都給田某某安排一定量的人飲工程。2015年春節前,他給我送了10萬元現金,我買了一輛福特小車。”

最終,這個副局長被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職務,職級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湘西州縣監委掛牌後投案自首“第一人”,是一位涉嫌行賄的某工程企業的老闆。

2017年12月29日上午11時48分,龍山縣監察委(湘西自治州首家監委)掛牌成立。下午5時18分,在龍山縣高速公路入城口,該縣追逃民警將主動投案自首人員黃某聖移交給了縣監委。

換句話說,監察委成立後近5個半小時,這位老闆便自首了。

政知君注意到,在他自首的前一天晚上,這位老闆就主動與縣檢察院的人打了個電話,表達了自己有自首的想法。

“我是過來自首的”

這樣在監委掛牌當天就跑去自首的,廣東也有兩人。

“我是過來自首的。我曾經剋扣學校飯堂經費違規發放補貼,個人也違規領取了不少錢。這是我的自首材料。”1月29日,佛山市三水區監察委掛牌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一位學校工會主席前來自首。

據媒體報道,這位學校工會主席在2005年擔任學校校長後,從每年都有盈餘的伙食費中弄出一些錢,每學期給大家發一些津貼。在2005年至2008年期間,學校共發放教職工補貼150萬元,而陳某本人分得2.5萬。

“我的涉案金額不多,但這些錢卻像石頭一樣壓在心頭,讓人備受折磨!”他對辦案人員說:“平日裡,只要一提到紀委、一見到陌生人,我就格外緊張,莫名地冒虛汗。尤其是近期以來,整日提心吊膽、徹夜失眠。”

在他自首前4天,廣東四會也迎來了一位自首者。

1月25日上午,廣東四會市監察委正式掛牌成立,那天下午,楊某(四會市的村民小組長)就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監委辦公樓,上繳了5000元現金,並表示會盡快將剩下的挪用集體資金補齊。

今年3月通過的監察法中有這麼一條規定——

投案自首者除了省部級老虎,還有他們

為獲自首情節找領導造假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從全國範圍來看,水利系統的投案自首者,可不止文中開頭提到的那一人。

投案自首者除了省部級老虎,還有他們

但也有人在“自首”上動了歪腦筋。

這裡來說一下4年前被法院判了5年半的餘光治。

餘光治是九江市彭澤水利局原副局長,2014年7月因受賄罪獲刑,法院認為,這位斂財6.7萬的官員,曾經為了自首造假。

餘光治在2013年4月25日被彭澤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之後,為獲得自首情節,找到分管水利工作的彭澤縣委領導幫忙,向法院出具了一份就自己的經濟問題及退款情況向縣委領導做了彙報的虛假證明材料。

最終,法院判定,他為獲得自首情節作假證的行為應從重處罰,但其能主動坦白交代犯罪事實並認罪,案發後積極退還了贓款,可減輕處罰,最終判了5年6個月。

還有一位官員可就沒他這麼“好運氣”了。

2014年5月,佛山南海區原政協常委李允甜因貪汙200萬元,受賄近700萬,挪用公款10萬被廣東省高院二審以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了18年。

此前一審時,李允甜被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15年,但後來檢察院抗訴,認為非主動投案,認定自首有誤,應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廣東省高院二審認為,雖然李允甜在調查談話期間如實交代其他受賄事實,但其交代的受賄事實與紀委掌握的受賄事實屬同種罪行,原審認定受賄罪自首不當,但其所犯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可視為自首。

最終李允甜從15年改判為18年。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三湘風紀 南方網 南方都市報等

校對 |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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