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日本公布第五期能源基本計劃

7月初,日本經濟產業省公佈了第五期《能源基本計劃》,提出了面向2030年及2050年的能源中長期發展戰略,未來發展方向是壓縮核電發展,降低化石能源依賴度,舉政府之力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日本能源轉型。計劃要點如下:

一、日本能源結構問題、能源發展形勢和中長期能源目標

1、日本能源結構問題

能源資源嚴重依賴於海外供給,存在嚴重安全風險:由於核電發展停滯等情況惡化,日本能源自給率從2010年度的20%降至2016年度的8%左右;

中長期的能源需求結構發生改變:由於人口減少導致的需求減少,此外人工智能(AI)、物聯網(IoT)或虛擬電廠(VPP)等數字化技術的發展對能源需求結構的變化也將帶來影響;

面臨巨大減排壓力:按照簽訂的《巴黎協定》要求,日本溫室氣體排放到2030年要比2013年削減26%,到2050年則要削減80%。

2、能源發展形勢

脫碳技術的競爭日趨激烈:集成可再生能源、儲能、數字控制技術為一體的脫碳能源系統開發面臨挑戰;

技術變革增加了地緣政治的風險:持續穩定的能源結構受地緣政治的嚴重威脅,世界能源領域發生重大變化和非常規能源和新能源技術正重塑世界能源地緣政治格局,太陽能電池板上對中國存在依賴性;

國家、企業間的競爭如火如荼:各國制定雄心勃勃的計劃,企業不斷追求新興綠色能源技術,資本市場積極響應。

3、中長期能源目標

面向2030年發展規劃是一個具體的、可預見的行動綱領,依靠現有的人才、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完善和系統開發,設定了明確的發展目標:

削減能耗:到2030年能耗總量要削減0.5億千升油當量,2016年度能耗總量已削減880萬千升油當量;

零排放電力比例:2016年度的數據約為16%(可再生能源15%,核能為2%)。到2030年實現零排放電力佔比44%的目標,其中可再生能源發電在總髮電量中佔比要提升至22%~24%,核電佔比將要降至20%~22%,化石燃料電力佔比減少至56%;

二氧化碳排放量:2016年度為11.3億噸,到2030年要削減至9.3億噸;

電力成本:2013年電力支出為9.7萬億日元,2030年要削減到約9.2-9.5萬億日元;

能源自給率:2016年為8%,2030年要達到24%。

由於未來情景具有波動性、複雜性和不確定性,面向2050年的展望則更多的是一種目標願景。主要進行人才培養、基礎設施更新、新技術開發,採用多元化情景的設計,以助力實現從“低碳化”邁向“脫碳化”的能源轉型新目標。

二、面向2030年基本方針和相應政策

1、基本方針

•能源政策的基本思想(3E+S):即以能源安全性(Safety)為前提,把保障能源穩定供給(EnergySecurity)放在首位,在提高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實現低成本能源供給的同時,實現與環境的協調發展(EnvironmentSuitability)。在3E + S的原則下,能保障2030年能源結構目標的實現;

構建多維、多元、柔性的能源供需體系與政策方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物聯網等技術;

二次能源結構:以發展氫能戰略為基礎,對制度和基礎設施等進行戰略性的調整。

2、相應政策

確保能源資源供應:促進化石燃料資源的自主開發,並構築強勁完善的產業體系等;

全面實現節能型社會:實施以節能法為基礎的綜合措施和相關支撐政策;

將可再生能源作為主力能源:推進技術研發創新,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修改現行的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推廣實行可再生能源招標制;

重新制定核電發展的新政策:基於福島核事故的經驗,推進安全前提下的核電重啟工作,強調核電作為“重要的基荷電源”是實現脫碳化目標的重要選擇;

化石燃料高效清潔利用:促進高效的火力發電;

大力推動氫社會的實現:全面實施《氫能基本戰略》的相關政策措施,構建氫能製備、儲存、運輸和利用的國際產業鏈,積極推進氫燃料發電、氫燃料汽車發展,推進“氫能社會”構建;

推進能源系統的改革:加大能源系統合理競爭,逐步取消不合理的補貼制度,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創設新的綠色電力交易市場等;

增強國內能源供給系統抗風險能力:加強對地震、雪災等災害風險的防範能力;

二次能源結構改善:推進熱電聯產、蓄電池、新能源汽車等新興能源技術普及;

能源產業:加強國際競爭力,推進分佈式、自產自銷能源系統發展;

國際合作:強化與美國、歐洲、亞洲的合作,大幅削減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為世界環境保護做出貢獻,兌現《巴黎協定》承諾。

三、面向2050年能源轉型政策框架和基本方略

1、面向2050年能源政策框架

3E+S理念升級:在安全性(Safety)方面,要貫徹通過技術創新和治理結構變革來保障新的能源安全觀。在能源穩定供給(EnergySecurity)方面,在提高資源自給率的同時注重提高技術自給率,以確保能源選擇的多樣性。在提高經濟性(EconomicEfficiency)方面,在降低供給成本的同時要考慮強化日本產業競爭力。在環保(EnvironmentSuitability)方面,實現從“低碳化”邁向“脫碳化”的新目標;

科學審查機制:持續跟蹤並掌握最新的技術趨勢和情況,靈活調整能源技術發展目標和關注重點;

脫碳化能源的成本、風險評估:從簡單的“電源成本的評估(如從燃煤/燃氣電力轉向可再生能源電力)”到“脫碳化能源系統的成本和風險評估”。

2、基本方略

可再生能源:以經濟的、獨立的脫碳化能源為主力電源,開發高性能低價格的蓄電池等;

核能:是實現脫碳化目標的重要選擇。在恢復社會信任、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核電發展;

化石能源:實現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目標過渡期的主力電源。大力發展碳捕集與封存技術(CCS),加大天然氣發電比例,逐漸減少使用低效煤炭發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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