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債轉股實現「一箭三雕」 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

近日,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2018年降低企業槓桿率工作要點》。在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方面,《工作要點》提出,要開展債轉優先股試點。鼓勵依法合規以優先股方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探索以試點方式開展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債轉優先股。

頂點財經首席宏觀分析師徐陽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當前企業槓桿率高企、銀行不良貸款“雙升”、新舊動力加速轉換、金融風險上升的特定時期,採用市場化債轉股方式,達到逐步降低企業槓桿率等目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積極意義。通過市場化債轉股改革,可起到“一箭三雕”的作用,即對銀行而言,有助於降低不良貸款率和提高撥備覆蓋率,潛在的投資收益也可能上升;對企業而言,債務轉為資本,降低了負債率,增加了企業營運資金,可輕裝前進;對整個經濟而言,減少了潛在的金融風險,增強了發展的動力。

上海財經大學量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嘯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債轉股的實施,在總資產不變的前提下,負債轉為股權,直接降低了企業的槓桿率,這個效應是顯著的。而且債轉股以後,企業的債務負擔和財務成本降低,盈利狀況改善,也有利於槓桿率未來進一步的降低。另外,在外部股權融資困難的條件下,通過債轉股降低槓桿率,相對容易實施,畢竟,債權人對於企業的狀況較為了解,且相對於企業陷入債務困境,債轉股也是債權人可以接受的一種方式。

徐陽表示,要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債轉股“落地難”的難題,必須先設法系統性地解決以下幾個關鍵技術問題,理順債轉股背後的因果邏輯關係問題,企業實質性重組的專業服務提供者的直接參與問題,專業投資者和策略投資者參與問題,債轉股投資資金來源問題,債轉股下最終貸款損失和投資者損失處理問題。

徐陽表示,目前,優先股僅限於公眾公司發行,而對於未上市公司而言,優先股的增發、置換方案仍需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明確。換句話說,優先股在《公司法》等更高層級的法規上仍存在空白,目前只有主板、新三板存在優先股的規定,但非公眾公司如何發行優先股,並實現債轉股仍有待制度的演進。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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