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意外过世,侄女诱骗婆婆放弃继承遗产,怎么办?

大伯意外过世,侄女诱骗婆婆放弃继承遗产,怎么办?

问:你好,我老公的大哥意外过世时没来得及立遗嘱,留有一套房产,按理说我婆婆是有份额的,但他女儿诱骗我婆婆按了手印,让婆婆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了遗产继承,请问这有法律效力吗?

答:你好,如果确定您侄女采用诱骗的方式,使您婆婆违背她真实意愿签订书面放弃继承的文书,那么该文书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您的描述,您老公的大哥过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名下的财产将发生法定继承,即父母、配偶、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从本质上讲,这种书面放弃继承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效力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之规定,如果确定诱骗欺诈,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另外,如果您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需要列您婆婆为原告,同时要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仅有口头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话,即便起诉也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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