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乐业猕猴桃开采上市日的通告

为保证我县猕猴桃品质,树立和维护乐业猕猴桃品牌形象,防止未成熟猕猴桃上市销售,根据2018年乐业县气候特点、海拔高度、果园管理水平和鲜果糖度情况,现将2018年乐业猕猴桃开采上市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乐业猕猴桃开采上市日为:8月10日。

二、各种植户(合作社、企业)要按照通告的规定执行,不能在猕猴桃开采上市日前采摘上市,必须在8月10日以后才能开始采摘上市,开采前均需经县主管部门检测糖度达6.5°%以上方可采摘上市。

三、任何经营主体不得在猕猴桃开采上市日前进入种植基地、批发市场等收购猕猴桃。

四、各相关乡(镇),农业、工商、质监、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执法检查等工作,切实维护乐业猕猴桃良好的生产销售秩序。

乐业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乐业猕猴桃开采上市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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