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被指抄袭相似度超过70%,曝光者咬定“这一切已成事实”在法律上有据可依吗?

用户65292723


《西虹柿首富》一炮而红,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各种争议随之而来,近日,一名叫王晗羽的编剧在网上爆料称《西虹柿首富》抄袭其15年前的作品《继承者》,要求片方道歉赔偿损失并追加署名。而《西虹柿首富》官方已经表明了是根据1905年《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改编而成的。

王晗羽指控《西虹柿首富》抄袭其作品,说两者的相似率高达70%。我的看法是相似率70%就能一口咬定别人抄袭吗?而且,人家早就说了是根据1905年的《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改编而来,如果按照王晗羽的观点的话,那人家《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是不是可以控告王晗羽抄袭呢?在没有绝对的证据下,如果如此肯定人家抄袭呢?或者活,想借此出名?见不得别人好吗?


一切要以事实和证据说话,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有关部门应该对娱乐圈不良风气加以整改,出名要通过正确和合法的方式进行,端正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精神,加强法制建设。

真的是人红是非多,但一切要公正公平,以证据说话,我在此不偏袒任何一方,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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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的负责人早就说过人家是根据1905年《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故事原型进行拍摄的,而这部小说早就多次被翻拍成电影了,而王晗羽所创作的《继承者》也有可能是抄袭这部小说而来,因为他们当中都有这部小说的影子,至于谁抄谁,我想得去找小说这部小说的原作者,才能有个清晰的答案吧!

至于是不是蹭热度,我想电影如果拍的很烂或者说票房很惨淡,肯定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吧,只有赚钱了,才会出现扯皮的局面,总之希望双方友好协商,不要为了钱搞得两败俱伤,因为拍一部好电影不容易,相互多些理解和尊重吧

好了,以上就是小梁的一点拙见,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关注小梁讲电影头条号私信小梁您的看法哟,小梁一定会第一时间跟您交流探讨的,么么哒,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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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虹市首富》被指抄袭相似度超过70%,曝光者咬定“这一切已成事实”在法律上有剧有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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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宁


这个事儿挺无聊的,因为《西虹市首富》是改编自一本叫做《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小说,也叫《酿酒师的百万横财》,这本小说出版于1905年。

同时,其实民间早已指出《西虹市首富》是直接翻拍的《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这部电影,而电影的上映实践是1985年。

这时候忽然有一位叫做王晗羽的编剧出来说,《西虹市首富》是抄袭其2015年创作的《继承者》。

1905,1985,2015,这到底是谁抄谁?

而且人家《西虹市首富》号称买了版权了,这种情况就算拍的一模一样,也能说翻拍好伐?


话说,事情闹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这位编剧尴尬不?

不说别的,只按照时间标准来看,既然《西虹市首富》翻拍《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而这部电影又是1985年上映的。

这个时间点要比这位编剧号称被抄袭的作品早了30年。

话说,这种情况就不怕被反告抄袭吗?

虽说《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原著因为已经一百多年了,过了版权保护期了,但是人家电影才38年好伐,离版权期还有13年,环球完全有能力和权利去告你的。

说实话,想蹭蹭热度,想火,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但起码也得尊重下时序啊。

要是这位编辑真想火,其实可以告《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原著的,你就说他抄袭,保证你能火遍全世界。

真的,不骗你。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发现好多朋友其实不太明白文学著作的版权是怎么定义的。

其实我们有时候经常看到一些地摊文学特别的熟悉,翻一翻,发现桥段什么的竟然来自于世界名著。

这时候大家就会好奇,难道这样就不是侵权吗?难道这样就不怕被告吗?

答案是——不怕。

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就是说,你出版了一本小说,其版权当然是你的,如果发现一个雷同的作品。

这时候就要讨论了,首先,基本的行业规则是不超过30%的抄袭,就是说他复制内容的字数(所有复制),占自身总字数的30%以内,就不算是抄袭。

可是,从文学的特性来看,一本出版物的30%是抄袭的,他至少能拿走你一个性格饱满的人物。

这就是为什么当时众志成城撕于正的时候,大家只能干生气。

之前六神磊磊撕周冲的时候,最后也没个结论。

而且这种方式很容易操作。

既然不保护思想,那你所构思的所有人物性格、特征都是不受保护的,抄袭的大可以反着来,帮你的人物、剧情等等来个大反转,然后还是一部好作品。

毕竟写的字有价,创意无价啊,一个好桥段可是经久不衰的,笔者随便说几个大家脑海里马上就有画面,

比如《天龙八部》黄日华那版:乔峰和段誉斗酒,段誉用六脉神剑把酒逼出来。

小说也是,比如《百年孤独》里的一句话: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

这些能让人记住的东西,都是作家的精华所在。说实在话,用键盘打个几十万字真不值什么钱,值钱的就是创意和创造。

可是,偏偏很多东西是不受保护的,一些所谓的作家可以拿来就用,因为不涉及抄袭率的问题,最后这些人还会恬不知耻的说自己原创。

由此,大家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拿着号称原创的作品去说人抄袭了

因为他们都是拿来就用的,上文也说了,版权保护期是50年,往上倒50年,大师的作品数之不尽啊。

如果这位说《西虹市首富》是抄袭的编剧朋友,坚持认为电影是抄袭其作品的话,其实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

毕竟琼瑶阿姨最后还是赢了于正了,要相信邪不胜正。

还有,其实很多人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说到底还是因为作品对创作者有影响。不过一些人再用的时候会注意,一些人可能不注意就用了,还有一些人知道用了没事儿,所以就玩命的用。

笔者说个例子,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萧伯纳的《卖花女》,或者看华纳改编的电影《窈窕淑女》。如果你以前没看过的话,会发现其中每个桥段都特别熟悉,因为已经被人用烂了。

而且,创作这事儿也没法量化,要不然像好莱坞编剧工会那样,凑几十个编剧一起投票。要不然还是按照现在的模式,全靠人自觉。

这事儿其实在古代不怎么发生,因为儒家思想教导文人要有风骨,文人的尊严甚至高于生命。

只可惜,孔子恐怕没想到,文人的尊严是高过生命了,却没高过钱。。。


小言詹詹


《西虹市首富》票房大卖了之后,各种关于这部影片抄袭的传闻就接踵而至,如今又有一位名为王晗宇的编剧指出,《西虹市首富》是抄袭他15年前的创作品《继承者》。



其实也不是想说指责《西虹市首富》抄袭的人在蹭热度,但是人家《西虹市首富》早就表示编剧故事的原形是出自1905年《酿酒师的百万横财》这部小说,而《酿酒师的百万横财》这部小说也被改编了很多次拍成了电影,包括《西虹市首富》在内的很多电影都是基于这部小说改编,所以我觉得指出《西虹市首富》抄袭的那位作者比较有必要去找到《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作者商量一下,到底是谁抄袭谁,因为王晗宇表示《西虹市首富》主要情节与他的创作相似,如此一来不就意味着《酿酒师的百万横财》与他的《继承者》相似?


个人觉得,王晗宇在解决《西虹市首富》是不是抄袭之前,还是先解决他的《继承者》与《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或是《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样才更有说服力去指责《西虹市首富》抄袭。
不偏帮哪一方,不过还是要以证据说话!


树娃


这正是应了一句老话“人红是非多”,或许在如今的词典里,这种行为应该叫做“蹭热度”更为贴切。但事实真的是如他所说是“抄袭了他的继承者”?

据我所知,《西虹市首富》是翻拍的1985年美国上映的一部名叫《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电影,而该电影又是由1905年的同名小说改编。可谓是历史悠久。

首先了解一下《酿酒师的百万横财》和《西虹市首富》的剧情相似处

第一:开头相似

《酿酒师的百万横财》中,主人公蒙蒂是一名穷困潦倒的棒球手,但却意外的得到了叔叔留下的数亿美金的遗产,但必须要完成“月花3000万美金”的考验才能顺利继承遗产;

《西虹市首富》中,主角王多鱼是一名兜比脸都干净的足球守门员,被球队开除后才得知自己有机会继承叔叔百亿的遗产,但要完成“月花十亿”的考验。

第二:剧情相似

《酿酒师的百万横财》中,棒球手蒙蒂为了完成考验,想出的“烧钱”办法是:买彩票、竞选州长、市长、总统等等的方式,而考验中,同样有人百般阻挠;

《西虹市首富》中,守门员王多鱼为了完成考验,想出的“烧钱”办法是:包养球队、租豪华酒店、投冷门股票、对他人梦想的投资、全市范围内放烟花等等的方式,并且,也出现了两个黑心律师百般阻挠,总之细节和酿酒师相似度很高,而区别就是诸多“烧钱”的方式更符合中国的国情。

第三:结局相同

结局就不多说了,无非就是蒙蒂经历坎坷,最终继承了叔叔的数亿美金更是抱得美人归;而王多鱼也顺利继承了叔叔的百亿人民币,也有情人终成眷属。

必须要说的是:人家并没有抄袭,而是有版权的翻拍

西虹市首富官方早就发表过声明:《西虹市首富》不但有《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翻拍权,更因为美国环球影业提供的素材并不适合中国的环境,所以制作方光是琢磨属于中国的剧情剧本就花了两年的时间。何来抄袭《继承者》之说?难道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吗?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补充,打字不易,望点赞关注~


影视巨能聊


个人认为,说西红柿真的是抄袭《继承者》,那真的太可笑了。我们可以算一笔账,沈腾去买国外经典电影的版权,肯定比买一个国内不入流的作家版权要贵的多的多。即使买了国外的版权,拍出来的也不是百分百复制,而继承者的作者认为西红柿与自己作品百分之七十一样。与其如此,沈腾直接花小价钱买你的作品去拍摄再加改编不就行了,又省钱,又不用大的改动,何必花钱不讨好呢,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你的小说抄袭或者套用经典电影情节了,买你的小说才是真正的抄袭,而且会被别人起诉。



小甲叔叔


这明显是蹭热点。

每次有个热门电视剧或者电影火了,都有可能陷入抄袭风波。有的是真的,比如郭敬明和于正抄袭琼瑶等案例,有些就是假的,比如这次。

抄袭与否,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不是说所有情节相似的,都是抄袭。因为拍电影和写小说,说白了,各种故事模式早就有人总结过了,每个人写小说或者拍电影,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其它作品影响,毕竟大家都活在这个社会里,都看到或者听过类似的故事,对吧?

其实上次闫非、彭大魔和沈腾的电影《夏洛特烦恼》就被指控抄袭过。据说是抄了一个美国电影《佩姬苏要出嫁》,当时这个事挺火,很多观众都知道吧。

这个事情发生在《夏洛特烦恼》上映2个星期左右——巧了这次《西虹市首富》爆出抄袭也是上映2个星期,时间点咋这么巧合呢?

一个影评人在个人公众号发了篇文章:《炸裂!居然全片抄袭了导演的旧作!》

里面详细分析了2部电影各种人设、故事情节的相似之处,说得有模有样。比如穿越的过程啊,穿越以后知道穿越真相的反映啦......穿越以后都是靠唱别人的成名曲出名啊之类。

被控抄袭以后,导演闫非和彭大魔发声明表示被冤枉了。

网上对这个事情展开了很多讨论,支持和反对的人都有,也算是喧嚣一时。

但大部分网友认为,这个不能算抄袭,只能算借鉴,或者是巧合了。

毕竟,天底下相似的故事太多了,法律上要界定抄袭需要严谨的司法鉴定。

如果只看表面情节或者某些细节,就强行往抄袭方面靠,那这个世界就要乱套了。

所以这次抄袭指控,八成是蹭热点,毕竟这种事实在太多了。


梁鹏飞


实际生活中,影视剧类大都会以“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性”的标准来判断一部作品是否是抄袭已有作品。

“接触”是指抄袭者有机会看到、了解到或感受到已有作品,有两种方式:一是已有作品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开传播,抄袭人有机会通过书店、图书馆、广播、电视等方式接触到作品;二是即使作品没有公开传播,但如果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能够证明抄袭者因某种原因(如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有机会接触到已有作品。

“实质性相似”是指抄袭的作品与已有的作品相似到一定程度,至于达到怎样的程度,这要根据作品存在形式的进行具体分析。

在知道制片方早就说过人家是根据1905年《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故事原型进行拍摄的之后,还去纠缠抄袭15年前的《继承者》,我觉得纯粹是无理取闹和蹭热度之嫌了。

按照王晗羽的说法,是不是《酿酒师的百万横财》的版权方也要起诉她侵占了人家的版权呢?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如果《西虹市首富》没有大热,这种事情是不是就不可能发生?


击着长空的鹰


如果西虹市首富这部电影票房很烂,口碑很差,评分很低,还会有这样的话题么?我想肯定是没有的,蹭热度也好,求曝光也罢,人电影赚的盆满钵满,保不齐会有一些这样的那样的人想分一杯羹。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假如我18年写了一部剧,里面有车祸,重症,婚变等一系列剧情,那以后所有再出来的含有此类剧情的剧都是抄袭我的,我把他们全都告了?西虹市首富这部电影从开篇,创作,后期然后上映,一直风平浪静,那个时候为什么没有见某某某说抄袭,为何票房持续走高的时候就有人跳出来说抄袭我的东西,想来,还是那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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